提前支取

存款尚未到期要求支取的存款

提前支取是定期儲蓄存款的儲戶,在其存款尚未到期前,要求全部或部分支取存款。

基本概述


儲戶提前支取存款時除憑存單外,為保障存款人的利益,防止被冒領,還必須向銀行提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證件,經銀行審核無誤後方可給予辦理。如系部分支取的,未提取部分仍原存款日和原約定利率重新開存單。

相關規定


國務院《儲蓄條例》:
第二十四條 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存單開戶日掛牌公告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第二十五條 逾期支取的定期儲蓄存款,其超過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約定自動轉存的外,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操作流程


①將存單交櫃員。A.需認真審核存單真偽,無誤后辦理清戶手續。B.列印存單和中國郵政儲蓄利息清單一式兩聯(省內異地清戶若收取手續費,還需列印中國郵政儲蓄手續費收據);C.櫃員審核存單、利息清單列印內容無誤后,分別加蓋“現金訖”和本人名章,在存單、憑單上加蓋清戶印章,收回存單。根據利息清單上“實付本息合計”配款,將利息清單交客戶簽字確認;D.將現金、一聯利息清單交客戶,並提醒客戶核點現金。利息清單另一聯同存單暫留存。②客戶在存單背面填寫存款人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和發證單位,同時提供實名證件。代理人辦理的還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交櫃員;③櫃員須審核存單填寫內容與身份證件是否相符,錄入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實物證件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