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處是在貫徹執行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基礎上,負責地方物業管理的制定以及實施工作的部門。
物業管理處是房產管理局下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1)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地方性法規的制訂、起草工作。
(3)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小區服務等級的考核、評定,配合物價部門核定收費。
(4)全市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審核管理工作。
(5)指導監督建設單位實施住宅小區
前期物業管理的招投標工作。
(6)指導全市物業管理企業在所轄區域內創優達標活動。
(7)指導各中心鎮管理所的物業管理工作以及白蟻的預防滅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