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強

曾任廣州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丁強,男,漢族,1969年9月生,湖北武漢人,1994年7月參加工作,2002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哲學博士,香港大學土木工程專業畢業。

曾任廣州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人物履歷


1987.09——1991.09,華中理工大學土木系工民建專業學習;
1991.09——1994.07,華中理工大學建築結構專業學習;
1994.07——1995.07,華中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系教師;
1995.07——1999.07,香港大學土木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
1999.07——2001.08,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城市建設處主任科員;
2001.08——2003.08,廣州市建委計劃資金處副處長;
2003.08——2004.11,廣州市建委計劃資金處處長;
2004.11——2005.08,廣州市建委副總工程師、計劃資金處處長;
2005.08——2005.12,廣州市建委總工程師;
2005.12——2009.11,廣州市政府徵用土地辦公室、市土地開發中心主任;
2009.11——2010.02,廣州市政府徵用土地辦公室、市土地開發中心主任,兼任市“三舊”改造工作辦公室籌備組組長;
2010.02——2011.02,廣州市“三舊”改造工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黨組書記,市政府徵用土地辦公室、市土地開發中心主任;
2011.02——2012.02,廣州市“三舊”改造工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黨組書記;
2012.02——2015.09,廣州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任免信息


2015年9月23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免去丁強同志的廣州市水務局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廣東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其中,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作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主管部門,對污水管網建設重視不夠、謀划不足、推進不力,監督管理不到位,“十二五”期間,全省共完成污水管網建設10294公里,僅完成目標任務的73%,18個地級市未按時完成污水管網建設目標任務,其中廣州市僅完成目標任務的30%,深圳市僅完成目標任務的61%。污水管網建設滯后,影響南粵水更清計劃的河流整治成效,城市黑臭水體多達243段,影響城市環境。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時任廣州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丁強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