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德芳

湛江殺人案被害人

吳德芳,湛江殺人案被害人。

人物事件


2021年3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湛江殺人案”被害人吳德芳家屬處獲悉,該案將於3月15日上午在雷州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案件審理


2021年3月15日上午,本案一審在雷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吳德芳的弟弟吳尚鴻稱,被告人吳某長在上午的庭審中當庭翻供,否認故意殺害吳德芳,並稱自己只砍了吳德芳一刀。“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也出席庭審了,但整個過程中,他和他家人對我們家人也都沒表達過歉意。”
15日13時許,該案庭審休庭,下午庭審還將繼續。死者吳德芳的弟弟吳尚鴻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在上午的庭審中,吳某長的妻子、兩個兒子及其他家屬也來到了庭審現場,但對方在與死者家屬碰面時,仍沒有表達歉意。“他的兩個兒子已經十幾、二十歲了,見到我們的時候還想跟我們動手。從案發至今,吳某長及其家屬完全沒有向我們表達過歉意。在庭審中,吳某長還當庭翻供,他否認自己故意殺害吳德芳,說他只砍了一刀。他還否認了之前在案件偵辦階段在公安機關做的筆錄,說是受到了恐嚇才供述、簽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