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峰

深圳市創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蔣峰,男,現為深圳市創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人物經歷


蔣峰,深圳市創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人物事件2019年7月9日,也就是創鑫激光仍在審核問詢階段時,上交所收到了關於該公司涉嫌隱瞞董事長蔣峰通過第三人控制愛可為等事項的舉報信。2019年7月11日,中介機構人員對蔣峰進行了當面訪談,蔣峰仍未如實說明其與愛可為之間的實際控制關係,稱創鑫激光與愛可為是合作關係,並確認其回答真實、準確、沒有遺漏。2019年7月16日,中介機構提交首次舉報信核查回復,認為舉報情況不屬實,愛可為並非蔣峰通過第三人控制的公司。2019年7月18日,創鑫激光公司方及中介機構代表與上交所當面溝通時,蔣峰也否認實際控制愛可為的事實。2019年9月17日,中介機構再次提交了舉報信核查回復,稱在首次核查基礎上進一步獲取了補充證據材料,相應擴大了核查範圍,並於8月27日對蔣峰進行了第二次訪談,蔣峰確認其報告期內通過第三人實際控制愛可為的事實。經進一步核查,中介機構查明愛可為自2015年2月6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註銷前系蔣峰通過第三人控制的公司,應將愛可為作為關聯方進行披露,創鑫激光與愛可為之間的交易應作為關聯交易進行披露。2019年9月19日,公司及中介機構代表到上交所當面說明了舉報信第二次核查的有關情況。2020年4月3日,證監會對深圳市創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蔣峰採取責令公開說明措施的決定。證監會查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蔣峰隱瞞其通過第三人實際控制深圳愛可為激光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可為)的事實,公司在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未將愛可為作為關聯方披露,也未將公司與愛可為之間的交易披露為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