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貿易是指通過金融服務業進行的貿易。金融服務貿易是服務貿易的一種。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金融服務附件的定義,金融服務是指成員國的金融服務提供者向金融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所有保險和與保險相關的服務,以及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GATS金融服務附件對除保險以外的金融服務詳細列出了12條,包括了所有可能的融資、支付、證券發行、金融中介和諮詢、資產管理等金融服務形式。
金融服務貿易
金融服務貿易是指發生在國家與國家或地區與地區之間的金融服務的交易活動和交易的過程。
1.金融服務貿易是商業性的金融服務活動,它排除所有基於公共利益的政府行為,且不管行為主體是國有的或私營的實體;
金融服務貿易
2.服務的內容涵蓋銀行、保險、
證券、金融信息等領域;
3.服務的提供方式為:
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ly)、國外消費(ConsumptionAbroad)、商業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和人員流動(MovementofPerso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