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袍馬褂
男性服飾
長袍馬褂是一種男性服飾,由長袍與馬褂兩部分組成。在民國元年,北洋政府曾頒布《服制案》,將其列為男子常服之一。
國民政府於民國十八年(1929年)公布的《服制條例中》正式將藍長袍、黑馬褂列為“國民禮服”。
長袍馬褂
長袍,為大襟右衽、平袖端、盤扣、左右開裾的直身式袍,這種沒有馬蹄袖端的袍式服飾在清代原屬便服,稱為“衫”、“襖”,又俗稱“大褂”(“袍”在清代僅用於稱呼有馬蹄袖端的服飾),至民國時期作為禮服所用者概稱為“袍”。禮服之袍統用藍色面料,紋飾均為暗花紋,不作彩色織綉圖案(非禮服所用者,仍沿用清代“長衫”“大褂”等稱呼,顏色不限)。
長袍馬褂
長袍馬褂
“長袍(長衫)馬褂”,成為清代最為常見的男性便裝。入民國后,普通人在日常一般生活中馬褂使用逐漸減少,若在袍外罩馬褂則是非常隆重的穿法,而藍色長袍搭配上黑色馬褂就是禮服了。
長袍馬褂
黃馬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