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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危機

財務危機

財務危機是指企業明顯無力按時償還到期的無爭議的債務的困難與危機。

簡介


對於財務危機,通常公認有兩種確定的方法:一是法律對企業破產的定義,企業破產是用來衡量企業財務危機最常用的標準。也是最準確和最極端的標準;二是以證券交易所對持續虧損、有重大潛在損失或者股價持續低於一定水平的上市公司給予特別處理或退市作為標準。財務危機是導致企業生存危機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針對可能造成財務危機的因素,採取監測和預防措施,及早防範財務風險,控制財務危機。

形成原因


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的關鍵是產品的銷售、貨款的回收、物資的採購、款項的支付, 而這些環節無不與企業內部控制休戚相關。內部控制不健全,勢必會造成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弱化,盲目採購存貨,造成物資積壓,生產成本升高,給企業帶來很大的 經營風險,從而引發財務危機。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容易造成公司經營混亂。比如有的企業相關崗位之間缺乏牽制及約束機制,有的企業各個部門之間職能高度獨 立,其他部門無法監督,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等。這些問題很容易在企業內部產生不良影響,給企業造成大的損失,影響到企業資金的安全,不能夠保證企業實物 資產安全有效地參與生產經營。
風險意識淡薄
現代企業一般都傾向於獲取負債的槓桿利益,在理財時往往容易形成過度負債。但負債風險與 財務槓桿存在正比例關係,在風險-收益配比規律的作用下,高槓桿收益必然伴隨著高風險。當不利因素產生后,潛在的債務風險就會轉化為現實的債務危機。影響 企業經營風險的主要因素是:市場需求、產品售價及其調整能力、生產資料價格的穩定性、單位產品變動成本的變化、固定成本總額的高低以及經營管理者的業務素 質和管理經驗等。其中決定性因素是管理的質量。管理質量低下,使企業獲利能力減弱甚至虧損,企業為維持經營就需大量借款。當負債總額大於資產總額時,企業 的償債能力過低,財務狀況惡化,這時企業容易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最終導致破產。
投資決策失誤
成功的企業總是追求更大的成功,不斷 擴張是每一個企業內在的衝動。然而沒有明確目標和科學論證的盲目擴張,其倉促的增長會使一個本來健全的組織陷入混亂。這種增長不僅會超越管理和財務上的能 力,而且還會超越組織上的能力,其帶來的不僅僅是經營虧損,甚至將是徹底的崩潰和破產。
過度負債經營對企業財務的不利影響
負債經 營,可發揮財務槓桿效應。當企業債務資本一定時,負債利息一般是固定不變的。在企業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一元盈餘負擔的固定利息就會相應減少,這就能給每 一股普通股帶來更多的收益。因此,企業適度進行負債經營,可以增加每股收益,更好的地實現企業價值增加的目的。但是,另一方面,企業過度地增加債務資本,會加大普通股利潤大幅度變動或企業破產的機會。因為債務的增加,企業要負擔更多的利息費用,當企業息稅前利潤下降到不足以抵減債務利息時,企業必然發生虧損。

具體對策


建立財務危機預警系統
財務危機預警系統就是通過收集各種信息,進行分析比較。當出現可能危害企業財務狀況的關鍵因素時,它能預先發出警告,提醒經營者早作準備或採取對策,以避免潛在的風險演變成現實的損失,起到未雨 綢繆、防患於未然的作用;當財務發生潛在的危機時,它能及時尋找導致財務狀況惡化的根源,使經營者有的放矢,對症下藥,制定有效的措施,阻止財務狀況的進 一步惡化。
正確把握負債經營的度
企業進行負債經營時,必須考慮企業的負債規模和償債能力,考慮負債經營的度是企業防止發生財務危機 的關鍵。企業財務部門在把握負債度上,首先,要注意負債經營的臨界點,在達到臨界點之前,加大負債將會獲得更多的財務槓桿效益,一旦超過臨界點,加大負債 將會成為財務危機的前兆。其次,要注重籌資結構,按籌資方式不同可將籌資劃分為權益融資和負債融資,這一環節上要對兩者安排合適的比例。負債水平要適當, 不能超過自身承受能力。再次,要合理安排債務償還的時間和額度,力求債務償還平穩,防止還款過於集中,造成無法支付到期債務。
建立健 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為使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制能夠駕馭財務管理工作全局,更好的地發揮財務運行機制的內在功能,在財務管理體制設計和構建時,必須認 真研究企業內外經濟環境,研究企業面對的政策、經營方式、內部經營基礎和條件、傳統習慣、職工素質等,構建出既科學、又合理、符合企業經營活動和理財活動 實際、運行通暢、調節靈敏的財務管理體制。具體來說,企業在確定財務管理體制類型時,應以企業內部經營組織形式構建適應自身管理需要的模式,如經營活動單 純的中小企業,宜採用集權制的模式;大型鬆散聯合集團宜採用分權制模式等。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制構建,無論採取何種形式,都必須做到:以企業內部各單位的 經濟責任確定其財務責任,以內部單位承擔財務責任的大小確定其相應的財權大小,以內部各單位財務責任大小及履行情況確定其利益多少,使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 制在構建時,能真正做到以財務責任為中心,以責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