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玲

雲南省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委副書記、市長

白玲,女,彝族,1967年11月生,雲南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1988年2月參加工作。

現任雲南省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人物履歷


1985.09--1988.02 雲南省水利水電學校工程建築專業 學生
1988.02--1991.05 麗江縣水利局 技術員
1991.05--1999.03 景洪市水利局 助理工程師,水利科科長
1999.03--2001.06 景洪市嘎灑鎮 副鎮長
2001.06--2002.05 景洪市水利局 幹部
2002.05--2003.07 景洪市委辦公室 副秘書長(副科級)
2003.07--2005.09 景洪市委辦公室 副秘書長(正科級)
2005.09--2006.02 景洪市人口和計劃生局 局長
2006.02--2007.07 景洪市大渡崗鄉 黨委書記
2007.07--2012.10 勐臘縣政府工作 副縣長
2012.10--2015.04 西雙版納州旅遊局 副局長
2015.04--2015.08 西雙版納州旅遊發展委員會副主任
2015.08--2016.05 西雙版納州旅遊發展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6.05--2016.06 勐臘縣委、縣政府 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16.06--2017.02 景洪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2017.02--至今 景洪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24日,景洪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選舉白玲為景洪市第六屆人民政府市長。

人物事件


2021年5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景洪市生活垃圾處理場環境問題突出,本是治污設施卻淪為‘污染源’”。根據雲南省委的要求,省紀委監委第一時間以事立案直查直辦,開展了全面深入的調查。經查,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西雙版納州生態環境局景洪分局及相關領導幹部失職失責,生態環境執法監管不嚴,環保驗收把關不嚴,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景洪市政府、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主體責任不落實,及時研究、督促整改不到位。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有關黨紀法規,經省委批准,決定對景洪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問題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給予景洪市委副書記、市長白玲同志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