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圖

自然地圖

自然地圖顯示地球表面客觀存在的各種自然現象的特徵、成因、地理分佈及其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關係。國家的各項建設實踐對自然地圖提出各種各樣的專門要求,因此必須編製出相應的各種自然地圖以滿足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等各方面的需要。

基本介紹


自然地圖(physical map)
反映自然環境各要素和現象的形成、演化、結構特徵及其相互聯繫的專題地圖。又稱自然地理圖。是專題地圖的重要組成部分。按其反映的不同內容,主要分為地勢圖、地質圖、地球物理圖、地貌圖、氣候圖、水文地理圖、土壤圖、植被圖、動物地理圖、環境保護圖、綜合自然地理圖(即景觀地圖)等。每一部門自然地圖還可以進一步細分,如地質圖包括有普通地質圖、地質構造圖、礦產圖、第四紀地質圖、古地理圖、水文地質圖、工程地圖等。
自然地圖常用的表示方法有質底法、等值線法、範圍法動線法統計圖表法等。
自然地圖表現的內容形式,有單要素的、多要素組合的、綜合的3種。表示一種自然現象和條件為主的,有氣候圖、水文圖、土壤圖、地質圖、地貌圖、植被圖、動物圖等。為闡述和反映一個區域自然條件的全面情況,又往往以系列圖或地圖集形式出現,如自然地圖集等。作為組合或合成圖型,有景觀圖與綜合自然區劃圖。不同比例尺景觀圖分類分級指標可以不同,其總體雖受地帶性和非地帶性因素制約,但在區域成圖時,第一級分類指標多以地勢和地質構造為劃分依據;第二級多以地表形態和岩性差異,或外營力作用方式和強度的不同為劃分依據;第三級為景觀具體類型的反映,往往因水熱條件不同,產生不同的土壤、植被、土地利用等情況,大體自然條件相似的基本單元,構成製圖的類型圖斑,如輸入計算機中儲存,可隨時根據不同需要,進行單元合併或取捨,快速產生實用性自然地圖。作為綜合自然區劃圖的編製,又常以景觀類型或分要素自然地圖為基礎,這是更高層次概括綜合的區域性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