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位於天津市和平區唐山道26號

天津市公安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雙重領導。各區設公安分局,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主要職責


天津市公安局信訪工作會議(2009)
天津市公安局信訪工作會議(2009)
(一) 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本市公安法規、規章,組織實施全市公安工作。
(二) 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預測形勢,制定對策並組織實施。
(三)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四) 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特種行業、出入境、外國人在津居留等工作。
(五) 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負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六) 組織全市的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七) 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重要內外賓及其他警衛目標的安全警衛工作。
(八)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推動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開展,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工作。(九) 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 管理全市的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戒毒所。
(十一) 對全市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天津特警新式裝甲車(2007).
天津特警新式裝甲車(2007).
(十二) 依法負責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的有關工作。
(十三) 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公安後勤保障工作。
(十四) 制定並實施全市公安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對全局民警教育、培訓及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十五) 組織實施本市公安機關督察、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公安隊伍的違法違紀案件。
(十六) 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衛、邊防部隊建設,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七) 承辦市委、市政府

領導信息


董家祿 天津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
苗宏偉 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正局級)、副局長
張 穎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特勤局局長
張 健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濱海新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濱海新區政法委員會副書記,濱海新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
蔡培林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黨委書記、主任,直屬機關黨委書記,市公安警官職業學院黨委書記
李 明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警務專員
周承光 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田壽濤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警務專員
孫連凱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警務專員
陳玉東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指揮部黨委書記、主任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八支隊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0年1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三支隊入選2019年全國“掃黃打非”先進集體公示名單(公示期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0年1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局七支隊入選2019年全國“掃黃打非”先進集體公示名單(公示期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0年11月,被評為“2017至2019年全國內部審計先進集體”。
2020年12月,獲評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下屬單位


(一)天津市公安警官職業學院
(二)公安醫院
(三)安康醫院

內設機構


(一)指揮中心
(二)政治部
(三)督察部
(五)交通管理局
(六)特警(巡警)總隊
(七)消防局
(八)公安邊防總隊
(九)後勤保障部
(十)法制辦公室
(十一)信訪處
(十二)經濟保衛處
(十三)出入境管理局
(十四)經濟犯罪偵查總隊
(十五)戶政管理處
(十六)預審監管總隊
(十七)治安管理總隊
(十八)信息通信處
(十九)科技管理處
(二十)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總隊
(二十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各區公安分局


(一)天津市公安局南開分局
(二)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三)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
(四)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五)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
(六)天津市公安局紅橋分局
(七)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
(八)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九)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十)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
(十一)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十二)天津市公安局寶坻分局
(十三)天津市公安局寧河分局
(十四)天津市公安局靜海分局
(十五)天津市公安局薊州分局
(十六)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