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中外合資保險公司是指中國合營者與外國合營者依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設立,經中國保險監管機關批准,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如今,在中國境內,已經有中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安聯大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金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等數家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介紹


中外合資保險公司是依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保險公司,屬於中國企業法人,其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特點


其法律特點包括:第一,公司的註冊資本來自於中外合營各方的投資。其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得低於25%。合營各方轉讓其所持股份的,須經合營各方的同意。第二,中外合資保險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合營各方按各自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比例分享權利、分取利潤,同時亦以此為限分擔公司經營的風險和虧損。第三,中外合資保險公司的權力機構為董事會,依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決定公司的重大事務。董事會成員由合營各方委派和撤換。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公司的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各方分別擔任,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第四,中外合資保險公司的一切活動,均應遵守中國的法律,依法納稅,並接受中國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中國政府依法保護外國合營者在保險公司的投資、應得利潤和其他合法權益。一般對中外合資保險公司不實行國有化。而在特殊情況下,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定程序實行徵收時,亦給予相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