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華

銅川市印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胡振華,是江蘇豐縣人。因父母在焦坪當礦工,他從小就生活在這裡。1982年12月,他成為崔家溝煤礦的一名幹警;現任銅川市印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人物簡介


胡振華(左)深入社區進行法制宣傳
胡振華(左)深入社區進行法制宣傳
1985年3月,被借調到當地法庭;1987年11月,一紙調令讓他回到地處家 門口的新街法庭。

人物事迹


2007年11月起,胡振華任印台區人民法院主管民事案件和基層法庭的副院長。2008年印台區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623件,佔到全院受理案件的65%,五個基層法庭辦理民事案件474件,佔全院民事案件的76%。
轄區三里洞芳草堤社區31戶業主與眾鑫房地產開發公司發生糾紛,曾多次群體上訪。法院受理此案后,他分頭帶領民事審判庭人員,多次走訪當事人和相關部門,用誠心和真情感動了他們,終於使這起群訴案件法錘落定,31戶業主一起給區法院送來了“文明高效、熱情服務”感謝鏡匾。
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郭雲龍:“胡振華同志是我市法院系統湧現出的人民群眾滿意的法官代表,是全市廣大法官幹警學習的榜樣。全市法院要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動力,認真開展向胡振華同志學習活動,全面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審判質量效率,樹立公正廉潔的司法形象,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胡振華擔任印台區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長后,經常帶領法官深入
轄區的鄉鎮、廠礦、村組、學校和機關,了解社情、民情和村情,用
群眾聽得懂的語言開展審判工作,堅持“公正與效率”取信於民,把
“五心工作法”貫穿於案件的審理和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工作中,年平
均民事案件調解率達66%以上。
2007年10月8日,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降臨到胡振華的身上,他
趕往法庭上班的客運車與一輛拉煤大貨車迎面相撞。胡振華頸椎兩骨
節移位,左前額顱骨骨折,大腦充氣,傷勢嚴重。但當他從昏迷中蘇
醒過來的第一件事,首先想到的是不能讓案卷丟失,他滿身污泥、滿
臉血跡艱難地爬在破碎的玻璃和行李中,尋找著散落在地上的案卷。
當法院領導趕到醫院時,胡振華懷裡還緊緊地抱著公文包,他說的第
一句話是,“案卷完好,我沒有把事辦好。”市委政法委、印台區委、
區政府領導趕到醫院看望他,高度地評價了胡振華崇高的敬業精神,
並在全區開展了“學習胡振華,爭當好公僕”活動。
有耕耘就有收穫。胡振華先後兩次被省高院評為“人民滿意的好
法官”,三次被省委政法委評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2006年榮
立個人二等功,2007年被評為“全國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官”,去年被省委、省政府
評為“陝西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2015年4月28日,胡振華被授予全國勞動模範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