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吏
故吏
官僚舊時的屬吏和由他們辟舉為官者。他們對原來長官或舉薦者存在一種封建的臣屬意識和關係。
西漢任官注重郎選﹐或憑財﹑勢﹐不恃閥閱。因此﹐西漢雖然從中央的丞相﹑御史大夫﹑大將軍﹑九卿到地方郡國守相均可自辟屬吏﹐但仕途並未被這些官僚把持﹐長官與屬吏的封建臣屬意識和關係都不明顯。東漢中期以降﹐選士“論族姓閥閱”的傾向加強﹐做官途徑逐漸為豪門大姓把持壟斷。一般“世單家富”的人﹐往往要投靠豪門大姓﹐才有在其屬下或被其舉薦做官的機會。漢制﹐三公得自置吏﹐刺史得置從事﹐二千石太守得辟功曹掾史。這些先後被辟舉的人﹐東漢總稱之為長官或舉薦者的故吏。東漢諸吏亦得稱門下﹐漢碑及畫像石中常見門下掾﹑門下小史﹑門下功曹等稱謂﹐都是墓主所自辟﹐故加門下之稱。
故吏一經辟置﹐即同家臣﹐稱長官為府主﹑舉主﹐為其效勞﹐致送賻贈﹐甚至生死相依﹐同患共難。府主﹑舉主死後﹐故吏要服三年之喪﹐並繼續事其後人或經紀其家財。當時一些累世公卿的門閥大族如弘農楊氏﹑汝南袁氏等﹐門生﹑故吏遍於天下﹐成為門閥大族強大的外圍力量。
黃巾起義和軍閥混戰中﹐不少門閥大族利用門生﹑故吏等組成私人武裝﹐進行割據。袁紹反對董卓時的山東諸將﹐大都是袁氏的門生﹑故吏。門生﹑故吏的關係﹐竟可左右政治大局﹐可見它在門閥大族形成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魏晉以降﹐在東漢豪門大姓的基礎上出現的門閥士族﹐繼續憑藉故吏勢力以壯聲威。故吏對士族有一定依附關係﹐但地位高於門生﹑田客及衣食客﹐是門閥士族在官僚體系中的拱托力量。隋唐以後﹐選官權歸吏部﹐辟召掾屬之制廢除﹐故吏一詞的內涵遂有所變化﹐僅指舊時長官的下屬﹐兩者之間亦不必有主從依附關係。
《後漢書·袁紹傳》:“袁氏樹恩四世,門生故吏遍於天下,若收豪傑以聚徒眾,英雄因之而起,則山東非公之有也。”
尊府是一門三鼎甲,四代六尚書,~,天下都散滿了。(清·吳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