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責任能力
限制責任能力
由於法律規定的條件,特定的人只有有限的責任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應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盲人或又聾又啞的人,因有生理上的缺陷,接受教育有限。辨別是非的能力較差,因此法律一般規定為只有限制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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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àn zhì zé rèn nénɡ lì
責任能力是指某人因違法而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它是行為能力在保護性法律關係中的特殊表現形式。
限制責任能力人分為完全責任能力人,限制責任能力人和無責任能力人。
行為能力制度將自然人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即已經成年且神智正常的人,他們可以獨立地處分自己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一、未成年人(主要是年滿14周歲的)。
二、未完全喪失辨認與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