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包裝標準
檢驗包裝產品質量的技術依據
在生產技術活動中,對所有製作的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的品種、規格、尺寸、參數、工藝、成分、性能等所做的統一規定,稱為產品包裝標準。
產品包裝標準是包裝設計、生產、製造和檢驗包裝產品質量的技術依據。我國的產品包裝標準主要包括建材、機械、電工、輕工、醫療器械、儀器儀錶、中西藥、食品、農畜水產、同電、軍工等14大類。包裝標準是指為保障物品在貯存、運輸和銷售中的安全和科學管理的需要,以包裝的有關事項為對象所制定的標準。
根據GB1.7《標準化工作導則產品包裝標準的編寫規定》第3章的規定,編寫產品包裝標準時除應符合GB/T1.1的規定外,還增加了兩項具體要求:
1、應將包裝、流通環境條件具有共同要求的產品劃分為一類,每類產品單獨制定包裝標準。該條規定就是要求單獨制定產品包裝標準。它是針對以往沒有單獨的產品包裝標準,產品包裝要求只在產品標準中籠統地列幾條,不能確保產品安全而提出的。但為控制產品包裝標準數量過多,規定按包裝、流通條件要求大致相同的產品分類,每類產品單獨制定產品包裝標準。如 GB 4856《針棉織品包裝》中包括幾十種產品。
2、產品包裝標準中規定的技術要求,應能用試驗方法等加以驗證。該條規定要求在產品包裝標準中只規定那些能夠得到證實的特性。沒有具體內容的空洞要求不允許寫入標準。產品包裝標準中的要求應儘可能用數值表示,並可以用試驗方法加以驗證。
產品的包裝說明是包裝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宣傳產品功效、爭取消費者了解、指導人們正確消費方面有重大作用。
包裝標籤是指附著或系掛在產品銷售包裝上的文字、圖形、雕刻及印製的說明。標籤可以是附著在產品上的簡易籤條,也可以是精心設計的作為包裝的一部分的圖案。標籤可能僅標有品名,也可能載有許多信息,能用來識別、檢驗內裝產品,同時也可以起到促銷作用。
通常,產品標籤主要包括:製造者或銷售者的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商標、成分、品質特點、包裝內產品數量、使用方法及用量、編號、貯藏應注意的事項、質檢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等內容。值得提及的是,印有彩色圖案或實物照片的標籤有明顯的促銷功效。
是在運輸包裝的外部印製的圖形、文字和數字以及它們的組合。包裝標誌主要有運輸標誌、指示性標誌、警告性標誌三種。運輸標誌又稱為嘜頭(Mark),是指在產品外包裝上印製的反映收貨人和發貨人、目的地或中轉地、件號、批號、產地等內容的幾何圖形、特定字母、數字和簡短的文字等。指示性標誌是根據產品的特性,對一些容易破碎、殘損、變質的產品,用醒目的圖形和簡單的文字做出的標誌。指示性標誌指示有關人員在裝卸、搬運、儲存、作業中引起注意,常見的有“此端向上”、“易碎”、“小心輕放”、“由此吊起”等。警告性標誌是指在易燃品、易爆品、腐蝕性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險品的運輸包裝上印製特殊的文字,以示警告。常見的有“爆炸品”、“易燃品”、“有毒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