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
漢語漢字
郡,漢語常用字,讀音jùn,最早見於先秦時代。基本含義為古代的行政區域;引申含義為古代兩級行政單位,大體相當今天的省與縣。
郡的常用組詞為郡縣。包含郡的常用成語為郡縣苦秦。
郡 jùn ㄐㄩㄣˋ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
郡 jùn
〈名〉
● ● (形聲。從邑,君聲。從「邑」,表示與行政區域有關。本義:古代的行政區域)
● ● 同本義 [perfecture]
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是也。至 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監其縣。——《說文》。朱駿聲曰: 漢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國,凡郡國一百有三,古者縣大郡小, 秦以後郡大縣小。
及郡下。——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謫守巴陵郡。—— 宋·范仲淹《岳陽樓記》
從郡城就童子試歸。——清· 周容《芋老人傳》
自郡城走數十里。
● ● 又如:郡屬(郡守的屬員);郡廨(郡府);郡朝(郡署的廳事。亦指郡守);郡章(郡太守的印璽);郡倅(郡佐。郡守的副職)
● ● 英國和愛爾蘭的領土區劃分之一,構成為行政、司法和政治目的而設立的主要單位,包括以前盎格魯撒克遜的郡和其它從未成為郡的地區 [county]
《唐韻》渠運切《集韻》《韻會》《正韻》具運切,羣去聲。《釋名》郡,羣也。人所羣聚也。《韻會》《說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是縣大而郡小也。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遂因之。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宋元設府於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
1)粵語:gwan6
2)客家話:[海陸豐腔] kiun6 kiun3 [梅州腔] kiun3 [寶安腔] kiun3 [陸豐腔] kiun3 [東莞腔] gun5 [台灣四縣腔] kiun5 kiun3 [客語拼音字彙] kiun4 [客英字典] kiun5 kiun2
郡公、劇郡、郡門、郡邑、畿郡、關郡、郡佐、郡堺、郡倅、郡郛
跨州越郡
郡地
jùn dì〖shire ground〗由郡長官管轄的鄉區
郡稅
jùn shuì〖county rate〗由郡確定並由郡的官員徵收的稅
郡縣
(jùn xiàn)〖province and country in ancient times〗古代兩級行政單位,大體相當市與縣
《戰國策·燕策》:給貢職如郡縣。
《史記·陳涉世家》:郡縣苦秦吏。
清·邵長蘅《青門剩稿》:定東南郡縣。
郡縣制
jùnxiànzhì〖the system of prefectures and counties〗一種地方管理制度,形成於春秋時代和秦朝。
郡:county;eparchy;shire;zill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