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敏(1913—1943),女,原名李培珍,又名張淑芳,山東省福山縣(今煙台市福山區)鹽場村人。中共黨員,福山縣婦救會會長。出身富商家庭,14歲進北關小學讀書,開始接受反封建的民主思想教育。 “九一八”事變后,積極參加抗日救亡運動。1943年1月29日英勇就義,時年30歲。
1935年,她由父母包辦與富商鹿崇文結婚。婚後半年即到八角等地小學當教員,以謀求生活自立。“七七”事變后,參加福山“教師暑期討論會”和“業餘救亡劇團”,積極學習時政,編演抗日救亡歌劇。
1939年,與鹿家脫離關係。同年,參加黨的外圍組織“
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次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被組織派到厚滋溝小學,以教學為掩護,秘密開展黨的工作。
1940年冬,到
膠東區黨校學習。次年春,結業後任福山縣婦救會會長。不久,與縣各救會秘書楊靄堂結為夫婦。她不顧個人安危,經常深入敵占區,秘密組織婦女開展救亡運動。
1942年10月,出任
北海地委組織的磁山工作隊工作組組長,經常活動於敵占邊緣區黃泥溝等10餘個村莊。
1943年1月24日晨,她到敵占邊緣區呂家溝開會,會議剛結束,會址被敵人包圍,因叛徒告密,不幸被捕。偽縣長陳昱親自出面“安撫”利誘,繼又嚴刑逼供,她堅貞不屈,大義凜然,痛罵陳認賊作父,賣國求榮。敵人軟硬兼施,毫無效果。1月29日,敵人在
牟平縣(今煙台市牟平區) 吳家村大施淫威,先用鍘刀殺害4名群眾,又再次脅迫其供出黨的機密。于敏
凜然正氣,寧死不屈,撕開衣領,昂首挺胸,走到鍘刀前,從容就義,時年3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