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書

制書

制書就是皇帝說的話。所謂“天子之言曰制,書則載其言。”在周代,帝王的命令叫命。秦始皇滅六國后,改命為制,制即成為用以頒布皇帝重要的法制命令的專用文書。《秦會要》卷六:“制者,王者之言,必有法制也”。兩漢及魏晉、南北朝的制書,基本上沿用秦朝的規定。唐代的制書,分制書和慰勞制書兩種。除用於頒布國家重大制度的命令外,還用於官僚的褒獎嘉勉。明代的制書,是皇帝對個別官員或部分官員有所宣告時使用的命令文書。

歷史沿革


中國古代帝王詔令文書的文種名稱之一。在周代,天子和諸侯國君向臣民發布號令稱為誓,也是命令的意思。誓字也寫作制。秦滅六國后,規定製字為皇帝發布命令的專用詞,同時形成的文字也稱為制。兩漢至隋歷代相承,用以頒布某些制度和政策,稱為制書。制書雖使用得不多,卻是詔令文書中最重要的一種。唐宋時期制書一詞內涵有很大變化,分廣、狹二義。廣義包括詔令文書所有文種,作為法律辭彙並包括官府往來文書在內;狹義是具體文種名稱,主要用於任免高級官爵或頒布重要政令。唐初沿襲前代制度,發布重要政令主要使用詔書。武后天授元年(690)改國號為周,因詔字與武后之名曌字同音,為避諱而廢之,重要政令一律改用制書發布。唐中宗複位後於神龍元年(705)恢復使用詔書,而制書的用途也不僅用以頒布制度、政策,還常用以頒布重大政令,如施行大賞罰、宣布大赦等。唐宋制書用於任免高級官爵的最多,由侍從官翰林學士起草,通稱內製。宋代程式:起首書“門下”二字,意先給門下省看;正文前段開頭用四六對偶句四句一聯,概述新授何種官職,稱為“制頭”或“破題”,接敘授官的原因;中段開頭是被授予者的前任官銜和姓名,接敘其任職表現,加以表揚,然後說明授予新官職的意義;第三段開頭一句“於戲!”(嗚呼),接寫幾句勉勵之語;最後寫新授的官職,用“主者施行”結束全文。
元代任免高級官員仍用制書,而至明清時期縮小了使用範圍,只用於宣布例行的重大禮節性活動,如祭祀天地、立太子、冊立后妃等。在舉行儀式時派專人向參與者宣讀。有些文種內容用制,但不是單獨的文種名稱,如取中進士公開張掛的名單,明稱黃榜,清稱金榜,文字用制;誥命、敕命的文字也用制,開頭都作“奉天承運,皇帝制曰”,清代稱之為制詞。明清制書一詞作為法律辭彙,內涵比唐宋謹嚴,專指皇帝發布的文字,包括零散字、詞。

制書辭書


清代稱製為制辭而不叫制書。制辭也並非是一種獨立的文種。乾隆朝《大清會典》記載:“凡朝廷德音下逮,宣示百官曰制。”就是說所有詔、敕、諭等詔令文書,凡載有天子之言者,都叫“制辭”。如詔、敕、諭之類,其開首都弁以“奉天承運,皇帝制曰”的話。
清朝的皇帝每逢祭祀天地行禮,須有制辭以誓於百官。其文曰:“某年月日某祀,惟爾群臣,其蠲乃心,齊乃志,各揚其職。敢或不共,國有常刑,欽者勿怠”。
清朝皇帝在位期間迎娶皇后,舉行大婚禮。亦備有制辭,其文曰:“皇帝欽奉太后懿旨,納某氏為皇后。茲當吉日令辰,備物典冊,命卿等以禮奉迎。”
再如清朝咸豐丙辰殿試的金榜制辭是:“奉天承運,皇帝制曰:咸豐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策試天下貢士馬員瑞等二百一十六名,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故茲誥示。”
這些制辭雖然措辭不一,頒行時的典禮各有不同,但都為宣示百官之用,而不下達於庶民。(高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