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學研究會
中國國學研究會
中國國學研究會於1996年8月成立,前身為中華國學研究院,系由海內外民族文化藝術家、專家、學者商定組建。於2002年更名為中國國學研究會,英文名:CHINA GUOXUE SEMINAR,組織機構登記證號:39574943-003-07-10-3。研究會以弘揚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為宗旨,以推動國學(指以儒學為主體的傳統文化與藝術,如詩聯、書畫、中醫理論、曲藝、武術、易學、氣功等)發展為目標。廣泛聯合文藝各界,為熱愛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方面的海內外專家、學者、藝術家、研究者搭建一個溝通、交流的平台。對促進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2016年7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九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國學研究會在名單中。
研究會於2002年創辦會刊《國學學報》,與海內外130多個詩書畫及其它文藝社團有著廣泛的贈閱交流及合作,並免費向會員、研究員及索取者發放,並向會員推介、代購優秀類國學圖書。學會先後參與主辦或協辦過多次傳統文化活動。如:
2002 年舉辦的中國書畫藝術國際展赴歐洲七國巡迴展出;
2003 年舉辦的“海峽兩岸四地心連心”詩書畫藝術大賽;
2005 年舉辦的首屆中國國學傑出貢獻獎評選活動;
2006 年為紀念中國國學研究會成立十周年舉辦的“國學十年”創作活動;
2007 年舉辦的“百佳國學文化傳承人”活動;
2008年舉辦的紀念改革開放30年詩書畫大賽,首屆五嶽杯中華國學文化大賽;
2009年舉辦的紀念孔子誕辰2560周年國學文化活動,在《書法報》、《國學學報》上發布活動啟示,得到了海內外國學藝術家的廣泛支持,產生了積極的社會影響;
2010年舉辦“我為世博喝彩”全國藝術名家邀請賽,並於2010年10月10日-13日在上海川沙新鎮舉辦“聚焦世博全國藝術名家題賀成果展”。上海市書協主席周志高及上海當地領導為開幕式致辭並剪綵。
中國國學研究會
中國國學研究會
為了普及國學知識,提高我會會員國學素養,研究會還舉辦了以“國學讀書季”為主題的大型讀書學習活動,精選《四書五經》和《古文觀止》兩書為學習資料。參與學習者紛紛提交感想及創作作品,研究會整理后結集出版《國學讀書季活動優秀成果集》,影響較大,意義深遠。為了記錄國學的發展歷程,研究會還主持編纂或聯合編纂了《中華國學人物誌》、《類編國學大系》、《首屆五嶽杯中華國學文化大賽作品集》、《中國書畫家志》、《紀念孔子誕辰2560周年詩書畫集》(上、下卷)等大型圖書。
隸屬國學範疇的圖書編輯、策劃,藝術家個人專集、畫冊的設計、策劃、排版和印刷,書畫作品裝裱、平面設計製作、宣傳、銷售。策劃、承辦或協辦個人畫展、藝術交流筆會、展覽展示等文化藝術類交流活動。為創作成果優秀的作者聯繫、開拓藝術市場,使其得到市場的認可,推動藝術市場的健康繁榮發展。
一、總則
第一條:中國國學研究會堅持以弘揚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為宗旨,以推動國學(指以儒學為主體的傳統文化與藝術,如詩詞、楹聯、書法、篆刻、國畫、工藝美術、剪紙、收藏、中醫理論、曲藝、武術、易學、氣功等)發展為目標,為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方面的專家、學者、研究者、愛好者提供一個學習交流、不斷提高的藝術平台,為推動華夏國學的復興而成立的民間藝術團體。
第二條:中國國學研究會一切活動均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準繩,在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為前提的條件下有序開展。
第三條:中國國學研究會實行民主自由思想,倡導華夏國學全面的研究、創作和討論。
二、任務
第四條:推進國學的研究、發展、創新,加強傳統文化藝術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國學復興。?
第五條:扶植和培養熱衷於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研究、創作的新生力量,拓展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交流學習的廣闊平台。?
第六條:以健康向上的學術思想為指導,鼓勵國學研究的探索與創新,傳承華夏傳統文明。
第七條:以加強學習與交流,不斷提高藝術水平為目的,竭力辦好會刊與雜誌,並定期向會員贈閱,會員作品優先在會刊發表,為創作成果優秀的作者聯繫、開拓藝術市場,使其得到市場的認可,推動藝術市場的健康繁榮發展,維護本會研究員的切身利益。
三、研究(會)員
第八條:凡贊成本會章程,在傳統文化與藝術領域創作、發表過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或理論研究成果,或在國學領域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或經本會研究(會)員推薦,經本會審核批准,即可加入本會。
第九條:本會研究(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委託工作、維護本會利益、繳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對本會工作或領導提出建議、批評、監督權,享受本會各項福利待遇,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並享有退會的自由。
第十條:本會研究(會)員負有維護本會名譽、利益不受侵害的責任,如發現有組織及個人對本會造成侵害時須及時向本會報告。
第十一條:本會研究(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嚴重違法,觸犯刑律,一經發現,經本會研究通過,即可停止甚至取消其會籍。
四、組織
第十二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利機構為中國國學研究會全國代表大會。
其職責為:①確定本會工作及任務;
②審議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③制定和修改中國國學研究會章程;
④選舉產生理事會;
⑤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研究(會)員代表由全國、各民族、各地區的本會研究(會)員民主選舉產生。理事會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研究(會)員代表大會決定理事會的召開或延期召開。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及名譽會長、常務理事、理事若干名,主席推舉若干人組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專職),由秘書處負責處理本會日常事務,確保本會的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五、經費
第十四條: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註:本會研究(會)員實行終生制,會費為460元,對離退休人員予以照顧,凡年滿60周歲,或有離退休證明者,一次性繳納會費300元,以後終生不再繳納)
二、舉辦各種活動收入;
三、社會贊助等。
六:附則
第十五條:中國國學研究會第五屆理事會議審議修正並通過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中國國學研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