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學研究會

中國國學研究會

中國國學研究會於1996年8月成立,前身為中華國學研究院,系由海內外民族文化藝術家、專家、學者商定組建。於2002年更名為中國國學研究會,英文名:CHINA GUOXUE SEMINAR,組織機構登記證號:39574943-003-07-10-3。研究會以弘揚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為宗旨,以推動國學(指以儒學為主體的傳統文化與藝術,如詩聯、書畫、中醫理論、曲藝、武術、易學、氣功等)發展為目標。廣泛聯合文藝各界,為熱愛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方面的海內外專家、學者、藝術家、研究者搭建一個溝通、交流的平台。對促進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2016年7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九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國學研究會在名單中。

相關活動


研究會於2002年創辦會刊《國學學報》,與海內外130多個詩書畫及其它文藝社團有著廣泛的贈閱交流及合作,並免費向會員、研究員及索取者發放,並向會員推介、代購優秀類國學圖書。學會先後參與主辦或協辦過多次傳統文化活動。如:
2002 年舉辦的中國書畫藝術國際展赴歐洲七國巡迴展出;
2003 年舉辦的“海峽兩岸四地心連心”詩書畫藝術大賽;
2005 年舉辦的首屆中國國學傑出貢獻獎評選活動;
2006 年為紀念中國國學研究會成立十周年舉辦的“國學十年”創作活動;
2007 年舉辦的“百佳國學文化傳承人”活動;
2008年舉辦的紀念改革開放30年詩書畫大賽,首屆五嶽杯中華國學文化大賽;
2009年舉辦的紀念孔子誕辰2560周年國學文化活動,在《書法報》、《國學學報》上發布活動啟示,得到了海內外國學藝術家的廣泛支持,產生了積極的社會影響;
2010年舉辦“我為世博喝彩”全國藝術名家邀請賽,並於2010年10月10日-13日在上海川沙新鎮舉辦“聚焦世博全國藝術名家題賀成果展”。上海市書協主席周志高及上海當地領導為開幕式致辭並剪綵。
中國國學研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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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為了普及國學知識,提高我會會員國學素養,研究會還舉辦了以“國學讀書季”為主題的大型讀書學習活動,精選《四書五經》和《古文觀止》兩書為學習資料。參與學習者紛紛提交感想及創作作品,研究會整理后結集出版《國學讀書季活動優秀成果集》,影響較大,意義深遠。為了記錄國學的發展歷程,研究會還主持編纂或聯合編纂了《中華國學人物誌》、《類編國學大系》、《首屆五嶽杯中華國學文化大賽作品集》、《中國書畫家志》、《紀念孔子誕辰2560周年詩書畫集》(上、下卷)等大型圖書。

業務拓展


隸屬國學範疇的圖書編輯、策劃,藝術家個人專集、畫冊的設計、策劃、排版和印刷,書畫作品裝裱、平面設計製作、宣傳、銷售。策劃、承辦或協辦個人畫展、藝術交流筆會、展覽展示等文化藝術類交流活動。為創作成果優秀的作者聯繫、開拓藝術市場,使其得到市場的認可,推動藝術市場的健康繁榮發展。

章程


一、總則
第一條:中國國學研究會堅持以弘揚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為宗旨,以推動國學(指以儒學為主體的傳統文化與藝術,如詩詞、楹聯、書法、篆刻、國畫、工藝美術、剪紙、收藏、中醫理論、曲藝、武術、易學、氣功等)發展為目標,為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方面的專家、學者、研究者、愛好者提供一個學習交流、不斷提高的藝術平台,為推動華夏國學的復興而成立的民間藝術團體。
第二條:中國國學研究會一切活動均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準繩,在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為前提的條件下有序開展。
第三條:中國國學研究會實行民主自由思想,倡導華夏國學全面的研究、創作和討論。
二、任務
第四條:推進國學的研究、發展、創新,加強傳統文化藝術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國學復興。?
第五條:扶植和培養熱衷於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研究、創作的新生力量,拓展中國傳統文化與藝術交流學習的廣闊平台。?
第六條:以健康向上的學術思想為指導,鼓勵國學研究的探索與創新,傳承華夏傳統文明。
第七條:以加強學習與交流,不斷提高藝術水平為目的,竭力辦好會刊與雜誌,並定期向會員贈閱,會員作品優先在會刊發表,為創作成果優秀的作者聯繫、開拓藝術市場,使其得到市場的認可,推動藝術市場的健康繁榮發展,維護本會研究員的切身利益。
三、研究(會)員
第八條:凡贊成本會章程,在傳統文化與藝術領域創作、發表過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或理論研究成果,或在國學領域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或經本會研究(會)員推薦,經本會審核批准,即可加入本會。
第九條:本會研究(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委託工作、維護本會利益、繳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對本會工作或領導提出建議、批評、監督權,享受本會各項福利待遇,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並享有退會的自由。
第十條:本會研究(會)員負有維護本會名譽、利益不受侵害的責任,如發現有組織及個人對本會造成侵害時須及時向本會報告。
第十一條:本會研究(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嚴重違法,觸犯刑律,一經發現,經本會研究通過,即可停止甚至取消其會籍。
四、組織
第十二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利機構為中國國學研究會全國代表大會。
其職責為:①確定本會工作及任務;
②審議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③制定和修改中國國學研究會章程;
④選舉產生理事會;
⑤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研究(會)員代表由全國、各民族、各地區的本會研究(會)員民主選舉產生。理事會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研究(會)員代表大會決定理事會的召開或延期召開。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及名譽會長、常務理事、理事若干名,主席推舉若干人組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專職),由秘書處負責處理本會日常事務,確保本會的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五、經費
第十四條: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註:本會研究(會)員實行終生制,會費為460元,對離退休人員予以照顧,凡年滿60周歲,或有離退休證明者,一次性繳納會費300元,以後終生不再繳納)
二、舉辦各種活動收入;
三、社會贊助等。
六:附則
第十五條:中國國學研究會第五屆理事會議審議修正並通過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中國國學研究會。

研究機構


中國國學文化研究會
中國《紅樓夢》學會
中國《水滸》學會
中國辭書學會
中國屈原學會
中國李白研究會
四川省杜甫學會
中國殷商文化學會
中國秦漢史研究會
中國近代文學學會
口頭傳統研究中心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
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
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
中國古代文學理論學會
上海財經大學國學研究所
南京大學國學研究所
青島市國學學會
甘肅國學研究會
廈大國學研究院
北京大學國學研究院
香港國學研究院
中國國學研究會
中國人民大學國學研究中
首都師範大學國學研究所
北京育靈童經典導讀教育
中國國學教育研究院
瀋陽國學教育研究中心
大連理工大學國學研究所
瀋陽中華孝道研究會國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