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力地貌

重力地貌

重力地貌是指山坡、谷坡和岸坡上的岩石風化破碎后,主要受重力及水(地表水及地下水)的作用下,發生不同形式的位移所形成的一些地貌形態,稱重力地貌,如滑坡、倒石堆、岩屑錐泥石流等。研究它們具有重大的國民經濟意義。在道路工程、露天開採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設中,確定邊坡、庫岸等的穩定性是重力地貌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

基本簡介


重力地貌
重力地貌
重力地貌坡地上的岩體或土體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發生位移所形成的地表形態。
形成的重力地貌類型有:
①崩塌,又可分為山崩、塌岸和散落而形成的不同形式的崩塌地貌。
②滑坡。
③蠕動土屑。
④土溜,又分為凍融土溜、熱帶土溜。有時也將山地溝谷中的泥石流列入重力地貌。實際上,它是重力地貌與流水地貌之間的過渡性地貌類型。
地表風化鬆動的岩塊和碎屑物,主要在重力作用下,通過塊體運動過程而產生的各種地貌現象的總稱。其過程分兩類,一是突發性過程,時常造成災害;一是非災變性緩慢過程。產生的地貌現象是:上部山坡物質不斷被遷移,使山坡逐漸後退;山麓就近接受缺乏分選的碎屑堆積,減緩坡度;整體山坡形態隨二者而不斷變化。重力地貌類型分為侵蝕類型和堆積類型,前者以陡崖為主;後者主要有倒石堆石流坡岩屑坡)、滑坡台階、滑坡鼓丘、泥石流扇、泥流階地和石冰川等。原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自然因素指各種風化作用生成鬆散的風化層和岩石風化裂隙,岩體結構面發育程度與產狀,地形形態,水活動浸潤作用降低岩土強度與休止角,侵蝕、潛蝕與溶蝕作用產生臨空面而增加岩土剪力、震動等。它們隨各地自然條件變化而不同,故重力地貌有一定的區域性。人為因素指各種經濟活動破壞斜坡自然穩定態。重力地貌普遍存在,甚至存在於海底。因其具有一定的環境效應,包括突發性災害地貌過程和地表沙石化,故受到人們的重視。因重力地貌的發生存在變形時間效應,故具有可預測性。中國成功地預報了1985年6月12日湖北秭歸新灘大滑坡。

兩個主要階段


斜坡上的風化碎屑或不穩定岩層,在重力和流水作用下發生位移,稱為塊體運動,這種作用稱為重力地質作用,由此產生的各種地貌稱為重力地貌。
可見,重力地貌的形成與發展可分成兩個主要階段:
①坡地物質風化階段,形成大量碎屑。
②坡地—亡的風化碎屑物在重力和流水作用下發生塊體運動,形成重力地貌。

意義


斜坡上的塊體運動是多種多樣的,有快速運動的崩塌、滑坡,也有緩慢運動的撓曲、傾倒等蠕動破壞;有破壞力較大的滑坡、泥石流,也有破壞力較小的蠕動。不同的運動方式,產生了不同的重力地貌及其堆積物。我國山區面積大,在進行各種工程建設中都會遇到蠕動、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對交通、建築物、農田等破壞性很大,因此研究重力地質作用及重力地貌類型,在生產實踐中具有很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