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道路

以住宅建築為主體區域內的道路

居住區道路【residential street】指的是以住宅建築為主體的區域內的道路。居住區道路是城市道路系統的組成部分,它不僅要滿足居住區內部功能的要求,而且還要與城市總體取得有機的聯繫。

居住區界定


居住區小區組團
戶數10000-160003000-5000300-1000
人口30000-5000010000-150001000-3000

道路分類


道路分級

居住區道路一般可以分為三級或四級:
第一級居住區級道路——是居住區的主要道路,用以解決居住區內外交通的聯繫,道路紅線寬度一般為20-30m。車行道寬度不應小於9m,如需通行公共交通時,應增至10-14m,人行道寬度為2-4m不等。
第二級居住小區級道路——是居住區的次要道路,用以解決居住區內部的交通聯繫。道路紅線寬度一般10-14m,車行道寬度6-8m,人行道寬1.5-2m。
第三級住宅組團級道路——是居住區內的支路,用以解決住宅組群的內外交通聯繫,車行道寬度一般為4-6m。
第四級宅前小路——通向各戶或各單元門前的小路,一般寬度不小於2.6m。
此外,在居住區內還可有專供步行的林蔭步道,其寬度根據規劃設計的要求而定。

居住區道路寬度

道路名稱道路寬度
居住區道路紅線寬度不宜小於20m;
小區道路路面寬6-9m,建築控制線之內的寬度,採暖區不宜小於14m,非採暖區不宜小於10m;
組團道路路面寬3-5m,建築控制線之內的寬度,採暖區不宜小於10m,非採暖區不宜小於8m;
宅間小路路面寬度不宜小於2.5m;
園路(甬路)不宜小於1.2m。

名稱分級

一:小區級道路
小區級道路斷面以一塊板主宜,辟有人行道。在內外聯繫上要做到通而不暢,力戒外部車輛穿行,但應保障對外聯繫安全便捷。
二:組群級道路
一塊板,不高人行道,重點考慮消防車、救護車、住房小汽車、搬家車以及行人通過。
三:宅前路
以人行為主,還應考慮少量住戶小汽車、摩托車的進入。在道路對內聯繫中要做到能簡捷地將行人輸送到支路上和住宅中。
此外,居住區內部街坊與街坊之間和街坊內部的道路,主要為居民參加生產、工作、學習、購買物品和參加娛樂活動服務,也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和貨運交通所用。為了保證居住區內的安靜,儘可能不設公共交通路線,居住區道路可以直接與次幹路相接,儘可能不與主幹路(見城市道路)相接。可通行小型貨車,限制大型貨車和過境車輛通行,車速一般不超過20公里/時,道路做平面交叉,可有斷頭道和回頭路,局部線型也可設計成曲線。
道路橫斷面布置一般是單幅式,即在車行道兩側設人行道和綠地,道路寬度可根據建築的樓層高度、沿街公共建築物數量以及客流和貨流多少而定。道路寬度允許時,也可安排雙幅式斷面,即在路中間設1米左右隔離帶,布置綠化。車行道寬度為7米、9米或12米。人行道和綠地每側應為3~6米,要能滿足埋設地下管線的需要。若居住區面積大,主要道路較寬且長時,亦可設置公共交通路線,以減少居民步行距離。

設計原則


1、道路通而不暢的原則;
2、分清主要道路與次要道路以及宅旁小道的等級關係;
3、根據實際情況,實現人車分流,車行道與步行道各成系統;
4、在道路形式上有:內環式、環通式、半環式、盡端式、混合式幾種。

功能


居住區內部道路的功能要求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
(1)滿足居民日常生活方面的交通活動需要如上下班、上學 去幼兒和學校採購購商品等,這些活動是居住區內最多、 最主要的一般來說,還是以步行或自行車為主。
(2)滿足市政公用車輛的交通需要,如垃圾的清除、郵電信件的傳遞等。
(3)滿足居住區內貨運交通的需要如公共服務 設施進貨,街道第三產業運送原材料、 成品等。

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員實施營救和被困人員疏散的通道,比如樓梯口、過道和小區出口處等。而商家佔用消防通道,私家車霸佔居民區出口處,這些都是消防法規所不允許的,消防通道應該達到4.0米寬,並保持24小時暢通。消防通道要隨時保持暢通,如果發生火災那可能就是救命通道。
住宅小區來說的話,從室內到地面的樓梯,小區內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屬於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