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蘊足論

法蘊足論

《法蘊足論》為阿毗達磨六足論之一。是說一切有部論典中最古的阿毗達磨。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冊.

法蘊足論


六足論(Satpada sastra)。小乘佛教說一切有部的六部論書的統稱。該部基本典籍常被稱為“一身六足”。“一身”指迦多衍尼子所著的《發智論》(異譯《八犍度論》)。“六足”指《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識身足論》、《界身足論》和《品類足論》。六足論是說一切有部初期和中期出現的論書,通過這些著作,該部開始建立了自己的世界觀、宇宙觀和修持論,從而形成了獨特的理論體系

概述


十二卷。唐·玄奘於顯慶四年(659)譯。又稱《說一切有部法蘊足論》、《阿毗達磨法蘊足論》。為阿毗達磨六足論之一。是說一切有部論典中最古的阿毗達磨。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冊

簡介


本論雖題為尊者大目乾連造,然而稱友的梵文《俱舍釋論》及西藏傳說,皆說是舍利弗造。全書有八千頌,分二十一品,即:學處品、預流支品、證凈品、沙門果品、通行品、聖種品、正勝品、神足品、念住品、聖諦品、靜慮品、無量品、無色品、修定品、覺支品、雜事品、根品、處品、蘊品、多界品、緣起品。各品的開頭必記經文,以依經而作論分別的形式組織全書。文中所說,包括三無為、無表業、心不相應法等有部代表性的思想,而且〈雜事品〉的內容相當於《俱舍》等後代有部諸論典中的〈隨眠品〉(使品),此點值得注意。
巴利論藏七論中,與本論的內容最似者為《分別論》。比對兩者,本論有而為《分別論》所闕者,為第二〈預流支品〉至第六〈聖種品〉等五品;《分別論》有而本論闕者,有〈道分別〉、〈無礙解分別〉、〈智分別〉、〈法心分別〉等;本論的第十三〈無色品〉及第十四〈修定品〉,是在《分別論》的〈定分別〉之中。其他兩本一致。
此外,將本論與《品類足論》對比,本論的第二〈預流支品〉、第十六〈雜事品〉及第二十一〈緣起品〉三品,系《品類足論》所闕,其餘一致。又與《舍利弗阿毗曇論》相較,本論闕彼論之〈非問分智品〉、〈非問分道品〉、〈攝相應分〉及〈緒分〉,彼論則闕本論的〈預流支品〉、〈證凈品〉及〈聖種品〉三品,其餘一致。此外,為本書之所依的《雜阿含經》,本書與之全然一致者亦有多處,唯闕相當於〈通行〉、〈聖種〉、〈神足〉、〈靜慮〉、〈無色〉、〈修定〉、〈根〉等七品。

相關內容


對法七徠論是《發智論》與六足論,是說一切有部的七種根本論著,即《發智論》、《品類足論》、《識身足論》、《法蘊足論》、《施設足論》、《集異門足論》、《界身足論》。
①《集異門足論》。舍利弗著。玄奘譯。20卷。有部分藏譯。巴米揚(舊譯梵衍那)曾有梵本殘篇出土。該論主要註釋《長阿含經》中所屬《眾集經》的內容,解說《眾集經》中各種佛教術語,因此是說一切有部阿含經的延伸,論藏從經藏中開始分離出來的最初形態。此論的出現,促使說一切有部逐漸成為單獨的部派。
②《法蘊足論》。大目犍連著。玄奘譯。12卷。梵本已佚,但有殘篇出土。此論選取阿含經中的22種主要說教逐一加以解釋,每種說教的解釋單獨成篇。例如雜事品註解了有部所傳阿含經中列舉的七十八種煩惱;根品註解了二十二根。此論與南傳上座部的《分別論》有共通之處。
③《施設足論》。大迦多衍那著。法護等譯。7卷。藏譯名《因假名》或《因施設》。此論祖述《長阿含經》中所屬《世起經》的思想,對阿毗達磨的宇宙觀、世界觀進行了詳細的論證分析,是說一切有部中期出現的論著。
④《識身足論》。提婆設摩著。玄奘譯。10卷。主要內容是對人們心識活動的分析,與上座部的《界論》相通。
⑤《界身足論》。世友著。玄奘譯。3卷。主要內容是對心和心作用的分析,是說一切有部的理論基礎,與上座部的《發趣論》相通。
⑥《品類足論》。世友著。玄奘譯。18卷。另有南朝宋求那跋陀羅的譯本《眾事分阿毗曇論》,12卷。學術界一般認為此書並非出自一人之手,而是各種作品的彙集,論中提到的“五位”、“九十八隨眠”等是有部獨特的理論。有人認為此書出現的《大毗婆沙論》編集以後,大概在160~320年之間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