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飛

宜賓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趙飛,曾任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2016年4月10日,趙飛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人物履歷


曾任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人物事件


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趙飛曾多次實名舉報宜賓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魏常平。
2015年2月3日,趙飛被當地紀檢部門展開了長達180多天的調查。最終,官方以2014年9月一次“公車私用”的偷拍記錄給了趙飛一個警告處分。
2015年7月,剛恢復半個月工作的趙飛又被接受調查——7月17日晚上10點多,趙飛突然接到市公安局紀委電話,叫他去局裡會議室協助市紀委問點事情,隨後被帶往宜賓市紀委的金沙江賓館雙規室。理由是網上出現一個從南京發出的帖子,被指敗壞宜賓聲譽。發帖人的主管恰好又是趙飛的女婿的一個親戚。趙飛對此堅決否定,並做了的陳述——自己從事公安工作,分管網安工作多年,職業常識、職業道德和個人的三觀都決定了他不會這麼做的。
2015年7月30日下午,趙飛對魏常平濫用職權、大搞打擊報復和政治迫害的行徑提出嚴厲批評,並表示將向中紀委反映。7月31日下午,在趙飛夫婦欲赴京向中紀委舉報的前一刻,宜賓市紀委對其實施“雙規”。
2015年8月5日,四川省紀委通過官方網站對外發布消息: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趙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一周后的8月12日凌晨2:57,趙飛妻子文正秀在新浪微博開始實名舉報丈夫被打擊報復,“公開我丈夫的舉報材料,向大家抖抖宜賓官場生態圈的混亂,揭露我丈夫被“雙規”(實為阻止他進京實名舉報的人身軟禁)的真相!讓事實大白於天下,真正的壞人無處遁形!”並呼籲四川省紀委、中紀委介入調查。
2015年9月28日,宜賓市的相關領導到文正秀所在的宜賓學院,召集趙飛的家屬開了一個案情溝通會,會上公布趙飛仍然是同志,沒有嚴重違法違紀的問題。
2015年10月30日,趙飛在歷經半年多的調查和三個月的雙規審訊后,解除雙規返回家中。
2015年11月10日下午,宜賓市委在宜賓市公安局召開會議宣布,根據四川省委意見,宜賓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魏常平的公安系統職務被免,其負責的警方工作由市政法委書記代替,接受組織調查。
2016年4月10日,據四川省紀委網站消息,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趙飛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2015年7月31日,經報批,宜賓市紀委決定對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趙飛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趙飛違反廉潔紀律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無證私駕公車在道路上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及道路消防設施嚴重損壞,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案發後趙飛棄車離開事故現場;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趙飛及其妻文某某參加某駕校培訓和考取駕照未按規定交納培訓費用和考試費用,在組織審查期間,為隱瞞事實,安排其妻文某某補交培訓費用,並要求駕校將收款時間提前到二人參加培訓前;違反廉潔紀律,趙飛夫婦前往福建參加其女兒婚禮,借用宜賓市某私營企業主卡宴越野車,安排市公安局駕駛員往返重慶、成都機場接送,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應由個人承擔的此次出行住宿費、車輛過路費、燃油費以辦案出差名義,經趙飛本人簽字同意后在市公安局公款報銷;違反工作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將有關幹部任免的醞釀意見泄露給相關人員。以上違紀行為均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及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後。
趙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2016年2月5日,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飛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市監察局審議並報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縣級非領導職務。

獲得榮譽


曾獲全國嚴打和綜合治理先進個人,公安部個人一等功、公安部集體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