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國土資源局
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
榆林市國土資源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執行國家、省級並擬定市級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組織貫徹執行國土資源領域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李安雄,男,漢族,陝西榆陽區人,1965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市不動產登記局局長、市自然資源總督察,主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市不動產登記局全面工作。
謝東,男,漢族,陝西白河人,1965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1983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市土地統征儲備中心主任、機關黨委書記,主持機關黨委全面工作,負責黨建、人事、機構編製、工資、教育培訓、技術職稱、資金資產、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安全生產、精神文明建設、市土地儲備中心全面工作等工作,分管人事科、財務科、礦管科、地質災害防治中心、榆橫分局,主持市土地儲備中心全面工作,聯繫橫山縣局、子洲縣局。
王立峰,男,漢族,陝西綏德人,1962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市脫貧攻堅移民搬遷中心主任,主持市脫貧攻堅移民搬遷中心全面工作,負責易地移民搬遷、建設用地預審報批、建設用地管理、土地開發整理等工作,分管管制科、空港分局,聯繫綏德縣局、米脂縣局。
姬懷亮,男,漢族,陝西定邊人,1962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三級調研員。負責耕地保護工作,分管耕保科、榆神分局,聯繫定邊縣局、吳堡縣局。
劉建平,男,漢族,陝西綏德人,1963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建設項目規劃管理、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等工作,分管監督科、項目科、測繪科、城區規劃管理處、規劃榆陽分局、規劃西南分局、規劃高新分局、測繪處、展覽館、城鄉規劃設計院。
姜凱,男,漢族,陝西米脂人,1973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95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國土空間規劃、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土地利用等工作,分管規劃科、權益科、利用科、土地市場管理處、價格監測中心。
劉建平,男,漢族,陝西米脂人,1970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94年12月參加工作,現任局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長,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柴小兵,男,漢族,陝西橫山人,1966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局總工程師,負責機關政秘政務、機要保密、行政督查、後勤保障、檔案管理、規劃評審、改革創新、信息化建設、工會、計生、創建、扶貧、對外交流等工作,分管政秘科、修復科、科技科、地理信息中心、榆陽分局、工會,聯繫神木市局、清澗縣局。
李東堂,男,漢族,陝西榆陽人,1968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局總規劃師 負責地籍管理、執法監察、自然資源和規劃政策法規、依法行政、信訪維穩、土地調查、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等工作,分管執法科、調查科、執法監察支隊,聯繫府谷縣局、佳縣縣局。
第一條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榆林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19)31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市不動產登記局牌子。
第三條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規定許可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貫徹執行中、省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規程,制定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擬訂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等管理辦法。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落實中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中省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等相關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中省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的實施,組織編製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推進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國土空間規劃的“多規合一”工作。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開展全市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中、省有關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地質勘查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配合做好礦產資源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管理測繪成果及應用。負責測繪資質及信用的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和地圖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根據授權,對落實中省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等重大違法案件。
(十五)負責易地扶貧搬遷工作。
(十六)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和草原局。
(十七)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資源廳的決策部署,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與市應急管理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製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資源類專項預案,指導各縣市區預案編製,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事故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製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政秘科
人事科
財務與資金資產科
執法督察科(市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
發展改革與科技科
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不動產登記科)
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科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
國土空間規劃科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
國土空間規劃監督科
建設項目規劃科
耕地保護監督科
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
礦業權與地質環境科
測繪地理信息科
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榆陽分局
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區分局
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科創新城分局(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空港生態區分局)
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榆林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榆神工業區分局)
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榆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榆橫工業區分局)
榆林市土地統征儲備中心
榆林市脫貧攻堅移民搬遷中心(榆林市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中心)
榆林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榆林市自然資源調查與規劃中心
榆林市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勘查中心
榆林市測繪地理信息中心(榆林市自然資源檔案館)
榆林市自然資源市場監測中心
榆林市展覽館
橫山局 綏德局 米脂局 子洲局 清澗局 佳縣局 吳堡局 府谷局 神木市局 定邊局 靖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