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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發祥

烈士

李發祥,又名李雙雙,1909年出生於寧夏陶樂縣五堆子鄉溝灣村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從小跟隨父親務農。1940年,為謀求生路,李雙雙逃往內蒙古伊克昭盟三段地,靠做小買賣為生,並經常跟我黨地下組織接觸。受到我黨對寧夏逃蒙難民政策的感召下,他提高了對黨的認識,從1944年春開始,接受三段地黨組織交給的任務,為黨做情報工作。

寧夏籍烈士


1945年春,經王延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后李雙雙以經商販鹼為掩護,經常趕著小毛驢往返於三段地、察汗淖、鹽池、陶樂之間,打探有關寧夏軍閥馬鴻逵的政治、軍事情報。他不畏艱難險阻,甘當無名英雄,默默無聞地為黨工作,勇敢、機智地穿過馬鴻逵部隊的道道關卡,一次又一次地及時把情報送到三段地工委,受到工委領導同志的好評。他還在三段地發展了從五堆子逃難來的兩個農民入黨,在陶樂縣境內也發展了幾名黨員,並建立了陶樂縣黨支部,李雙雙任支部書記。
胡宗南部隊在1947年3月進攻延安,西線馬鴻逵部隊侵佔三邊、鹽池后,抓捕共產黨員,破壞我黨組織;三段地黨組織也遭到破壞。5月,李雙雙因在三段地身份暴露而返回陶樂。6月7日,寧夏國民黨當局根據國民軍伊南邊防司令部提供的情報,得知李雙雙是我黨的地下黨員,下達通緝令。6月19日,陶樂縣縣長樓淵亭按省府密令派縣警察局巡官馬興邦,夥同鄉長李生俊、保長陳光先,乘李雙雙探家之際以抓兵為名將他逮捕。
當晚,陳光先將李雙雙吊在房樑上嚴刑拷打,想從他口中得到黨在三段地的情況。李雙雙寧死不肯招認自己是共產黨員,更沒有暴露黨的組織和同志,表現了共產黨員堅貞不屈的革命氣節。敵人審了半夜,一無所獲,繼續把他吊著,天亮后發現人已經被吊死。陳光先因沒有得到任何證據不好向上交代,為了掩蓋事實真相,命幾個甲長把屍體抬到黃河邊,把鞋子扔在黃河岸邊,製造了溺水而死的假相。過了兩三天,屍體順水流到陳家灣被人發現。李家聞訊前去認屍,才得知李雙雙已被敵人殘酷迫害致死,時年38歲。
1950年經黨組織審查批准,追認李雙雙為革命烈士。次年7月15日,殺害李雙雙的反革命分子陳光先被陶樂縣法院判處死刑,李生俊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李雙雙烈士的事迹永遠感召後人,他永遠活在人們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