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史

楚史

《楚徠史》是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7月1日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正明。本書是一部楚國的興衰史,讓人看得心情跌宕、目眩神離。

編輯推薦


張正明(1928—2006),著名歷史學家、民族史家和史學教育家,先秦楚國歷史文化研究專家,楚學的主要開創者和奠基人。1952年畢業於清華大學社會學系,先後在國家民族工作部門和民族研究機構供職;1980年冬到湖北省社會科學院工作,歷任研究員、副院長、學術顧問;2002年初受聘為華中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曾當選為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擔任中國民族史學會副會長、中國屈原學會副會長、湖北省楚國歷史文化學會常務副理事長、湖北省屈原研究會會長等職務。一生勤於著述,成果豐碩,代表作有《契丹史略》、《楚文化史》、《楚史》、《長江流域民族格局的變遷》等。

內容簡介


楚人以祝融為始祖,其歷史的起點,原本在神話與傳說之中。歷經篳路藍縷的歲月之後,楚國得以崛起於南方。楚人有著“蜚將衝天”、“鳴將驚人”的雄心,“撫有蠻夷”、“以屬諸夏”的氣魄,終於在春秋中期躋身五霸之列。然而在取得這樣的成就后,政變與內亂讓楚國招致了吳師入郢的巨大外患,實力大損。戰國時代,楚國用吳起變法以求打破困局,為國家帶來起色,楚國一度達到了強大和繁榮的頂點。但在懷王時代,遭遇連番挫折,勢力頓衰。此後,郢都淪陷,半壁河山被秦人佔領。楚人雖亡羊補牢,但已經無法改變“六王畢,四海一”的趨勢。秦末起義中,“楚雖三戶,亡秦必楚”,又給八百餘年的楚國史留下了一個長長的尾聲。

作者簡介


張正明(1928—2006),著名歷史學家、民族史家和史學教育家,先秦楚國歷史文化研究專家,楚學的主要開創者和奠基人。1952年畢業於清華大學社會學系,先後在國家民族工作部門和民族研究機構供職;1980年冬到湖北省社會科學院工作,歷任研究員、副院長、學術顧問;2002年初受聘為華中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曾當選為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擔任中國民族史學會副會長、中國屈原學會副會長、湖北省楚國歷史文化學會常務副理事長、湖北省屈原研究會會長等職務。一生勤於著述,成果豐碩,代表作有《契丹史略》、《楚文化史》、《楚史》、《長江流域民族格局的變遷》、《楚文化志》(主編)、《楚學文庫》(主編)、《楚美術圖集》(主編)、《長江流域古代美術(史前至東漢)》(主編)、《試論漢民族的形成》、《論孫中山的民族主義》、《先秦的民族結構、民族關係和民族思想》、《屈原賦的民族學考察》、《和親通論》、《料器與先秦的楚滇關係和中印交通》、《地中海與“海中地”》、《楚文化的發現和研究》、《古希臘文化與楚文化比較研究論綱》、《楚與吳越文化異同辨》、《巫、道、騷與藝術》、《歷史文化的多元複合與二元耦合》、《楚墓與秦墓的文化比較》、《古代中國版圖成因試析》、《巴人起源地綜考》等。

目錄


第一章“司天”、“司地”的遠祖
第一節 祝融與古帝的世系和位次
第二節 祝融的功業
第三節 大巫·尊神·精靈
第四節 祝融八姓——陸終六子
第二章“篳路藍縷”的歲月
第一節 鬻熊奠基,熊繹受封
第二節 棲於幽谷的雛鳳
第三節 周昭王南征、周穆王東征與楚人
第四節 熊渠開拓“江上楚蠻之地”
第五節 動蕩的時世
第六節 優越的環境
第七節 在階級社會的門檻上
第三章 暴力與文明
第一節“羋姓有亂,必季實立,楚之常也”
第二節 滅權國,創縣制
第三節 得志漢東
第四節 兼顧側背
第五節 武王暮年的壯舉
第六節 越漢水,出方城,入中原
第七節 文王與國人
第四章 內聚國力,外爭霸權
第一節 令尹子文與成王
第二節 齊楚爭霸
第三節 會盟,交戰,燕饗
第四節 令尹子玉
第五節 晉楚城濮之戰
第六節 成王晚年的變故
第七節 走向繁榮
第五章 蜚將衝天,鳴將驚人
第一節 轉禍為福的庄王
第二節 問鼎周室
第三節 晉楚鄴之戰
第四節 霸業的頂峰和霸主的本色
第五節 令尹孫叔敖
第六章 撫有蠻夷,以屬諸夏
第一節 晉楚修好之盟前後
第二節 晉楚鄢陵之戰
第三節“知其惑者非大惑也”
第四節 勞掩庀賦
第五節 晉楚弭兵之盟前後
第六節 成熟的文化
第七章 侈靡和虛榮,陰謀和暴行
第一節 靈王以政變始
第二節 游宮,細腰,巫音
第三節 靈王以政變終
第八章 內亂導致外患
第一節 求安
第二節 招禍
第三節 吳師人郢與楚國遷都
第四節 等級和階層
第九章 中興
第一節 和於內而慎於外
第二節 白公與葉公
第三節 吳亡、越興與楚人
第四節 戰國的大勢和楚國的前景
第五節 漸臻全盛
第六節 老子與道家
第十章 吳起變法與威王興楚
第一節 變法前的困境
第二節 吳起變法
第三節 變法后的起色
第四節 威王興楚
第五節 莊子與道家
第十一章 從極盛到頓衰
第一節 秦人得計,楚人失策
第二節 懷王與張儀
第三節 懷王的末路和晚節
第四節徠 栽郢淪陷
第五節 科學和技術
第六節 美學和藝術
第七節 屈原和宋玉
第八節 庄趼的暴郢和入滇
第十二章 滅楚必秦,亡秦必楚
第一節 頃襄王亡羊補牢
第二節 春申君始榮終枯
第三節 決勝階段的秦楚國情
第四節 六王畢
第五節 四海一
第六節 偉業和暴政的頂峰
第七節 陳勝、吳廣首義
第八節 秦亡
第九節 漢興
精彩片斷
楚人用玉帛和干戈送走了原始社會,迎來了階級社會。同時,他們送走了部落聯盟,迎來了國家機器。
財富和權勢的持續增長,終於使原始公社體製成為部落貴族不堪忍受的桎梏。在這樣的歷史關頭,國人即部落貴族和部落平民都需要強有力的軍事首領,稚君幼主則容易被認為是於事無補的。為了強化對外的掠奪和征服,他們不惜激化對內的爭鬥和篡奪。
蚡冒死,其弟熊通殺其子而代立,時在公元前740年(周平王三十一年)。按,《春秋》記事始於公元前722年(魯隱公元年),時為熊通十九年。
弒君篡位的熊通,勢位牢固,功業顯赫,君臨楚國的時間又很長,這表明他弒篡伊始就得到了多數國人的擁戴。在楚國歷史上,凡弒篡而立的君主必定是公子王孫,大抵有所作為、有所建樹,而且都出現在西周晚期至春秋晚期——即楚國轉弱為強、變小為大的時期,唯獨楚國將亡時公子負芻弒其弟公子猶而代立是例外。
《左傳·文公元年》記令尹子上對楚成王說:“楚國之舉,恆在少者。”這是局內人說的,必有實據。《左傳·昭公十三年》記晉卿叔向對韓宣子說:“羋姓有亂,必季實立,楚之常也。”這是局外人說的,但也不是耳食之辭。驗之於史實,應該承認叔向比子上說得更加準確。子上是籠而統之說的,叔向則點出了“羋姓有亂”這個特定的歷史場合。從反面來理解叔向的話,如果羋姓無亂,那就“必伯實立”或者“必長實立”。所謂“必季實立”的“季”,有兩種不同的身份,其一是幼弟,其二是小叔。在楚國約八百年歷史上,幼弟殺其兄而自立的有三例,即熊徇殺仲雪,成王殺庄敖,平王逼殺靈王和公子比、公子黑肱;小叔殺其侄而自立的也有三例,即熊延殺熊摯紅,熊通殺蚡冒子,靈王殺郟敖。此外,有和平方式的兄終弟及四例,即熊勝傳熊楊,熊勇傳熊嚴,肅王傳宣王,幽王傳哀王,后兩例是因兄無子而傳弟,估計前兩例也如此。確實,當羋姓有亂時,在君位繼承問題上,“季”有明顯的優勢。
從民族史和民族志的資料來看,凡實行幼子繼承製的,大致有兩種因由,其一是長子非己出,其二是長子非嫡出,而根源是兩種不同的婚姻關係。長子非己出,原因在於夫妻雙方在婚後的一定期限內仍有性自由,這是原始的婚姻關係的殘跡;長子非嫡出,原因在於男子先納妾、后娶妻,妾先妻而生子,這是在宗法制度下發展起來的婚姻關係可能發生的後果。早期的楚國似乎不以長子非己出為怪,中期以後的楚國則長子非嫡出較為多見。在羋姓無亂時,自然是身為嫡長的“伯”有繼位的無可爭議的優先權;在羋姓有亂時,則是身為嫡幼的“季”有繼位的無與倫比的競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