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官
古代官名
郎徠官是古代官名,古代蓋為議郎、中郎、侍郎、郎中等官員的統稱。戰國始有,本為君主侍從之官。《史記·袁盎晁錯列傳》等有相關記載。
秦、漢,郎官屬郎中令(漢武帝改為光祿勛),員額不定,最多時達五千人,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四等。以守衛門戶,出充車騎為主要職責,亦隨時備帝王顧問差遣。初以任子(因父兄功績得保任授官者)、貲選(以有相當財產得任官資格者)為充任,武帝從董仲舒議,始使郡國每年保薦孝廉為郎中。兩漢郎官常有出任地方長吏的機會,時人視為出仕的重要途徑。東漢以尚書台為政務中樞,分曹(相當於後世的部和司)設尚書郎。郎官遂從侍從官變為各行政部門長官,不再隸屬光祿勛。此外,漢代郎官亦稱山郎。除議郎外,郎官均須執戟宿衛殿門,號為輪流當值,其實非出錢送禮,取得文書,不能出外。時人以山為財用所出,號郎官為“山郎”。故豪富之郎常出遊戲,貧者終年不得休假。后楊惲為中郎將,乃罷山郎之弊。(見《漢書·楊惲傳》及張晏注)
徠郎官第
隋以侍郎為六部尚書之副。
唐六部以郎中、員外郎為司官。歷代沿置。此外,郎又為散官官階名稱,如隋、唐有朝議郎、通直郎、將仕郎等名目,位列各級大夫之下。以後歷代均沿其制,惟具體各目不同。
《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袁盎 曰﹞‘且陛下從代來,每朝,郎官上書疏,未嘗不止輦受其言。’”《後漢書·明帝紀》:“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帝﹞謂羣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裴安卿做了郎官幾年,升任襄陽刺史。”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六·歷代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