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供

詞語

招供,漢語詞語,拼音是zhāo gòng,意思是供出犯罪事實。出處:《元典章新集·刑部·偷盜》。

解釋


1.供出犯罪事實。
2.供詞
3.指犯人招認自供其罪狀。

出處


《元典章新集·刑部·偷盜》:“勾責得王葛四招供:先於至元二十七年竊盜分宜縣劉十一薴蔴。”
崑劇十五貫》第三場:“小刑可耐,大刑難捱。若不招供,夾棍相待!”
陳殘雲《山谷風煙》第十一章:“我全招供啦。”
魯迅《朝花夕拾·》:“從去年起,彷彿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