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全蠍

山東省臨沂市特產

蒙山全蠍,山東省臨沂市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蒙山蒙山全蠍個大體肥,其明顯特徵即2鉗8足(其他地區為2鉗6足),故稱“十足全蠍”,色微紅、藥用好。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蒙山全蠍”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蒙山全蠍個大體肥,其明顯特徵即2鉗8足(其他地區為2鉗6足),故稱“十足全蠍”,色微紅、藥用好。

營養價值

蒙山全蠍
蒙山全蠍
蒙山全蠍主含蠍毒素,尚含甜菜鹼三甲胺牛黃酸卵磷脂等成分,性平,味甘辛,蛋白質含量達35%以上,每100克全蠍粉含鈣量為6毫克-6.5毫克左右,每100克全蠍粉含鋅量為55毫克-60毫克左右,每100克全蠍粉含鐵量為25毫克-27毫克左右,另外還富含氨基酸及鉀、鈉等元素。為醫治諸風要葯,具有熄風鎮痙、祛風攻毒之功能。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蒙山以山地丘陵為主,森林覆蓋率達92%以上。土壤以棕壤類為主,土層深厚,保水保肥能力強,地上多石塊,適合野生全蠍生長。
水文情況
蒙山屬淮河水系,地下水源充足,水質清澈,無污染。
氣候情況
蒙山地屬暖溫帶季風氣候,特點是氣候溫和,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少雨雪,春季乾旱多風,夏季炎熱多雨,秋季天高氣爽,適合野生活蠍生長。

歷史淵源


蒙山全蠍自古就有出產,清朝時蒙山全蠍就做為該地的土特產名產聞名遐邇。
1949年後,蒙山全蠍的藥用價值被逐步開發出來並廣為人知。
20世紀80年代,山東蒙山聘請十幾位專家,歷經近10年潛心研究,發明了蒙山全蠍酒。
20世紀90年代,蒙山全蠍研究所研究出了仿野生養殖技術,利用荒山資源,利用蠍子晝伏夜出,喜居於溫暖潮濕、安靜清潔、背陰向陽的山坡岩石板下等特點。
蒙山全蠍
蒙山全蠍
1986年,蒙山全蠍酒被山東省一輕廳評為新產品三等獎,被臨沂地區科委評為科技進步一等獎。

生產情況


蒙山全蠍
蒙山全蠍
2012年,臨沂市仿野生養殖全蠍200餘畝,年產量3000公斤。

產品榮譽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蒙山全蠍”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蒙山全蠍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臨沂市蒙山地區,主要涉及蒙山周圍的蒙陰縣大部、平邑縣和費縣、沂南縣各一部。地理坐標為東經117°36′00″-118°25′00″,北緯35°02′00″-36°02′00″。

質量技術要求

生產技術要求
蒙山全蠍
蒙山全蠍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
自然生態養蠍法可利用荒山露天養殖。蠍場可選擇在山坡上,山坡的坡度一般選擇20-40度的山腰坡為好,最好朝陽背風、排水方便。先將表層鬆土全部除去到無蠍子可挖動的土層為止,然後每隔0.4米建-1.6米寬,50米長,高不低於0.4米的土石垛。土石垛的結構為:四周用石板砌牆,中間用一層土一層石板填滿,土石垛頂部為凸起的圓弓形,表面放一層石板。蠍池的最佳面積1000平方米為宜。蠍場建好后,在池底壘起不低於20-40厘米高的石牆,整體建好后,把整個蠍池四周離生態垛體35厘米處豎以0.2米高的玻璃板作為池牆,玻璃底部用水泥混凝土固定。再在土石垛頂部種植草叢,作用是每到晚上草叢上都有露水讓蠍群飲用露水,即美化環境又減少勞動強度。然後要在養殖垛體四周相隔5米豎一根水泥柱子,垛體間要每隔2架生態垛體豎起一道水泥柱子,柱子上面用鐵絲拉緊,上面用塑料紗網把整個蠍場罩起來,防止天敵對蠍場的危害。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
蒙山全蠍養殖要選用該地野生的十足全蠍品種。
(3)生產過程管理
生態架體組建好后,要選擇體格健壯的青年臨產孕蠍投種產仔。整個產仔過程需2-3小時,孕蠍在臨產時整個前身隆起,繁殖系統打開讓仔蠍-產出,然後,仔蠍爬到母蠍背上,產後的仔蠍在母蠍背上不吃也不動等過5-6天仔蠍開始脫第一次皮,稱二齡蠍。剛脫過皮的二齡蠍在母蠍背上再過5-6天開始陸續脫離母體,開始自己活動,尋找食物。這期間要給小蠍喂2-3齡的小黃粉蟲,仔蠍的二次脫皮按小蠍第一次脫完皮計算需再過30天的時間開始脫二次皮,達到三齡蠍。蠍子的一生要經過六次脫皮方可長成成蠍,除小蠍第一次脫皮在母蠍背上外,其餘五次脫皮必須在土中脫皮。
採用自然生態養蠍,按一年脫2次皮計算需2年達到商品蠍,3年達到孕蠍。在採收成品蠍時,利用夜晚蠍群出來活動時用鑷子撿出即可。
(4)分級:按全蠍大小、質量進行分級。
(5)貯存:可冷藏保存或常溫保存。
(6)運輸:應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車輛運輸。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蒙山全蠍生產環境優越,無任何污染,且藥用價值高,對人體安全。產品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標準的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包裝:包裝材料應符合GB11680和GB9687的規定。包裝物使用無毒油墨印刷。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蒙山全蠍’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
標識:銷售和運輸包裝物應標註蒙山全蠍標誌,並標明產品名稱、數量、產地、包裝日期、生產單位、保質期、產品質量、執行標準代號等級等內容。不符合本標準的產品,其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含有“蒙山全蠍”(包括連續或斷開)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