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

2018年11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正式掛牌成立。

新組建的自治區海洋局是從廣西特色優勢出發,根據當前和未來發展需要,充分發揮自主權,完全自主設置的部門管理機構之一,由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管理,專門履行海洋管理等職責,將更好地發揮我區海洋優勢,進一步培育壯大海洋產業,不斷提升向海經濟競爭力。

職責調整


(一)將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的海洋行政管理(含執法監察)職責划入自治區海洋局。
(二)取消已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全區海洋戰略研究和對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

主要職責


(一)承擔綜合協調海洋監測、科研、傾廢、開發利用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區海洋事業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區海洋主體功能規劃、海洋信息化規劃、海洋科技規劃和科技興海戰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監督實施我區海洋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海洋經濟發展規劃。
(二)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提出全區海洋資源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起草有關海洋資源、海洋環境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
(三)承擔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及信息發布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全區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組織實施全區海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海洋領域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四)承擔規範管轄海域使用秩序的責任。依法進行海域使用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編製並監督實施全區海洋功能區劃,組織實施海域權屬管理,按規定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論證、評估和海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審批和管理海底電纜管道鋪設。
(五)承擔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合法使用的責任。組織制定海島保護與開發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無居民海島的使用管理,發布海島對外開放和保護名錄。
(六)承擔保護海洋環境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區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執行國家海洋環境保護標準、規範和污染物排海標準、總量控制制度,組織、管理全區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發布海洋專項環境信息,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
(七)組織海洋調查研究,推進海洋科技創新,組織實施海洋基礎與綜合調查,承擔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應用與管理,執行海洋技術標準、計量、規範和辦法,組織對外合作與交流。
(八)承擔海洋環境觀測預報和海洋災害預警報的責任。組織實施專項海洋環境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日常運行的管理,發布海洋災害和海平面公報,指導開展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工作。
(九)依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研究維護海洋權益的政策、措施,在全區管轄海域實施定期維權巡航執法制度,查處違法活動。
(十)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家海洋局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海洋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人事、黨群、離退休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組織編製部門預算,監督管理預算執行、各項費用使用;組織實施政府採購;負責海洋資源行政審批報件的受理、初審、送辦、督辦、發文(證)工作。
(二)法規和規劃科技處。
起草與海洋資源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草案;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擬訂全區海洋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我區海洋事業發展、海洋經濟發展、海洋主體功能區、海洋信息化等規劃和科技興海戰略;承擔海洋經濟運行監測、統計、核算、評估及信息發布的工作;組織開展海洋科學技術研究與應用;組織實施海洋調查與評價工作;組織實施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研發、應用;承擔科技平台和數字海洋建設;承擔海洋科技成果、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行業科技項目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三)海域和海島管理處。
執行海域使用和海島管理政策與技術規範,編製並實施全區海洋功能區劃和海島保護規劃;承擔海域使用項目的審核、海域使用權登記工作;承擔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建設、保護與管理工作;承擔海域使用金具體徵收和減免的有關工作;承擔海域使用和海島使用的論證評估工作;承擔海島名稱及其標誌設置的有關工作。
(四)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預報減災處。
組織開展海洋環境的監測、監視與評價,編製全區海洋環境專項信息;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承擔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防治工作,根據國家授權開展海洋油氣勘探開發和海洋傾廢對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防治工作;監督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全區海洋環境監測、監視網路;承擔海洋觀測、預報和評價的管理工作;組織編製並實施海洋災害應急預案;編製海洋災害和海平面公報。

人員編製


自治區海洋局機關行政編製為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正處長級)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4名,副處級領導職數4名。

現任領導


局長:蔣和生
黨組書記:賀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