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州,五原。中府。開元戶三千二十五。鄉七。元和戶《禹貢》雍州之域。春秋為戎狄所居地。《史記》“梁山、涇、漆之北,有義渠、朐衍”,謂此也。及始皇並天下,屬梁州。漢武帝元朔二年置五原郡,地有原五所,故號五原。至晉,地沒赫連勃勃,後魏平之,改為西安州,以其北有鹽池,又改為鹽州。隋大業三年為鹽川郡。貞觀二年討平梁師都,置鹽州。天寶元年改為五原郡,乾元元年復為鹽州。
西魏置,治五原(今陝西定邊)。后入西夏。蒙古廢。
州境:東西二百四十八里。南北二百七十里。
八到:南至上都一千五百里。東至東都一千七百三十里。東北至經略軍四百里。南至慶州四百五十里。西北至靈州三百里。西北取烏池黑浮圖堡私路至靈州四百里。
貢、賦:開元貢:鹽山四十顆。
管縣二:五原,白池。
五原縣,上。本漢馬領縣地,貞觀二年與州同置。五原,謂龍游原、乞地千原、青領原、可嵐貞原、橫槽原也。
鹽池四所:一烏池,二白池,三細項池,四瓦窯池。烏、白二池出鹽,今度支收,其瓦窯池、細項池並廢。
白池縣,上。南至州九十里。景龍三年敕置,以地近白池,因以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