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員辦事處
1951年成立的聯合國附屬機構
該組織的基本活動是實施各項援助難民方案。方案分為一般方案和特別方案兩種,均在 每年舉行的會議上討論通過。兩屆會議之間遇到臨時出現的難民問題需要援助時,經總部批 准,可追加特別方案。各項援助方案所需資金靠各國政府和私人自願捐獻。該機構在1954 年和1981年兩度榮獲諾貝爾和平獎。
出版物有《難民》月刊,以英、法、西文出版,從1985年起不定期出版中文版。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UNHCR)為全世界的難民提供保護與幫助,為二戰 后l20萬歐洲難民進行了安置;今天,有2150萬難民得到UNHCR關注。本辦事處為國際 主要人道主義組織,總部設立於日內瓦,在世界121個國家設有辦公室。
近年來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UNHCR)對處於難民狀況的人們也給予幫 助,不管其是在本國內遷移還是越境遷移。另外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 (UNHCR)還負責幫助與監管難民返回自己國家后的重建工作。
UNHCR通過各種方式保護,幫助難民。保護難民方面為:促進各國政府遵守有關難民 國際公約,監管其執行;通過幫助難民返回家園,在庇護地建立難民所;以及在第三國重新安置;以求永久解決難民問題。為此,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為難民生存與重建家 園,通過協調工作提供了居住、飲用水、衛生與醫療保健等方面的幫助。所有這些都需UNHCR與各國政府,非政府組織(NGOS)以及其他聯合國機構進行協調工作。
該組織的章程規定其工作是人道主義的、社會的和非政治的。它以"外交中間人"的身 份出現,在有關政府組織和個人的協助下,實施其各項援助難民的方案,對屬於高級專員職 權範圍內的難民,提供國際保護,幫助他們自願遣返或歸化於新定居的國家。章程規定的屬 於其職權範圍內的難民,是指由於有正當理由懼怕因種族、宗教或政治原因而受到迫害且身 在本國之外,並且不能或由於此種懼怕而不願受到本國保護的人。但該組織並不負責處理世 界上的所有難民,對已由給予庇護的國家認為是該國國民的難民和已由聯合國其他機構管理 的難民,則不予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