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

五個諾貝爾獎之一

諾貝爾和平獎(英語:Nobel Peace Prize;挪威語:Nobels fredspris),是五個諾貝爾獎中的一個。根據諾貝爾的遺囑,和平獎應該獎給“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

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於每年的10月份宣布。在此之前,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成員將會以多數票來選擇諾貝爾獎得主。頒獎典禮於每年12月10日,即諾貝爾逝世周年紀念日,在挪威首都奧斯陸舉行,並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主席頒獎,挪威國王監禮,與其他諾貝爾獎不同。

1901年諾貝爾和平獎首次頒發。截至2020年,諾貝爾和平獎已經頒發101次,有135位獲得者,其中107位個人和28個組織,68次由一人獲得,30次由二人分享,2次由三人共享,其中有19年因故停發,17位女性獲獎,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三次獲獎,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兩次獲獎。

根據諾貝爾獎官網顯示,諾貝爾和平獎每年評選和頒發一次,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頒發一枚金牌、一份證書以及一筆獎金。截至2020年,諾貝爾和平獎已經頒發101次,有135位獲得者,其中107位個人和28個組織;68次由一人獲得,30次由二人分享,2次由三人共享;其中有19年因故停發;17位女性獲獎;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三次獲獎,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兩次獲獎。

2020年10月9日,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公布了202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世界糧食計劃署(WFP)因“致力於消除飢餓,為改善受衝突影響地區的和平條件做出貢獻,並在阻止將飢餓作為戰爭和衝突武器的努力中發揮了關鍵作用”獲獎。

歷史沿革


諾貝爾和平獎
諾貝爾和平獎
1895年11月27日,阿爾弗雷德·貝恩哈德·諾貝爾(以下簡稱:諾貝爾)在他逝世前一年寫成的最後一份遺囑於巴黎的瑞典挪威俱樂部簽訂。根據最後遺囑所述,他的遺產將用於建立一系列獎項,表彰在物理學、化學、和平、生理學或醫學以及文學上“對人類作出最大貢獻”的人士。用於設立五個諾貝爾獎的資產占諾貝爾總資產的94%,即3100萬瑞典克朗。
1897年4月26日,諾貝爾的遺囑才經挪威議會通過執行,執行人朗納·索爾曼和呂多爾夫·利耶奎斯特(Rudolf Lilljequist)設立了諾貝爾基金會,管理遺產和獎金。遺囑通過後,諾貝爾和平獎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進行管理,挪威議會將選出5人組成委員會決定獲獎人選。諾貝爾基金會其後在諾貝爾獎的頒獎判據上達成了協議。
1900年,瑞典國王奧斯卡二世頒布諾貝爾基金會的新規條。
1901年12月10日,在諾貝爾逝世5周年紀念日首次頒發諾貝爾和平獎。
1935年,卡爾·馮·奧西茨基未能出席領獎,因為當時的德國拒絕向他發放護照。
1961年,達格·哈馬舍爾德在頒獎前就去世了,委員會將獎項追授予他。
1973年,越南政治家黎德壽拒絕接受獎項諾貝爾和平獎,是唯一拒絕該獎的人。
1975年,安德烈·德米特里耶維奇·薩哈羅夫未能出席領獎,因為當時的蘇聯政府拒絕向他發放護照。
1991年,昂山素季未能出席領獎,因為她遭到緬甸政府軟禁。獲釋併當選議員后,她於2012年6月16日親自領獎。
2007年6月10日,德斯蒙德·圖圖大主教所獲諾貝爾和平獎獎章在位於索韋托的家中失竊,並在16日由警方尋回物歸原主。6月17日,已故巴勒斯坦領導人亞西爾·阿拉法特所獲諾貝爾和平獎獎章在加沙的混亂中失竊。
2013年4月3日,阿瑟·亨德森所獲諾貝爾和平獎獎章在英國紐卡斯爾市失竊

獎項文化


諾貝爾和平獎是由瑞典發明家阿爾弗雷德·諾貝爾(Alfred Bernhard Nobel,1833-1896)所創立的五個諾貝爾獎中的一個。根據諾貝爾的遺囑,諾貝爾和平獎不應該與其他四個獎項一起在瑞典頒發,而是應該在挪威首都奧斯陸。和平獎的評獎委員會是由5人組成的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其成員由挪威議會任命。
根據諾貝爾的遺囑,和平獎應該獎給“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但評選委員會逐漸拓寬了和平獎所涵蓋的範圍。不過該獎項也可以授予符合獲獎條件的機構與組織。
諾貝爾和平獎部分遺囑譯文及手稿原件圖
在此我要求遺囑執行人以如下方式處置我可以兌換的剩餘財產:將上述財產兌換成現金,然後進行安全可靠的投資;以這份資金成立一個基金會,將基金所產生的利息每年獎給在前一年中為人類作出傑出貢獻的人。將此利息劃分為五等份,分配如下: ......最後一份獎給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和平獎由挪威議會選舉產生的5人委員會頒發。......對於獲獎候選人的國籍不予任何考慮,也就是說,不管他或她是不是斯堪的納維亞人,誰最符合條件誰就應該獲得獎金。

設立宗旨

諾貝爾和平獎是根據諾貝爾1895年的遺囑而設立的五個諾貝爾獎之一,該獎旨在表彰為促進民族國家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軍備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

獎牌證書

諾貝爾和平獎的獎牌正面印有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的左側頭像,但是設計與諾貝爾物理學獎、化學獎、生理學或醫學獎及文學獎有些許不同。獎牌背面有三人組成的兄弟,上面還刻著:Pro pace et fraternitate gentium(翻譯為:為了人類的和平與情誼),獎牌邊緣刻有獲獎的年份,以及獲得者的名字。諾貝爾和平獎章由古斯塔夫·維格蘭(Gustav Vigeland)設計。自2012年以來,諾貝爾獎章由位於挪威康斯堡的Det Norske Myntverket製造。

獎項設置


獎項綜述
諾貝爾和平獎包括一枚金牌、一份證書以及一筆獎金。獎金的金額取決於諾貝爾基金會那一年的收入(自1901年以來的所有獎金,請參閱諾貝爾獎官方網站)。在有多於一位獲獎者的情況下,獎金會平分,或是其中一人得一半,另外二人各得四分之一。
獎金
每一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都會獲得一筆獎金以及記有獎金金額的一份文件。2009年的獎金為1千萬瑞典克朗(約140萬美元) 。2012年,由於削減預算,獎金降至8百萬瑞典克朗(約110萬美元) 。獎金金額會隨著諾貝爾基金會當年的收入而變動。如果同時有多於一位得獎者,則獎金可以平分;如果同時有三位得獎者,則獎金還可以以2:1:1的比例分配,也就是一人得二分之一,其餘二人各得四分之一。

評選規則


評選流程
評選流程
諾貝爾和平獎評選工作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負責,其5名成員均由挪威議會選出。
上年的9月,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準備接受提名。根據諾貝爾基金會的規章,如下人選提名有效:由國民大會(議會)和中央政府成員;國際法庭成員;大學校長;社會科學、歷史、哲學、法學和神學等領域的教授;和平研究所和外交政策研究所所長;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諾貝爾和平獎獲得組織的董事會成員;現任和卸任的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成員(他們的提名可以在2月1日之後,但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之前或當天)以及挪威諾貝爾學院的常任顧問等。
該年的2月1日,提名的截止日期。委員會根據提名(郵戳日期必須不得遲於該年的2月1日)進行評估。郵戳日期若遲於截止日期,則提名納入下一年的討論。該委員會已經收到了近200個不同的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人選。而提名信的數量要高得多,因為很多提名的是同一個候選人。
該年的2月3月,短名單。委員會進行候選人評估工作和準備一個簡短的清單。3月8月,顧問審查。
該年的10月,選擇諾貝爾獎獲得者。10月初,諾貝爾委員會通過多數票選出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最終決定不得上訴,得主姓名隨後宣布。
該年的12月10日,頒發諾貝爾獎。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典禮將在挪威的奧斯陸市政廳舉行,獲獎者將獲得證書、金質獎章和獎金支票。金質獎章正面是諾貝爾的頭像,背面刻有銘文,意為“為了人類的和平與情誼”。獎金1000萬瑞典克朗(1美元約合7瑞典克朗)。

歷屆名單


評獎結果

截至2020年,諾貝爾和平獎已經頒發101次,有135位獲得者,其中107位個人和28個組織;68次由一人獲得,30次由二人分享,2次由三人共享。
年份得主國家或地區理由
1901年亨利·杜南瑞士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創辦人 
弗雷德里克·帕西法國各國議會聯盟的主要創立者,也是首屆世界和平大會的主要組織者 
1902年埃利·迪科門瑞士國際和平局首任榮譽秘書長 
夏爾萊·阿爾貝特·戈巴特瑞士各國議會聯盟首任秘書長 
1903年威廉·蘭德爾·克里默英國各國議會聯盟之父 
1904年國際法研究院比利時作為一個非官方機構,努力制定國際法的一般性原則 
1905年貝爾塔·馮·蘇特納奧匈帝國《放下武器》一書的作者,還對諾貝爾和平獎的設立做出了貢獻 
1906年西奧多·羅斯福美國成功地調解並結束了日俄戰爭,他在仲裁上作出的貢獻也給常設仲裁法院提供了第一個案例 
1907年埃內斯托·泰奧多羅·莫內塔義大利義大利和平運動的主要領導者 
路易·雷諾法國法國國際法學家,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成員 
1908年克拉斯·蓬圖斯·阿諾爾德松瑞典瑞典和平與仲裁聯盟的創始人 
弗雷德里克·貝耶丹麥斯堪的納維亞最重要的和平倡導者,加上他在各國議會聯盟中的重要貢獻,他還是國際和平局的首任主席 
1909年奧古斯特·貝爾納特比利時各國議會聯盟領袖人物,兩次海牙和平會議的代表 
保羅·德康斯坦法國在國際仲裁領域輝煌的職業生涯,以及法德和英法之間的外交工作 
1910年國際和平局瑞士各個國家和平社會之間的紐帶 
1911年托比亞斯·阿賽爾荷蘭仲裁法院成員,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的發起人 
阿爾弗雷德·赫爾曼·弗里德奧匈帝國德國和平協會創始人 
1912年伊萊休·魯特美國對國際仲裁的濃厚興趣,以及設立國際法庭的方案 
1913年亨利·拉方丹比利時國際和平局局長 
1914年沒有授獎 
1915年沒有授獎 
1916年沒有授獎 
1917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瑞士竭盡全力保護第一次世界大戰各方戰俘的權利,其中還包括讓戰俘與家人建立聯繫的權利 
1918年沒有授獎 
1919年伍德羅·威爾遜美國在國際聯盟的建立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1920年萊昂·布儒瓦法國參與1899和1907年的兩次海牙和平會議,他對國際聯盟的成立作出了巨大貢獻,時常被稱為聯盟的“精神之父” 
1921年卡爾·亞爾馬·布蘭廷瑞典在國際聯盟做出了重要貢獻 
克里斯蒂安·勞斯·朗格挪威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首位秘書長,各國議會聯盟秘書長 
1922年弗里喬夫·南森挪威對數百萬竭力對抗飢荒的俄國人民提供幫助,以及對小亞細亞和色雷斯難民的幫助 
1923年沒有授獎 
1924年沒有授獎 
1925年奧斯丁·張伯倫英國為羅加諾公約的簽訂做出了貢獻 
查爾斯·蓋茨·道斯美國為德國的賠償制訂道威斯計劃,成為1925年羅加諾公約的經濟支柱 
1926年阿里斯蒂德·白里安法國對羅加諾公約的簽訂做出了貢獻 
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德國
1927年費迪南·愛德華·比松法國對法德和解做出的貢獻 
路德維希·克魏德德國
1928年沒有授獎 
1929年弗蘭克·B·凱洛格美國倡導簽署《白里安-凱洛格非戰公約》,簽署國表示放棄以戰爭作為國家政策的手段,只能以和平方法解決國際爭端或衝突 
1930年納坦·瑟德布盧姆瑞典為基督教的團結和世界和平所做出的努力 
1931年簡·亞當斯美國獎勵她在社會改革上所做的工作以及擔任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領袖所做出的貢獻 
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美國促進《非戰公約》簽署,美國和平運動的領導人 
1932年沒有授獎 
1933年諾曼·安吉爾英國《大幻覺》一書的作者,國際聯盟的支持者,有影響力的宣傳者以及和平教育家 
1934年阿瑟·亨德森英國表彰他在國際聯盟做出的貢獻,特別是裁軍領域 
1935年卡爾·馮·奧西茨基納粹德國竭力反對德國重整軍備 
1936年卡洛斯·薩維德拉·拉馬斯阿根廷他在巴拉圭和玻利維亞促使大廈谷戰爭結束 
1937年E·A·羅伯特·塞西爾英國表彰他在國際聯盟做出的貢獻 
1938年南森國際難民辦公室國際聯盟表彰該組織對難民提供的幫助 
1939年沒有授獎 
1940年沒有授獎 
1941年沒有授獎 
1942年沒有授獎 
1943年沒有授獎 
1944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瑞士表彰該組織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大量人道主義工作 
1945年科德爾·赫爾美國表彰他在故鄉與孤立主義的鬥爭,在美洲大陸建立和平國家聯盟的努力以及為聯合國組織所做的工作 
1946年愛米莉·巴爾奇美國前歷史和社會學教授,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名譽國際總會長 
約翰·穆德美國世界基督教青年會會長,國際宣教協會主席 
1947年英國教友會英國對他人的同情以及幫助他們的願望 
美國教友會美國
1948年沒有授獎,因為“沒有適合且在生的候選人”由於諾貝爾和平獎不會追授已經過世的獲獎者,委員會以此來向前不久遭到暗殺的聖雄甘地致敬 
1949年約翰·博伊德·奧爾英國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總幹事和傑出的組織者,世界和平組織聯盟和國家和平理事會主席 
1950年拉爾夫·約翰遜·本奇美國哈佛大學教授,表彰他在1948年調解阿以戰爭所做的努力 
1951年萊昂·儒奧法國歐洲理事會國際委員會主席,國際自由工會聯合會副主席,世界工會聯合會副主席,國際勞工組織理事會成員,聯合國代表 
1952年阿爾伯特·史懷哲法國傳道醫生,蘭巴雷內創始人 
1953年喬治·卡特利特·馬歇爾美國美國紅十字會會長,前美國國務卿和美國國防部長,聯合國代表,馬歇爾計劃的發起者 
1954年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聯合國聯合國於1951年創立的國際救援組織 
1955年沒有授獎 
1956年沒有授獎 
1957年萊斯特·伯勒斯·皮爾森加拿大前加拿大外交部長,聯合國大會第七次會議主席,為了在結束蘇伊士運河危機並試圖通過聯合國解決中東問題所做出的努力 
1958年喬治·皮爾比利時道明會之父,難民救援機構領袖 
1959年菲利普·諾埃爾-貝克英國歐洲議會成員,終身致力於國際和平與合作 
1960年艾伯特·盧圖利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他“站在南非反對種族隔離鬥爭的最前沿” 
1961年達格·哈馬舍爾德瑞典聯合國秘書長,表彰他在加強聯合國作用上作出的貢獻 
1962年萊納斯·卡爾·鮑林美國表彰他在反對核武器試驗上作出的努力 
1963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瑞士表彰該組織100年來在保障人權上所做的努力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瑞士
1964年馬丁·路德·金美國民權活動家,西方世界首位向我們證明鬥爭可以通過非暴力方式發起的人 
1965年聯合國國際兒童緊急救援基金會聯合國國際救援組織 
1966年沒有授獎 
1967年沒有授獎 
1968年勒內·卡森法國歐洲人權法院主席 
1969年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 
1970年諾曼·布勞格美國表彰他對綠色革命作出的貢獻,對全世界,特別是亞洲和拉丁美洲的糧食生產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1971年維利·勃蘭特西德聯邦德國總理,表彰他在西德東方政策上的貢獻 
1972年沒有授獎 
1973年亨利·基辛格美國在通過巴黎和平協約實現越戰停火以及美軍撤離上發揮的積極作用 
黎德壽北越 
1974年肖恩·麥克布賴德愛爾蘭國際和平局主席,納米比亞委員會主席,表彰他在人權領域做出的貢獻:通過歐洲議會試行《歐洲人權公約》,協助創立國際特赦組織並擔任領導人,擔任國際法學家委員會秘書長 
佐藤榮作日本日本首相,宣布日本放棄發展核武器,並努力推動區域和解 
1975年安德烈·德米特里耶維奇·薩哈羅夫蘇聯表彰他在爭取人權、裁軍和促進所有國家之間合作上做出的努力 
1976年貝蒂·威廉斯英國 / 愛爾蘭北愛爾蘭和平運動(之後更名為和平人士社團)的創始人 
梅里德·科里根英國 / 愛爾蘭
1977年國際特赦組織英國為保護良心犯人權所做的努力 
1978年穆罕默德·安瓦爾·薩達特埃及簽署戴維營協議,通過談判給埃及和以色列帶來了和平 
梅納赫姆·貝京以色列
1979年德蕾莎修女印度仁愛傳教修女會的創始人 
1980年阿道弗·佩雷斯·埃斯基維爾阿根廷人權領袖,創辦非暴力人權組織與統治阿根廷的軍政府做鬥爭 
1981年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聯合國聯合國於1951年創立的國際救援組織 
1982年阿爾瓦·米達爾瑞典表彰他們在聯合國裁軍協商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他們都贏得了國際社會的認同 
阿方索·加西亞·羅夫萊斯墨西哥
1983年萊赫·瓦文薩波蘭團結工聯的創始人,人權活動家 
1984年德斯蒙德·圖圖南非約翰內斯堡的主教,前南非教會理事會秘書長 
1985年國際防止核戰爭醫生組織美國發布權威信息幫助人們意識到原子戰爭的災難性後果,這反過來又有助於增加公眾對原子武器擴散的反對意見,對其優先順序別重新定義,更加關注衛生和其他人道主義問題所面臨的壓力 
1986年埃利·維瑟爾美國美國總統大屠殺委員會主席 
1987年奧斯卡·阿里亞斯·桑切斯哥斯大黎加表彰他為中美洲和平做出的貢獻,他的努力令各方於這年8月7日在瓜地馬拉簽署了協議 
1988年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聯合國為實現聯合國的其中一項基本原則作出了重要貢獻 
1990年米哈伊爾·謝爾蓋耶維奇·戈爾巴喬夫蘇聯蘇聯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兼蘇聯總統,表彰他在和平進程中發揮的主導作用,幫助形成了今天國際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1991年昂山素季緬甸表彰她為爭取民主和人權做出的非暴力抗爭 
1992年里戈韋塔·門楚·圖姆瓜地馬拉表彰她在尊重土著人民權利的基礎上為促進社會正義和民族文化和解所做的努力 
1993年納爾遜·曼德拉南非表彰他們通過和平手段結束南非種族隔離制度的努力,並為一個民主的新南非奠定了基礎 
弗雷德里克·威廉·戴克拉克南非
1994年亞西爾·阿拉法特巴勒斯坦表彰雙方以極大的勇氣通過政治行動兌現了承諾,給中東地區走向博愛開闢了新的發展機遇 
伊扎克·拉賓以色列
希蒙·佩雷斯以色列
1995年約瑟夫·羅特布拉特英國表彰他們在國際政治中為減少核武器,並朝消除核武器的長遠方向前進所做出的努力 
帕格沃什科學和世界事務會議加拿大
1996年西門內斯·貝洛東帝汶表彰他們為實現公正與和平解決東帝汶衝突所做的努力 
若澤·拉莫斯·奧爾塔東帝汶
1997年國際反地雷組織瑞士表彰他們在禁止和清除殺傷人員地雷上所做出的努力 
喬迪·威廉姆斯美國
1998年約翰·休姆愛爾蘭表彰他們在為北愛爾蘭的衝突找到和平解決方案上所做的努力 
戴維·特林布爾英國
1999年無國界醫生瑞士表彰該組織在多個大陸上開創性的人道主義工作 
2000年金大中韓國表彰他對韓國乃至東亞的民主和人權事業做出的貢獻,特別是與朝鮮達成和平與和解 
2001年聯合國聯合國表彰該組織在增進世界和平上做出的貢獻 
科菲·安南迦納
2002年吉米·卡特美國表彰他幾十年如一日地尋求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辦法,推進民主和人權,並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 
2003年希林·伊巴迪伊朗表彰她為民主和人權做出的努力她還特別關注於婦女和兒童權利的鬥爭 
2004年旺加里·馬塔伊肯亞表彰她在可持續發展、民主與和平領域做出的貢獻 
2005年國際原子能機構聯合國表彰他們在防止核能用于軍事目的以及確保通過最安全的方式和平利用核能上做出的努力 
穆罕默德·巴拉迪埃及
2006年穆罕默德·尤納斯孟加拉國表彰他們通過創業小額貸款來推進經濟,以及向窮人,特別是女性提供社會機遇上做出的貢獻 
孟加拉鄉村銀行孟加拉國
2007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聯合國表彰他們在傳播人為氣候變化知識上做出的努力,並為應對這一變化所需要的措施奠定了基礎 
阿爾·戈爾美國
2008年馬爾蒂·阿赫蒂薩里芬蘭表彰他在超過30年的時間裡奔波於幾個大陸,試圖解決國際衝突所做出的努力 
2009年貝拉克·奧巴馬美國為表彰他在促進國際外交和各國人民合作所作出的非凡努力 
2011年埃倫·約翰遜·瑟利夫賴比瑞亞表彰他們為女性安全以及女性全面參與和平建設工作權利所做的非暴力鬥爭 
萊伊曼·古博韋賴比瑞亞
塔瓦庫·卡曼葉門
2012年歐洲聯盟歐盟表彰該組織在超過六十年的時間裡對推進歐洲和平與和解,民主與人權上做出的貢獻 
2013年禁止化學武器組織荷蘭表彰該組織在消除化學武器上所做的大量努力 
2014年薩蒂亞爾希印度他們分別為對抗兒童和少年所受壓迫以及爭取所有兒童受教育權而奮鬥 
馬拉拉·優素福·扎伊巴基斯坦
2015年突尼西亞全國對話四方集團突尼西亞在2011年的茉莉花革命之後,對於建立一個多元民主的突尼西亞所做出的決定性貢獻 
2016年胡安·曼努埃爾·桑托斯哥倫比亞他堅持不懈的努力終結了持續五十餘年造成至少22萬哥倫比亞人死亡和將近六百萬人無家可歸的哥倫比亞內戰 
2017年國際廢除核武器運動瑞士提請各方注意使用任何核武器后造成的災難性人道主義後果,以及為實現禁止這些武器的條約造出的突破性努力 
2018年德尼·穆奎格剛果民主共和國他們致力結束在戰爭和武裝衝突中使用性暴力作武器 
納迪婭·穆拉德伊拉克
2019年阿比·艾哈邁德·阿里衣索比亞表彰他為了實現和平與國際合作作出的努力,特別是其果斷倡議解決與鄰國厄利垂亞的邊界衝突 
2020年世界糧食計劃署以表彰他們為改善受衝突影響地區的和平條件作出的貢獻 

統計情況

已下統計數據為截至2019年,內容來源於諾貝爾獎官方網站: 
次數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獲得三次諾貝爾和平獎(分別在1917、1944和1963年);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獲得兩次諾貝爾和平獎(分別在1954和1981年)
年齡
最年輕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是馬拉拉·優素福·扎伊(在2014年獲獎時17歲);
最年長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是約瑟夫·羅特布拉特(在1995年獲獎時87歲)
性別共有17位女性獲得過諾貝爾和平獎,分別是貝爾塔·馮·蘇特納(1905年)、簡·亞當斯(1931年)、愛米莉·巴爾奇(1946年)、貝蒂·威廉斯(1976年)、梅里德·科里根(1976年)、特蕾莎修女(1979年)、阿爾瓦·米達爾(1982年)、昂山素季(1991年)、里戈韋塔·門楚·圖姆(1992年)、喬迪·威廉姆斯(1997年)、希林·伊巴迪(2003年)、旺加里·馬塔伊(2004年)、埃倫·約翰遜-瑟利夫(2011年)、萊伊曼·古博韋(2011年)、塔瓦庫·卡曼(2011年)、馬拉拉·優素福·扎伊(2014年)和納迪婭·穆拉德(2018年)。在六個諾貝爾獎項中,是女性獲獎人最多的獎項
停發有19年因故停發(1914—1916、1918、1923、1924、1928、1932、1939-1943、1948、1955—1956、1966—1967和1972年)
延遲有11年延遲一年頒發(1912、1919、1925、1929、1933、1935、1944、1952、1954、1960、1962、1976年)
拒絕領獎越南政治家黎德壽(1973年)是唯一拒絕諾貝爾和平獎的人
頒獎時已被逮捕卡爾·馮·奧西茨基(德國)、昂山素季(緬甸)
死後追授達格·哈馬舍爾德(1961年飛機失事遇難)

提名記錄

根據2020年諾貝爾獎官方網站顯示,政治家和國家領導人被提名但未授予諾貝爾和平獎:
國家或者地區姓名
美國威廉·霍華德·塔夫脫;沃倫·甘梅利爾·哈定;赫伯特·克拉克·胡佛;富蘭克林·羅斯福;哈里·S·杜魯門;查爾斯·埃文斯·休斯;約翰·福斯特·杜勒斯;德懷特·戴維·艾森豪威爾
英國阿瑟·尼維爾·張伯倫;羅伯特·安東尼·艾登;克萊門特·理查德·艾德禮;拉姆齊·麥克唐納;溫斯頓·丘吉爾
德國康拉德·阿登納(西德);阿道夫·希特勒(納粹德國,1939年)
前蘇聯約瑟夫·維薩里奧諾維奇·斯大林
捷克斯洛伐克托馬斯·馬薩里克;愛德華·貝奈斯
法國皮埃爾·孟戴斯·弗朗斯
阿根廷艾薇塔·貝隆
印度莫罕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提名5次);賈瓦哈拉爾·尼赫魯
芬蘭巴錫基維
義大利貝尼托·墨索里尼
根據2020年諾貝爾獎官方網站顯示,藝術家被提名但未授予諾貝爾和平獎:
埃里希·瑪利亞·雷馬克(德國作家)帕布羅·卡薩爾斯(西班牙大提琴演奏家)
尼古拉斯·洛里奇(俄國畫家)列夫·尼古拉耶維奇·托爾斯泰(俄國作家)
根據2020年諾貝爾獎官方網站顯示,被提名者主要不是以和平工作而知名的:
約翰·梅納德·凱恩斯(英國經濟學家)羅伯特·貝登堡(英國軍隊中將、作家、世界童子軍運動組織創始人)
皮埃爾·德·顧拜旦(法國歷史學家和教育家、以成立國際奧委會而知名)瑪利亞·蒙台梭利(以她的哲學及幼兒教育的方法而知名,她的教育方法在世界各地的公立或私立學校一直沿用)
根據2020年諾貝爾獎官方網站顯示,皇室被提名者:
沙皇尼古拉二世(1901)瑞典卡爾王子(1919)比利時國王阿爾貝一世(1922)
衣索比亞皇帝海爾·塞拉西一世(1938)希臘國王保羅一世(1950)荷蘭女王威廉明娜(1951)
根據2020年諾貝爾獎官方網站顯示,提名統計情況如下:
提名次數最多1916年至1931年,簡·亞當斯最終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前曾被91次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提名次數最少愛米莉·巴爾奇、弗里喬夫·南森、西奧多·羅斯福首次被提名時就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2021年
2021年5月13日,普京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提名普京的俄羅斯科學院院士、作家謝爾蓋·科姆科夫表示,諾貝爾委員會已將普京列入和平獎候選人名單。

頒發統計

截至2020年,諾貝爾和平獎已經頒發101次,有135位獲得者,其中107位個人和28個組織;68次由一人獲得,30次由二人分享,2次由三人共享。(其中國際紅十字會被授予三次,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被授予兩次)1994諾貝爾和平獎的亞西爾·阿拉法特、希蒙·佩雷斯、拉賓以及2011諾貝爾和平獎的埃倫·約翰遜·瑟利夫,萊伊曼·古博薇和塔瓦庫·卡曼。1914年、1915年、1916年、1918年、1923年、1924年、1928年、1932年、1939年、1940年、1941年、1942年、1943年、1948年、1955年、1956年、1966年、1967年、1972年為未頒發諾貝爾和平獎的年份。
1901年~2001年,諾貝爾和平獎百年情況
國際組織西歐東歐北美拉美亞洲非洲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數
20443195126
諾貝爾獎提名人選數
6901694323964345677164
(1)政治家和國家領導人被提名但未授予諾貝爾和平獎:
前蘇聯約瑟夫·維薩里奧諾維奇·斯大林
捷克斯洛伐克托馬斯·馬薩里克愛德華·貝奈斯
英國阿瑟·張伯倫羅伯特·艾登克萊門特·艾德禮拉姆齊·麥克唐納溫斯頓·丘吉爾
美國威廉·塔夫脫沃倫·哈定赫伯特·胡佛富蘭克林·羅斯福哈里·S·杜魯門
查爾斯·休斯約翰·杜勒斯德懷特·艾森豪威爾
法國皮埃爾·弗朗斯
德國康拉德·阿登納(西德)阿道夫·希特勒(納粹德國,1939年) 
阿根廷貝隆夫人
印度甘地(5次)尼赫魯
芬蘭巴錫基維
義大利貝尼托·墨索里尼
(2)藝術家被提名但未授予諾貝爾和平獎:
列夫·尼古拉耶維奇·托爾斯泰(俄國作家)、雷馬克(德國作家)、帕布羅·卡薩爾斯(西班牙大提琴演奏家)、尼古拉斯羅厄烈冶、邁克爾·傑克遜(流行音樂之王、慈善家,2010年)
(3)被提名者主要不是以和平工作而知名的:
約翰·梅納德·凱恩斯(英國經濟學家)
皮埃爾·德·顧拜旦(法國歷史學家和教育家、以成立國際奧委會而知名)
羅伯特·貝登堡(英國軍隊中將、作家、世界童子軍運動組織創始人)
瑪利亞·蒙台梭利(以她的哲學及幼兒教育的方法而知名,她的教育方法在世界各地的公立或私立學校沿用至今)
(4)皇室被提名者(Royal nominees) :
沙皇尼古拉二世(1901),瑞典卡爾王子(Prince Carl of Sweden,1919),比利時國王阿爾貝一世(1922),衣索比亞皇帝海爾·塞拉西一世(1938),希臘國王保羅一世(1950),荷蘭女王威廉明娜(1951)
(5)提名次數最多:1916年至1931年,簡·亞當斯最終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前曾被91次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6)提名次數最少:愛米莉·巴爾奇、弗里喬夫·南森、西奧多·羅斯福首次被提名時就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7)21世紀以來的提名動態:
2000~2012年度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情況
2002年,共有156個候選個人和組織,包括美國總統小布希、英國首相布萊爾和阿富汗總統卡爾扎伊
2003年2月19日,中新網報道,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在挪威首都奧斯陸宣布,角逐2003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個人或組織達150個。
2004年2月13日,挪威諾貝爾學院確定了2004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名單。挪威諾貝爾研究所主任倫德斯塔德說,2004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的個人和單位達173個,比2003年多8個,其中包括個人129名和組織44個,這也是諾貝爾和平獎歷史上的新紀錄。
2005年1月29日,瀋陽市大東區永豐社區黨委書記、主任李軍意外地得知:在由瑞士和平基金會全力支持的“全球千名婦女爭評2005年諾貝爾和平獎聯會”組織的提名行動中,她被提名為候選人。
2005年2月25日,據德國通訊社、中國新京報報道,提名2005年諾貝爾和平獎的最終確認名單已於24日上報挪威諾貝爾評獎委員會,總計199個團體和個人(36個團體組織和163名個人)獲得提名。據悉,這份秘密名單可能涵括了美國前國務卿科林·鮑威爾、以色列核武器專家莫迪凱·瓦努努、德國總理格哈德·施羅德、印度音樂家拉維·香卡,俄國人權主義者謝爾蓋·科瓦廖夫,前捷克總統瓦茨拉夫·哈維爾U2樂隊主唱博諾
2009年2月28日,據香港《明報》報道,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表示,有破紀錄共172人及33個組織獲提名2009年度諾貝爾和平獎,有提名人透露,獲提名的包括法國總統薩科齊
2010年3月2日,據俄新社報道,俄羅斯人權活動家岡努西奇娜(Svetlana Gannushkina,推薦人為挪威保守黨主席埃爾納·索爾貝格)及俄羅斯人權組織“紀念”(Memorial)在2010年諾獎提名之列。
2010年3月11日,據人民網報道,根據挪威諾貝爾和平獎網站消息,挪威諾貝爾學院院長龍德斯塔德(GEIR LUNDESTAD)宣布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候選人數高達237個,其中有38個是組織。包括網際網路(網際網路) 、美國人羅伯茨、瑟夫和英國人伯納斯·李(萬維網三位創始人)。
2011年3月2日,據俄新社報道,維基解密網站被列入2011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名單(推薦人:挪威政治家斯諾里·瓦倫/Snorre Valen)。
2012年2月28日,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諾貝爾研究所27日稱,本屆和平獎共收到231個提名。消息人士稱,獲提名人士包括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德國前總理科爾,以及涉嫌向維基解密爆料的美國士兵布切爾西·曼寧。
2013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各國媒體熱議
2013年3月4日,據英國《衛報》、美國《赫芬頓郵報》報道,本屆和平獎共收到259個提名,包括209名個人和50個組織。包括將成千上萬的機密文件爆料給維基解密而被送上軍事法庭的美國士兵切爾西·曼寧、以及被巴基斯坦塔利班武裝分子槍擊頭部的15歲女學生馬拉拉·優素福·扎伊。 。
2014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人選,從和平獎評選程序而言,包括斯諾登(推薦人:瑞典于默奧大學社會學教授斯迪芬)弗拉基米爾·弗拉基米羅維奇·普京(推薦人:全俄教育基金會會長科姆科夫)等人。
獎品信息
(1)諾貝爾和平獎獎章,由挪威雕塑家古斯塔夫·維格朗(Gustav Vigeland)設計,展示不同於其他諾貝爾獎項的阿爾弗雷德·貝恩哈德·諾貝爾的姿勢。
2007年6月10日,圖圖大主教所獲諾貝爾和平獎獎章在位於索韋托的家中失竊,並在16日由警方尋回物歸原主。
2007年6月17日,已故巴勒斯坦領導人亞西爾·阿拉法特所獲諾貝爾和平獎獎章在加沙的混亂中失竊。
2012年6月16日,緬甸反對派全國民主聯盟領導人昂山素季抵達挪威,正式領取她在1991年獲得的諾貝爾和平獎,並發表獲獎演說。被英國《衛報》譽為“整個諾貝爾頒獎史上最引人注目的一刻”。
2013年4月3日,阿瑟·亨德森所獲諾貝爾和平獎獎章在英國紐卡斯爾市失竊。
(2)諾貝爾和平獎證書:每個諾貝爾和平獎證書都是一件獨特的藝術作品,由瑞典和挪威的畫家和書法家創製。
(3)諾貝爾獎獎金:阿爾弗雷德·貝恩哈德·諾貝爾將其大部分地產,超過3100萬瑞典克朗(相當於當下的17億2百萬瑞典克朗)設立成基金,投資於“安全證券”。投資收入是“每年以獎金的形式分發給那些在前一年曾賦予人類最大利益的人。”2013年諾貝爾獎金額的設置是8000萬(瑞典克朗)獎金。

得主情況

(1)1901年至2012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平均年齡為62歲。
(2)最年輕得主:馬拉拉·優素福·扎伊,1997年7月12日出生於巴基斯坦,2014年10月10日年僅17歲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為該獎項最年輕的得主。
(3)最年長得主:約瑟夫·羅特布拉特,87歲時獲得1995年度和平獎。
(4)女性得主:100位得主中,有15位是女性,首個獲得和平獎的女性是1905年度得主貝爾塔·馮·蘇特納。
(5)唯一拒絕領獎:黎德壽(越南政治家)
(6)頒獎時已被逮捕:卡爾·馮·奧西茨基(德國)、昂山素季(緬甸)
(7)死後追授獎項:達格·哈馬舍爾德(1961年飛機失事遇難)
(8)許多人認為,溫斯頓·丘吉爾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但他實際上是獲得1953年度諾貝爾文學獎。事實上,丘吉爾被提名為文學獎及和平獎。
(9)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獲2013年諾貝爾和平獎。
歷屆得主
獲獎時間得主(國籍)角色(Role)領域(Field)
1901年
瓊·亨利·杜南(瑞士) 
Jean Henry Dunant
日內瓦公約發起者,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創始人
人道主義工作,和平運動
弗雷德里克·帕西(法國) 
Frédéric Passy
第一個法國和平協會創始人兼主席
1902年
埃利·迪科門(瑞士)
Élie Ducommun 
國際和平局(瑞士伯爾尼)名譽秘書和平運動
夏爾萊·阿爾貝特·戈巴特(瑞士)
Albert Goba 
國際和平局(瑞士伯爾尼)名譽秘書
各國議會聯盟秘書長
1903年
威廉·蘭德爾·克里默(英國)
William Randal Cremer 
國際仲裁法庭秘書,
英國議會成員
和平運動,
國際組織
1904年
國際法研究院
Institut de droit international 
學科團體
和平運動,
國際組織
1905年
貝爾塔·馮·蘇特納(奧地利)
Bertha von Suttner 
《放下武器!》作者,
國際和平局(瑞士伯爾尼)名譽主席
和平運動
1906年
西奧多·羅斯福(美國)
Theodore Roosevelt 
各種和平條約的協作者
時任美國總統
協商談判
1907年埃內斯托·泰奧多羅·莫內塔(義大利)Ernesto Teodoro Moneta 國際和平協會“倫巴第聯盟”主席
和平運動,
國際組織
路易·雷諾(法國)
Louis Renault 
國際法教授
1908年
克拉斯·蓬圖斯·阿諾爾德松(瑞典)
Klas Pontus Arnoldson 
瑞典和平仲裁聯盟創始人
前瑞典議會成員,作家
和平運動
弗雷德里克·貝耶(丹麥)
Fredrik Bajer 
國際和平局(瑞士伯爾尼)名譽主席
丹麥議會成員
1909年
奧古斯特·貝爾納特(比利時)
Auguste Beernaert 
國際仲裁法院(海牙)成員
比利時議會成員、前首相
和平運動,
國際組織
保羅·德康斯坦(法國)
Paul Henri d'Estournelles de Constant 
捍衛國家利益和國際調解委員會成員,
法國議會志願仲裁小組發起人兼主席,
法國議會成員
1910年
國際和平局
Permanent International Peace Bureau,IPB 
1891年,於瑞士伯爾尼建立和平運動
1911年
托比亞斯·阿賽爾(荷蘭)
Tobias Asser 
律師,內閣部長,國際私法會議創始人和平運動
阿爾弗雷德·赫爾曼·弗里德(奧匈帝國) 
Alfred Fried
Die Friedenswarte(和平主義刊物)創始人
,記者
1912年
伊萊休·魯特(美國)
Elihu Root 
前國務卿,多個仲裁協定發起人協商談判
1913年
亨利·拉方丹(比利時)
Henri La Fontaine 
國際和平局永久主席,比利時議會成員和平運動
1917年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1863年,於瑞士日內瓦成立人道主義工作
1919年
伍德羅·威爾遜(美國)
Woodrow Wilson 
時任美國總統、國際聯盟的最初倡導者國際組織
1920年
萊昂·維克多·奧古斯特·布爾茹瓦(法國)
Léon Bourgeois 
國際聯盟理事會主席,法國議會主席國際組織
1921年
卡爾·亞爾馬·布蘭廷(瑞典)
Hjalmar Branting
時任瑞典首相
國際組織,
和平運動
克里斯蒂安·勞斯·朗格(挪威)
Christian Lange 
各國議會聯盟秘書長(布魯塞爾)和平運動
1922年
弗里喬夫·南森(挪威)
Fridtjof Nansen 
探險家、科學家、“南森護照”(難民)發起人人道主義工作
1925年
奧斯丁·張伯倫(英國)
Sir Austen Chamberlain 
英國外交大臣、《洛迦諾公約》的倡導者協商談判
查爾斯·蓋茨·道斯(美國)
Charles G. Dawes 
時任美國副總統,“道威斯計劃”計劃的制定者,
同盟國賠償委員會主席
1926年
阿里斯蒂德·白里安(法國)
Aristide Briand 
《洛迦諾公約》、《白里安-凱洛格非戰公約》發起人之一,外交部長協商談判
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德國)
Gustav Stresemann 
《洛迦諾公約》發起人之一,外交部長,前大法官
1927年費迪南·愛德華·比松(法國)Ferdinand Buisson 巴黎索邦大學前教授,人權聯盟的創始人兼主席
協商談判,
和平運動
路德維希·克魏德(德國)
Ludwig Quidde 
各種和平會議參與者,德國議會成員,
柏林大學教授
1929年
弗蘭克·B·凱洛格(美國)
Frank B. Kellogg 
《白里安-凱洛格非戰公約》發起人之一,
美國前國務卿
協商談判
1930年
納坦·瑟德布盧姆(瑞典)
Nathan Söderblom 
普世教會合一運動領袖,大主教和平運動
1931年
簡·亞當斯(美國)
Jane Addams 
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主席,社會學家和平運動
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美國)
Nicholas Murray Butler 
《白里安-凱洛格非戰公約》發起人之一,
哥倫比亞大學校長
和平運動,
協商談判
1933年
諾曼·安吉爾(英國)
Sir Norman Angell
國際聯盟執行委員會成員,作家軍備控制與裁軍
1934年
阿瑟·亨德森(英國)
Arthur Henderson 
1932年裁軍會議大會主席,前外交部長
國際組織,
軍備控制與裁軍
1935年
卡爾·馮·奧西茨基(德國)
Carl von Ossietzky 
和平主義者,記者
人權,
軍備控制與裁軍
1936年
卡洛斯·薩維德拉·拉馬斯(阿根廷)
Carlos Saavedra Lamas 
外交部長,聯合國大會主席,
巴拉圭與玻利維亞之間的衝突調解人
協商談判
1937年
E·A·羅伯特·塞西爾(英國)
Robert Cecil
國際和平運動創始人兼主席,作家,前掌璽大臣
國際組織,
和平運動
1938年
南森國際難民辦公室
Nansen International Office for Refugees
由南森成立的國際援助組織人道主義工作
1944年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1863年,成立於瑞士日內瓦人道主義工作
1945年
考代爾·霍爾(美國)
Cordell Hull 
聯合國發起人中突出的參與者,前國務卿國際組織
1946年
愛米莉·巴爾奇(美國)
Emily Greene Balch 
國際婦女爭取和平與自由聯盟榮譽主席
前歷史社會學教授
和平運動
約翰·瑞利·馬特(美國)
John R. Mott 
基督教青年會國際委員會主席
國際宣教協會主席
1947年
英國公誼服務委員會
Friends Service Council - Facts(The Quakers) 
1647年,成立於英國倫敦人道主義工作
美國公誼服務委員會
American Friends Service Committee (The Quakers) 
1917年,成立於美國華盛頓和平運動
1949年
約翰·博伊德·奧爾(英國)
Lord (John) Boyd Orr of Brechin 
國家和平委員會和世界和平組織聯盟主席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突出的組織者和指揮者
營養學政治家,醫生
人道主義工作,
國際組織
1950年
拉爾夫·約翰遜·本奇(美國)
Ralph Bunche 
擔任巴勒斯坦問題調解員(1948年)
聯合國託管理事會理事
美國哈佛大學(劍橋)教授
協商談判
1951年
列翁·茹奧(法國)
Léon Jouhaux 
聯合國代表
國際自由工會聯合會主席,
國際勞工組織理事會副主席,
國際組織,
人權
1952年
阿爾貝特·施韋澤
史懷哲(德國)
Albert Schweitzer 
蘭巴雷內(加彭共和國廣場)建立者
傳教士醫生
人道主義工作
1953年
喬治·卡特萊特·馬歇爾(美國)
George C. Marshall 
“馬歇爾計劃”發起人,聯合國的代表,
前國務卿和國防部長,美國紅十字會大會主席
國際工作,
人道主義工作
1954年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 
1951年,成立於瑞士日內瓦人道主義工作
1957年
萊斯特·伯勒斯·皮爾森(加拿大)
Lester Bowles Pearson 
第七屆聯合國大會大會主席
前加拿大對外事務國務卿
協商談判,
國際組織
1958年
喬治·皮爾(比利時)
Georges Pire 
難民救援機構"l'Europe du Coeur au Service du Monde領導人,多明我會牧師人道主義工作
1959年菲利普·諾埃爾-貝克(英國)Philip Noel-Baker 世界和平與合作的終身致力者,國會議員
軍控與裁軍,
國際組織
1960年艾伯特·約翰·盧圖利(南非)Albert Lutuli 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人權
1961年
達格·哈馬舍爾德(瑞典)
Dag Hammarskjöld 
聯合國秘書長協商談判
1962年萊納斯·卡爾·鮑林(美國)Linus Pauling 化學家軍控與裁軍
1963年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League of Red Cross Societies
1863年,前者成立於瑞士日內瓦
1919年,後者成立於法國巴黎
人道主義工作
1964年
馬丁·路德·金(美國)
Martin Luther King Jr. 
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的領導人權
1965年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 
1946年,成立於美國紐約人道主義工作
1968年
勒內·卡森(法國)
René Cassin 
歐洲人權法院主席人權
1969年
國際勞工組織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1919年,成立瑞士日內瓦
國際組織
人權
1970年
諾曼·布勞格(美國)
Norman Borlaug 
國際玉米小麥改良中心,墨西哥城人道主義工作
1971年
維利·勃蘭特(西德)
Willy Brandt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總理
國際組織
協商談判
1973年
亨利·基辛格(美國)
Henry Kissinger 
美國國務卿(華盛頓)協商談判
黎德壽(越南,拒絕領獎)Le Duc Tho 越南政治家協商談判
1974年肖恩·麥克布賴德(愛爾蘭)Seán MacBride 
聯合國納米比亞理事會主席(美國紐約)
國際何平局主席(瑞士日內瓦)
軍控與裁軍,
人權
佐藤榮作(日本)
Eisaku Sato 
日本首相
軍控與裁軍,
人權
1975年
安德烈·德米特里耶維奇·薩哈羅夫(蘇聯)
Andrei Sakharov
蘇聯原子物理學家人權
1976年
貝蒂·威廉斯(英國)
Betty Williams 
北愛爾蘭和平運動(后更名為和平人們組織)
建立者
和平運動
梅里德·科里根(英國)
Mairead Corrigan
1977年
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 
1961年,成立於英國倫敦人權
1978年穆罕默德·安瓦爾·薩達特(埃及)Anwar al-Sadat 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總統協商談判
梅納赫姆·貝京(以色列)
Menachem Begin 
以色列總理協商談判
1979年
德蕾莎修女(印度)
Mother Teresa 
傳教士慈善機構領導人(加爾各答)人道主義工作
1980年
阿道弗·佩雷斯·埃斯基維爾(阿根廷)
Adolfo Pérez Esquivel 
人權領袖,雕塑家,建築師人權
1981年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1951年,成立於瑞士日內瓦人道主義工作
1982年
阿爾瓦·米達爾(瑞典)
Alva Myrdal 
作家,外交家,前內閣部長軍控與裁軍
阿方索·加西亞·羅夫萊斯(墨西哥)
Alfonso García Roble 
前外交秘書,聯大裁軍談判代表軍控與裁軍
1983年
列赫·瓦文薩(波蘭)
Lech Walesa 
團結工會領導人人權
1984年
圖圖大主教(南非)
Desmond Tutu 
約翰內斯堡主教,南非教會理事會前秘書長人權
1985年
世界防止核戰爭醫生組織
International Physicians for the Prevention of Nuclear War 
1980年,成立美國波斯頓軍控與裁軍
1986年
埃利·維瑟爾(美國)
Elie Wiesel 
“大屠殺總裁委員會”(The 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the Holocaust)主席
人權,
人道主義工作
1987年
奧斯卡·阿里亞斯·桑切斯(哥斯大黎加)
Oscar Arias Sánchez 
哥斯大黎加總統協商談判
1988年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
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 Forces 
1948年,成立美國紐約國際組織
1990年
米哈伊爾·謝爾蓋耶維奇·戈爾巴喬夫(蘇聯)
Mikhail Gorbachev 
蘇聯總統
協商談判
國際組織
裁軍與軍控
1991年
昂山素姬(緬甸)
Aung San Suu Kyi
緬甸政治家人權
1992年
里戈韋塔·門楚·圖姆(瓜地馬拉)
Rigoberta Menchú Tum 
瓜地馬拉原住民人權
1993年
納爾遜·羅利赫拉赫拉·曼德拉(南非)
Nelson Mandela 
南非政治家
協商談判
人權
弗雷德里克·威廉·德克勒克(南非)F.W. de Klerk 
1994年亞西爾·阿拉法特(巴勒斯坦國)Yasser Arafat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主席
協商談判
希蒙·佩雷斯(以色列)
Shimon Peres 
以色列總理
伊扎克·拉賓(以色列)
Yitzhak Rabin
1995年帕格沃什科學和世界事務會議(加拿大)Pugwash Conferences on Science and World Affairs 1957年,成立於加拿大帕格沃什軍控與裁軍
約瑟夫·羅特布拉特(英國)Joseph Rotblat 著名原子物理學家、反核人士
1996年
西門內斯·貝洛(東帝汶)
Carlos Filipe Ximenes Belo
東帝汶天主教會主教人權,和平運動
何塞·拉莫斯·霍塔(東帝汶)José Ramos-Horta 東帝汶政治家
1997年
國際反地雷組織(ICBL)
International Campaign to Ban Landmines 
1992年,成立於美國
軍控與裁軍,
和平運動
喬迪·威廉姆斯(美國)
Jody Williams 
推動國際反地雷運動
1998年
約翰·休姆(英國)
John Hume 
國會議員,社會民主黨和工黨領袖協商談判
大衛·特林布爾(英國)
David Trimble 
國會議員,北愛爾蘭統一黨領袖
1999年無國界醫生Médecins Sans Frontières 1971年,成立法國巴黎人道主義工作
2000年
金大中(韓國)
Kim Dae-jung 
韓國總統
人道主義工作
協商談判
2001年聯合國United Nations 1945年,成立美國紐約國際組織
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迦納)Kofi Annan 聯合國秘書長
2002年
吉米·卡特(美國)
Jimmy Carter 
第39任美國總統協商談判,人權
2003年
希爾琳·艾芭迪(伊朗)
Shirin Ebadi 
伊朗女性律師和人權活動者人權
2004年
旺加里·馬塔伊(肯亞)
Wangari Maathai
肯亞女政治家人道主義工作
2005年
國際原子能機構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1957年,成立於奧地利維也納軍控與裁軍
穆罕默德·巴拉迪(埃及)
Mohamed ElBaradei 
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
2006年穆罕默德·尤納斯(孟加拉國)Muhammad Yunus 孟加拉鄉村銀行建立者人道主義工作
孟加拉鄉村銀行(孟加拉國)Grameen Bank 1976年,成立於孟加拉國達卡人道主義工作
2007年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1988年,成立於美國紐約人道主義工作,國際組織
阿爾·戈爾(美國)
Al Gore 
著名環境學家
2008年馬爾蒂·阿赫蒂薩里(芬蘭)Martti Ahtisaari 芬蘭總統協商談判
2009年
巴拉克·奧巴馬(美國)
Barack H. Obama 
美國第44任總統
國際組織,
裁軍和軍控
2011年萊伊曼·古博薇(賴比瑞亞)Leymah Gbowee 賴比瑞亞和平運動領導人女權,和平運動
塔瓦庫·卡曼(葉門)
Tawakkol Karman
葉門政治家
埃倫·約翰遜·瑟利夫(賴比瑞亞)
Ellen Johnson Sirleaf
賴比瑞亞總統
2012年
歐洲聯盟(EU)
European Union 
1993年,成立於比利時布魯塞爾國際組織
2013年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
Organiz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Chemical for Chemical Weapons
1997年,成立於荷蘭海牙軍備控制和裁軍
2014年薩蒂亞爾希(印度)印度兒童人權活動家人權 
馬拉拉·優素福·扎伊巴基斯坦少女
2015年突尼西亞全國對話機構多元民主 
2016年胡安·曼努埃爾·桑托斯·卡爾德龍哥倫比亞總統人權 
2017年“國際廢除核武器運動”(ICAN)非政府組織(NGO) 
2018年 德尼·慕克維格剛果(金)終止將性暴力用作戰爭和武裝衝突的武器 
納迪亞·穆拉德伊拉克
​2019年​阿比·艾哈邁德·阿里​衣索比亞​在實現和平和國際合作所作出的努力,尤其是在解決與鄰國厄利垂亞邊境衝突中的決定性作用。
2020年聯合國世界糧食計劃署為解決飢餓問題所做的努力,為改善環境所做的貢獻,為受衝突影響地區爭取和平的努力,以及在防止飢餓被用作戰爭與衝突的武器方面的推動力

社會評價


國際關係視野中的諾貝爾和平獎
中共中央黨校教授劉炳香在其博士論文中,把諾貝爾和平獎百年的歷史分為四個時期,分別介紹了每個時期諾貝爾和平獎的發展狀況及主要特點,對所涉及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作出了簡要介紹。
第一個時期是1901-1918年。一戰結束之前的諾貝爾和平獎主要側重於對有組織的和平運動領袖及國際法學家的獎勵。這一時期有關諾貝爾和平獎的爭論與人道主義有關,即人道主義是否有助於和平。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對此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
第二個時期是1919-1943年。兩次大戰期間,特別是1920年代,與歐洲民間及外交界普遍的和平預期相呼應,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通過頒發和平獎而表現出對國際和平機制建設的熱情,但是脆弱的國際和平機制並沒有經受住國際政治現實的考驗,此間的部分諾貝爾和平獎也沒有經受住時間的考驗。
第三個時期是1944-1990年。二戰後不久,隨著以美蘇為首的東西方陣營的成立,整個世界處於冷戰的陰影之下,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發也不例外。斯大林國際和平獎(后改為列寧國際和平獎)一度與諾貝爾和平獎在意識形態領域內形成“兩極”對立狀態。此間的諾貝爾和平獎出現了一個新的動向,那就是對人權的關注。與此同時,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對核裁軍的態度也逐漸由支持西方國家立場向完全反對核軍備競賽轉變。
第四個時期是1991年至今。冷戰之後,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對“和平”的理解更為寬泛了,一些“問題領域”如發展問題、環境問題也成為諾貝爾和平獎關注的焦點。
從得主類型看諾獎頒發意義
藉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名單分析,獲獎者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1)反對戰爭而獲獎,為獲獎者的主體部分。
(2)爭取平等和自由的人權而獲獎,如馬丁·路德·金。
(3)人道主義援助、救助貧困等而獲獎,如南森國際難民辦公室、美國公誼服務委員會、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等國際組織。
(4)其他類型的獲獎:21世紀以來,貧困問題、環境保護等愈發成為困擾世界和平的重要因素。和平獎突破了戰爭與和平的傳統框架,獲獎原因也愈加寬泛。
如2004年度諾貝爾和平獎首次頒發給環保人士——肯亞環境和自然資源部副部長旺加里·瑪塔伊
這類諾獎的頒發啟發了人們對和平意義更深的理解,不再停留在“沒有戰爭即和平”的傳統意義上。
評選標準的特殊性
諾貝爾和平獎是諾貝爾所有獎項中爭議最多的一個。因為本身帶有很強的政治色彩,同時技術上也存在著難以克服的缺陷,其選擇的條件往往受限於和平獎的評獎委員會的立場。從諾貝爾設立和平獎的初衷來看,最容易獲得和平獎的應該是屬於擁有政治家或社會活動家身份的人,判斷他們貢獻的依據往往是根據他們在國際重大事件里的表現。然而政治事件的多變性和複雜性,往往使結果的判斷出現失誤的情況。僅舉三個例子。
1973年和平獎授予美國的基辛格和越南的黎德壽,表彰他們在代表美越雙方進行和談以結束越南戰爭方面所做的工作。其實這兩個人自身的努力是非常有限的,同時越南的和平也沒有維持長久。
2006年10月17日,據中國新聞網報道,挪威諾貝爾學院院長蓋爾·隆德斯塔德宣稱“在諾貝爾獎106年的歷史上,毫無疑問最大的疏失是沒有把諾貝爾和平獎授予(印度聖雄)甘地。”甘地曾經五次進入諾貝爾和平獎的最終候選人名單,其中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兩次,1946、1947和1948年連續三次。
歷史學家們說,20世紀40年代諾貝爾評獎委員會的5名成員都是親英派,並且對發展中國家的候選人抱有成見,而且由於1947年印巴分治之後發生了戰爭,因而他們對甘地當選猶豫不決。諾貝爾基金會檔案館的材料顯示,1947年甘地曾入圍最後六名候選人名單,但最終和平獎還是授給了美國公誼服務委員會等機構。而在這6人當中,無論貢獻還是名聲,甘地是最突出的一位。評獎委員會在對他的評語中這麼寫道:1947年對甘地來說是最為成功,也是最為失敗的一年;他成功地領導了印度的獨立運動,但也使南亞地區陷入了戰爭的危機。在1948年初就有一些人和組織責問諾貝爾評獎委員會,為何不把和平獎授予聖雄甘地,評將委員會當時的確也正在考慮這件事。但在1948年2月1日提名最後期限到來的前兩天,1948年1月30日,甘地不幸遭到了暗殺。
1948年甘地去世那年,諾貝爾和平獎並未頒發,原因是沒有適合的、活著的候選人。
2009年10月10日,香港《明報》刊出社評認為,奧巴馬獲諾貝爾和平獎,欠實績乏說服力。 《紐約時報》以《奧巴馬因外交努力意外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為標題報道了這一消息,文章配發了一張奧巴馬與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的合影照。文章中有這樣一段話:“奧巴馬在海外不斷增強影響力,他的努力尚未奏效,或者僅僅是即將奏效。但民調顯示,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卻早已在全世界大受歡迎。”文章中還特別提到,朝鮮不久前曾試射導彈“挑釁奧巴馬”。《華盛頓郵報》網路版稱,“對於之前幾乎還名不見經傳的人物而言,(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真是一個令人不可思議的消息。並認為,奧巴馬當總統時間並不長,卻被授予這一項獎,此舉也可解讀為是對美國前總統喬治·W·布希的一種諷刺和指責。《洛杉磯時報》表示,授予奧巴馬這一獎項的時機其實有些尷尬。“頗為諷刺的是,奧巴馬正權衡是否再向阿富汗增兵。”《華爾街日報》警告稱,奧巴馬獲得諾獎,可能反倒影響他的國內支持率。“諾貝爾委員會的意外決定,可能會讓奧巴馬在全球範圍內招致批評,反倒給他就任初期做出的一些成績沫上了陰影。” 2011年3月21日,據俄新社報道,俄羅斯自由民主黨主席弗拉基米爾·沃爾福維奇·日里諾夫斯基呼籲撤銷貝拉克·奧巴馬的諾貝爾和平獎。
常常偏離創始人初衷,淪為西方政治工具
按照諾貝爾先生的遺囑,諾貝爾和平獎應該授予那些“為促進民族和睦,增進各國友誼,推動裁軍以及為召開和宣傳和平會議而努力的人”,然而,這些美好的設想經受不住嚴峻政治現實的碰撞。比起宣揚和平,諾貝爾和平獎的評選更熱衷於干涉別國內政,推銷西方意識形態,已經完全淪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不符合他們標準的政權進行“和平演變”的政治工具,甚至在分裂主權國家方面推波助瀾。
2010年8月27日,英國路透社記者報道一本名為“諾貝爾和平獎,諾貝爾真正想要的是什麼”(The Nobel Peace Prize,What Nobel Really Wanted)。該書中含有一位已故和平獎委員會主席迄今未發表的日記。這些日記顯示了過去數十年來圍繞此獎的激烈爭論,主要是關於如何解釋諾貝爾獎創始人阿爾弗雷德·貝恩哈德·諾貝爾1895年的遺囑。報道稱諾貝爾和平獎監護者們在挑選紅十字會或美國總統奧巴馬等獲獎者時違背了獎勵“和平護衛者”的初衷。 2010年10月8日,俄新社發表該社政治觀察家尼古拉·特洛伊茨基的署名文章,認為諾貝爾和平獎淪為西方政治工具。 2012年2月3日,據英國路透社報道,瑞典當局正調查諾貝爾和平獎是否偏離創始人諾貝爾初衷,被頒給了“錯誤”的對象,譬如人權主義者和環保主義者。

獎項爭議


2006年,挪威諾貝爾學院院長蓋爾·隆德斯塔德表示:“在諾貝爾獎106年的歷史上,毫無疑問最大的疏失是沒有把諾貝爾和平獎授予(印度聖雄)甘地。”甘地曾經五次進入諾貝爾和平獎的最終候選人名單,其中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兩次,1946、1947和1948年連續三次。
2007年,美國前副總統阿爾·戈爾因為增強全球氣候變化意識,得到了諾貝爾和平獎。批評者們稱阿爾·戈爾並非科學家,甚至根本就不懂氣候變化問題。
2009年,《華盛頓郵報》網路版稱,“對於之前幾乎還名不見經傳的人物而言,(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真是一個令人不可思議的消息。並認為,奧巴馬當總統時間並不長,卻被授予這一項獎,此舉也可解讀為是對美國前總統喬治·W·布希的一種諷刺和指責。2011年3月21日,俄羅斯自由民主黨主席弗拉基米爾·沃爾福維奇·日里諾夫斯基呼籲撤銷貝拉克·奧巴馬的諾貝爾和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