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縣人民政府
國家行政機關
汶川縣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汶川縣的國家行政機關。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州的方針、政策;掌握各鄉鎮、各部門的主要工作情況,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領導反映;了解縣內外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收集整理信息,為縣政府實施正確和科學的決策提供服務。
(二)監督、檢查縣政府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檢查縣政府公文、會議議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加強跟蹤調研。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協調各方面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四)參與制定縣政府指導全縣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措施;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五)負責組織辦理州人大、州政協和縣人大、縣政協交縣政府的有關議案、提案、建議、意見,承擔縣政府與縣人大、縣政協的日常聯繫工作;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並及時報告來信來訪事項。
(六)負責縣政府全體會、常務會、縣長辦公會、縣政府黨組和縣政府其它會議的籌備、組織、服務等工作;安排縣政府領導重要活動。
(七)負責全縣政府系統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聯絡工作,做好機關內部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和人事工作。
(九)做好縣政府目標管理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法制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文秘一股
負責起草縣政府及辦公室的綜合性文稿;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搞好調查研究、起草講話稿、調查報告和文、電、函等;負責起草縣政府及辦公室的綜合性文稿;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做好與縣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繫與協調。
(二)文秘二股
負責整理縣政府大事記;負責政務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的目標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目標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負責辦理與督辦、目標管理、信訪工作相關的文電、會務工作。
(三)信息股
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向州政府辦公室報送信息;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縣級幹部工作日程的收集、發送工作。
(四)行政財務股
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辦理職工工資及福利待遇工作、離退休人員工作、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服務事務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和辦公室的接待業務;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各類活動的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直屬機構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機構離退休人員工作。
(五)綜合股
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登記、分辦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公文的運轉、印製等工作;負責密碼電報分辦、傳閱、管理;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機要、保密、檔案、印鑒管理等工作;協助辦公室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縣長專題會議等會議的會務工作。
(六)縣政府調研室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的綜合性講話、文稿及縣政府向州政府和縣委的彙報材料;參與起草縣政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會議文件;負責開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決策諮詢和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調研;及時分析經濟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整理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對全縣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辦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政府辦機關行政編製21名,其中:縣政府領導按州委、州政府規定配備;機關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黨組負責人和紀檢組長按縣委規定配備;股級領導職數6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製1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