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草
出草
出草是台灣少數民族獵人頭習俗(獵首)的別稱,就是將敵人的頭顱割下的行為,泰雅語稱mgaya“姆嘎亞”。這種行為也存在於各大洲的少數民族,而與台灣少數民族關係密切的南島民族中也有很多族有這樣的習俗。而由於台灣少數民族長期與其他族群如(漢人、日本人)接觸,其獵人頭的習俗常常被漢人與日本人誤解。其實獵人頭的習俗是具有複雜的動機的。當然,少數民族會因為仇恨而獵人頭,但是也可以為了祈福而獵人頭,或者是為了表現自己的英勇而獵人頭。不過,台灣少數民族並不是各族都有這樣的習俗,達悟族為無此習俗的唯一台灣少數民族。
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五、番俗六考/北路諸羅番一:“捕鹿,名曰 出草。”
朱仕玠《小琉球漫志》卷八、海東賸語(下)/射鹿:“番以射獵為生,名曰 出草。”
台灣教育部《國語辭典》:“舊日台灣原住民埋伏於草叢中,捕殺入侵者或獵取他族的人頭,再將人頭去皮肉,置於髑髏架上,稱為 出草。”
可見原本出草指的是打獵,甚至是特指獵鹿。直到後來才被用於殺人獵首的專稱。
其習俗之形成,源出於經濟上的需要,也就是為了爭奪生存資源。人類為了生存,必須取得生存所需的自然資源,而資源來自土地,因此對土地的佔有,就是對資源的佔有,也就是確保了生存所需的資源。所有部族不論其生產力高低,對土地及資源的需要,都是不變。而土地在一定時間內產出資源有限,各部族為了確保己身的生存,在協商過後仍沒有解決爭端的情況下,往往會以暴力的形式來解決爭端,而由此產生了一切的暴力鬥爭,在台灣原住民之間的這種鬥爭,被稱為“出草”。
由於消滅其他部族的有生力量,就能減少其他部族的人口,降低其對土地的需要和競爭力,也就使自己的部族獲得更多的土地和資源,確保了生存的能力。因此,所謂“出草”便被規定為成年男人的證明和提升社會地位的機制,並成為宗教信仰中祭祖的一環。這些社會制度和文化宗教上對於出草的重視,其根本原因乃是為了維持族人對外敵戰爭的企圖心,增加本部族的競爭力。
另觀達悟族,之所以沒有出草的習俗,就是因為其居於孤懸海外的蘭嶼島,主要的經濟取向是漁業,鬥爭的對象只有大自然,而非其他部族的人類。因此,沒有消滅其他部族人口的需要,而且島上也沒有其他部族的人口可供其出草。
1. 一般在粟作收穫后至播種前這一段時期內會去獵人頭。
2. 不論原因,一定要組織獵頭隊,每一隊至少有三四人,多的時候有二三十到四五十人,但通常是十人左右形成一團,推舉其中年長又有才能的當首領,不一定具有獵頭動機的當事人當首領。因為獵人頭不是戰鬥,獵到頭之後就要逃走,所以必須事先決定進攻路線與逃脫路線。
3. 要守禁忌,不使爐火熄滅、不向別人借火、不觸生麻及麻絲、不讓隊員家族以外的人進屋、不借物、不贈物、不與爭議之集團、不進行婚事、不喧嘩、不騷動、不談粗野之語、不私通、不姦淫、不偷竊、不洗衣、不掃除、不洗臉、杵不橫置、起床后被褥不置床上、不吃蔬菜、不吃橘子、不吃雞、不從事農耕及狩獵、不修繕房屋等。
4. 以前一晚做的是吉夢及凶夢,決定今天是不是要出草。
5. 行前告知祖靈獵頭的理由,期望祖靈保佑。
6. 最後依知目鳥的啼法、飛法、距離、回數來預卜吉凶,要是沒有兇相隨即出發。
7. 襲擊:首先,偵查目的地的狀況,在敵人的退路或根據地的周圍偷偷插上尖竹串,以擾亂敵人的行動,隊員前行到現場,利用掩蔽物狙擊行人,或包圍起來攻擊,或將火箭射到草寮,趁敵人因失火而倉皇之際,攻擊敵人,總是出其不意的傷敵,然後像閃電般跳過去割下頭顱,割頭的對象不分男女老幼,連嬰兒也不能倖免,但有時他們也把三四歲的幼兒抓回去撫養,這種時候並非為了獲得俘虜,日後他們會把被捕的幼兒,根據一定的儀式,當作自己親身兒子般撫養。
8. 凱旋:獵頭的目的達到后,一行人帶著首級及戰利品在山谷中疾走,隱蔽行蹤,會到放置紀念帶和攜帶品的地點暫時休息,這時他們會把人頭,用寬大的草 葉包起來,放進番人日常使用的紀念袋中,把上次留下來的東西收起來,由首領下令凱旋而歸,個人並砍下樹木或把鬼毛的尖端打結,使樹或結的數目與一行人的數 目相同,向附近的人誇耀他們的成功,並在途中的岩石放打結的茅草,當作凱旋者通過的紀念,回到蕃社附近,便大喊一聲,宣告他們勝利歸來。
9. 祝宴儀式:先飲血酒再跳獵頭舞蹈。儀式首先宰殺大小牲口,取其血塗於所獵獲首級之面,或灌入首級之口內。獵頭者先飲血酒,亦即把小米酒從首級之口 灌入后,又自頸部下方將混著人血的酒盛入杯子來飲。其飲法是二人並肩把口唇就杯口二人共飲(太魯閣族人稱“愛諾米”),照例最先獻與社內最年長者,其餘獻 與頭目,最後立功者以共飲形式乾杯,這種共飲血酒有與敵鄰相親睦之意義。
10. 祭首:舉行合社之祝首典禮及招魂儀式。
11. 祝宴結束之翌日,獵頭隊員所屬之獵團共同出獵。
12. 例祭:有些部落不實施,主要是賽夏族有此習慣,通常在播種儀式前獵獲首級,而在收穫儀式后舉行例祭。
13. 要是出草失敗,會歸咎失敗主要原因為社人違反社規致觸神怒、或獵頭髮起人背德。
台灣本島的原住民族中,部落都會有擺放出草所得頭顱的置首架,希望獲得祖靈的庇蔭。但在獵首習俗被禁止后,一般置首架上的頭顱皆改以獸骨替代。
排灣族的“五年祭”中,族人會圍成一圈並手持長竹竿,一直往上猛刺被拋在空中的頭顱;後來出草的傳統隨著現代法規的宣導而被禁止后,頭顱改由藤球替代。
族內中要是有爭執,僵持不下,頭目無法調解時,便會讓爭執的雙方進行死斗,由勝利者割下頭顱。另一種情形是被人誣陷,為了要洗刷嫌 疑,就將懷疑自己的人殺害。因為泰雅族人相信,祖靈能讓正義的一方存活,既然是為了正義而戰,所以決鬥獵頭是一件極為光榮的事。還有一種情形是有家人被獵頭,或是與鄰村結怨,為了報復而獵頭。
泰雅族人認為,頭是靈魂之所在,獵到的頭顱帶有一種神秘的力量,可以用來祭祀祖靈,為族人祈福,增加自己的力量。所以泰雅族人要祭祀祖靈,或是遇到天災瘟疫時,就會去獵人頭,以人頭祭祀,希望祖靈能平息憤怒,保護族人。
對男人來說,獵人頭的數目關係到社會地位的高低,不會獵頭的男人不能紋面,不算是男人,也不會有女人會跟他結婚。而獵頭多寡從服裝與紋胸就看得出來。因此男人會為了爭奪女子而獵頭。還有,泰雅族人相信獵過頭的男子死後才能進靈界。
以嘉義縣阿里山鄉(舊稱吳鳳鄉)為根據地的鄒族原住民由於對“吳鳳神話”中,關於清朝時的通事吳鳳是為了“教化”原住民放棄出草而“犧牲”自己十分反感,故縣府當局迫於民意壓力而將吳鳳鄉改名。教育部更因此刪除教科書中相關事迹的記載,年輕一輩台灣人已少有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