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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勛
律師
李勛,人。羅馬傳信大學哲學研究院哲學碩士、紐約太平洋法學研究院法學博士,歷任教授、律師、特邀律師等職務。
李毅男,1924年9月出生,江蘇銅山縣人。羅馬傳信大學哲學研究院哲學碩士、紐約太平洋法學研究院法學博士,歷任教授、律師、特邀律師等職務。
曾於1934年7月間在陶行知先生教導下被選為“小先生團”滬西區代表出席。“上海市小先生團市代表大會”在上海威海衛路民立中學內。1939年2月經新四軍某連指導員王鐵山介紹宣誓加入中國共產黨。在陳賡、董健吾、中共楊浦區委胡均鶴直接領導下對美蔣作鬥爭。1946年在蘇州中共江南工委陳丕顯領導下,並指派張旭東為地下交通(單線聯繫)。1947年經中共黨的指派,受民革中央軍事特派員王葆真派往東南行動委員。1948年上海地下民革臨工委成立后,於8月間由王葆真、梁佐華二人介紹加入地下民革上海臨工委成員進行策反任務,開展群眾鬥爭。如1947年-1948年間領導上海市電影院全市職工大罷工,同年上海人力車工人臧大咬子被美軍水手無辜殺害之事引發了南市區、閘北區直至擴展全市人力車工人大罷工鬥爭,最後取得鬥爭勝利等等。上海解放前夕,因“京滬暴動”案發後王葆真等人在滬被敵逮捕,其被毛森、季源溥等特務頭子追捕之際,被黨召回解放區,受到周興公安局長的熱情接待,住南京鄧府巷25號軍代表辦事處內。上海解放返滬時,經楊帆公安局長的催促赴京,在北京飯店受到李維漢秘書長的接待和孫啟孟、盧叔章副秘書長的回拜。於1949年6月15日新政協第二次籌委會討論通過李毅(按中國人民自由黨中央代表團名額)、許聞天(按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代表團名額)均被按特邀單位代表名額出席大會。之後,在滬突然接中共黨的新任務,於1949年“八一”建軍節后受楊帆(潘漢年副市長)的秘令,立即派往港澳對台工作,為完成祖國統一再作奉獻。雖放棄了出席“全國新政協代表大會”的代表權益和開國大典偉大歷史機遇,於今無怨無悔。主要業績:1942年畢業於大廈大學法學學士,中國新聞專校研究系新聞學士。回國后受聘暨南大學,河南大學,蘇州社會教育學院,港九華僑工商學院,澳門華南大學等高校法學教授。曾兼職從事於新聞工作期間任《公民周刊》編輯,中國聯合新聞社主編,《吳江日報》總編輯工作。為我國新聞工作,法學研究做出了貢獻。退(離)休后,受返聘於上海市第一、第四律師事務所,聯合律師事務所四分所兼職律師、特邀律師、法律顧問等職務。現任上海市老年法律服務部特約律師。自1988年5月開始至今,業已十餘年久,繼續為“三老”(老幹部、老專家、老年工人)在上海丁香花園,青松城(上海市老幹部活動中心接待來信來訪者)無償,義務提供法律服務。為解決老年人存在的疑難雜症,安定社會再作奉獻。2002年12月受《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企業家委員會》特別邀請被聘為終身研究員。2006年1月10日榮獲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改革與發展研究所學術委員會評選授予“改革先鋒”“金”寶鼎獎榮譽稱號。2006年9月24日榮獲中華名人系列叢書編委會授予“中國百佳名人”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