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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 重慶市涪陵區藺市鎮黨委副書記
楊會
天津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楊會,男,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人,副教授,中共黨員。
學術論文
1、《論合同法定形式的欠缺》,《蘇東學刊》2004年第2期(獨著)
2、《善意取得制度理論基礎之再探究》,《安徽理工大學學報(社科版)》2004年第3期(獨著)
3、《論動產租賃物的轉租》,《浙江工商大學學報》2005年第1期(獨著)
4、《論租賃權的善意取得》,《安徽理工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年第1期(獨著)
5、《論動產抵押物的轉讓——兼析動產物權公示方式之調整》,《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5年第2期(合著,第二作者)
6、《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制度之反思》,易繼明主編:《私法》2005年第2卷(獨著)
7、《論不動產相鄰權的定位》,《長白學刊》2007年第3期(獨著)
8、《論遺失物的善意取得——評<物權法>第107條》,《政法論叢》2007年第5期(獨著)
9、《論娛樂明星隱私權的限制——從“艷照門”事件說開去》,《西部法學評論》2008年第2期(獨著)
10、《論遺失物的所有權歸屬》,《黑龍江省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報》2009年第1期(獨著)
12、《論附隨義務的界定》,《黑龍江省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報》2009年第6期(合著,第一作者)
13、《淺論家庭暴力》,《山西省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報》2010年第4期(獨著)
14、《芻議<侵權責任法>中共同危險行為的定位》,楊遂全主編:《民商法爭鳴》第2輯,四川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獨著)
15、《淺析票據外觀性的一般理論》,《人民司法》2010年第7期(獨著)
16、《高樓墜物致害責任研究》,李少平主編:《天津法官論叢》第一卷,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合著,第一作者)
17、《物權請求權與訴訟時效》,《河北法學》2011年第1期(獨著)
18、《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的程序構造》,《內蒙古農業大學學報(社科版)》2011年第3期(獨著)
19、《城市房屋拆遷補償的實體構造》,梁津明主編:《天津濱海法學》第2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11年版(獨著)
20、《論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司法保護——基於實體與程序的雙重視角》,《天津法學》2012年第1期(合著,第一作者)
21、《論共同危險行為人的過錯》,《淮南師範學院學報》2012年第6期(獨著)
22、《淺論共同危險行為責任的行為要件》,《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12年第12期(獨著)
23、《利益平衡視野下的責任轉質生效研究》,《法律適用》2012年第12期(合著,第一作者)
24、《未履行勤勉義務的董事的追償權——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3條第4款之正當化依據》,《人民司法》2012年第17期(獨著)
25、《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認定》,《信陽師範學院學報(哲社版)》2013年第1期(獨著)
26、《共同侵權行為的新界定》,《西南石油大學學報(社科版)》2013年第1期(獨著)
27、《論安全保障義務人的賠償範圍》,《瀋陽大學學報(社科版)》2013年第2期(獨著)
28、《淺論間接結合行為的界定》,《法治研究》2013年第5期(獨著)
29、《論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補充責任的原因》,《河北法學》2013年第7期(獨著)
30、《從絕對主義到相對主義:共同加害行為連帶責任的承擔》,《吉首大學學報(社科版)》2013年第6期(獨著)
31、《邏輯意義上的連帶責任和技術意義上的連帶責任:一對新概念的提出》,《南昌大學學報(社科版)》2014年第1期(獨著)
32、《指導性案例供需關係的實證研究》,《法律適用》2014年第2期(合著,第一作者)
33、《淺析母子公司間的控制——從界定的目的出發》,《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14年第2期(獨著)
34、《網路服務提供者的連帶責任不是共同侵權責任》,楊遂全主編:《民商法爭鳴》第8輯,四川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獨著)
35、《論侵害生命權的損害賠償——以即時死亡與間隔死亡的區分為視角》,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57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獨著)
時間 | 獎項全稱 | 具體獎項 | 獲獎作品 |
2009年 | 天津市法院系統徵文比賽 | 三等獎 | 《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研究——從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入》 |
2009年 | 2006—2008年度天津市社會科學學會 | 優秀成果獎 | 《物權請求權與訴訟時效》 |
2011年 | 天津市法學會民法學分會2011年學術年會論文 | 一等獎 | 《<侵權責任法>中共同危險行為的定位》 |
2013年 | 天津市法學會民法學分會2013年學術年會論文 | 一等獎 | 《教唆未成年人致害的數人侵權責任研究》 |
2018年 | 第十四屆高校青年教師教學競賽二等獎 | 二等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