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野龍一(ひらのりゅういち),1920年9月20日生於熊本縣,1938年升入東京大學法學部,1957年起任東京大學刑法學教授,1981年4月至1985年擔任東京大學校長。1988年成為日本學士院會員。1993年獲勛一等瑞寶章,1999年獲文化功勞者獎。2004年7月16日沒。曾任日本刑法學會理事長。
1951年4月至1985年擔任東京大學校長。曾擔任日本刑法學會理事長。
平野先生思維敏銳、分析問題周密、論理構成完善、概括能力驚人。他不僅對刑事法學各領域進行過全面研究,對許多爭議問題乃至“定論”發表過與眾不同的又言之見理的獨到見解。正因如此,平野先生是當今日本刑法學界聲望最高的學者,也是公認的第一流的刑法學家。
相關理念 平野龍一先生刑法理論內容上的基本特色:(1)基於個人主義、
自由主義立場,反對國家主義、干涉主義。(2)基於經驗法學的立場,注重
刑法的機能與任務。(3)在犯罪論問題上持嚴格的客觀主義立場,反對主觀主義與各種
折衷主義。(4)在刑罰論上持抑止刑立場,反對報應刑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