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倫理學

元倫理學

元倫理學是指以邏輯和語言學的方法來分析道德概念、判斷的性質和意義,研究倫理詞、句子的功能和用法的理論。與“規範倫理學”相對1903年摩爾《倫理學原理》一書的出版,是元倫理學興起的標誌。該理論否認可以通過科學的途徑對道德判斷進行論證,主張排斥一切規範價值體系,只研究道德語言涉及道德的實際內容;標榜對任何道德信念和道德原則體系都抱”中立”態度。主要 研究:(1)理詞或道德概念(如善惡、義務、正當等)的涵義,能否下定義,以及道德判斷的性質、意義、作用和使用規則;(2)倫理詞在道德上和非道德上應用的區別,道德判斷和其他規範判斷的區別; (3)道德判斷能否證明、證明的方法、以及道德和價值的推理邏輯等等。

基本介紹


元倫理學(meta-ethics)最初由新實證主義者提出,並為後來各派沿用,形成了直覺主義倫理學感情主義、語言分析學派、倫理自然主義等派別。在新實證主義看來,只有元倫理學才是真正科學的倫理學。其側重於分析道德語言中的邏輯,解釋道德術語及判斷的意義,將道德語言與道德語言所表達的內容分開,主張對任何道德信念和原則體系都要保持“中立”,並在此基礎上研究問題。在具體的研究中,有時機械地搬用自然科學的機械符號和公式,具有形式化和脫離實際的傾向,此後曾受到許多倫理學家的批評。
由於對上述問題所得出的結論不同,在元倫理學中形成不同的派別,主要有摩爾、羅斯、普里查德等的直覺主義艾耶爾、史蒂文森等的感情主義和里爾、圖爾明、厄姆森等的語言分析倫理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