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資金
短期資金
短期資金(1)企業從貨幣市場取得的必須在一年內歸還的資金。主要用於補充經營過程中出現的臨時性資金短缺,如日常所需現金,各種應收款的資金墊付,季節性的材料儲備等。取得短期資金的方式主要有商業信用、銀行短期貸款、短期證券流通、票據貼現等。(2)銀行之間用於相互拆借的資金,拆借時間很短,一般為一天、幾天或十幾天。
(1)應付帳款和應付票據:即因購買商品、原料、物資和接受勞務服務等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或應付票據。
(2)短期借款:包括向銀行或其他單位借入的短期借款。
(3)預收款項和其他應付款等。
短期資金的特點:佔用期限短、變現能力強、資金成本低、籌資風險小。
短期資金籌資方式:商業信用、銀行短期借貸、以存貨作為抵押的貸款、企業間拆借、企業內部集資等。
1.物質財產。如工業的原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和商業的商品存貨等。
2.應收債權。如由於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而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應收帳款或應收票據。
3.短期投資。即用短期閑置現金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且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如股票和債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
4.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和銀行往來存款。
5.其他。如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