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財政局

亳州市財政局

亳州市財政局是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財政局合署辦公。局黨組為市委的派出機構。機關內設科室14個:辦公室、綜合科、預算科、公共支出科、經濟建設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科、農業科、社會保障科、農村財政管理局、國庫科、財政監督局(會計科)、企業科、民生辦、投資科(金融科)。二級機構4個,市國庫支付中心、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市財政評審中心。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製3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4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負責全市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年度市級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有關政策和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相關制度辦法,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五)擬訂促進全市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的相關制度辦法,編製市級社會保障資金預決算草案。
(七)負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債務,執行國家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
(八)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全市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九)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審核和匯總編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負責國有資本收益的徵收和監繳(不含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及預算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財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政務和有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保密、信訪、效能建設、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人事和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二)綜合科。
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負責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彩票監管的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監管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和財務;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類業務;承擔政府外債和外國政府貸(贈)款的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
(三)預算科。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負責全市收支預算編製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編製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制定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和支出績效評價制度;承擔市對縣、區的轉移支付工作;辦理與縣、區財政的年終結算工作;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組織起草地方性稅收管理制度,提出稅收減免、退稅的建議;負責投融資計劃管理和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市直部門預算編製審核、批複、調整工作;擬訂政府採購監管制度並監督執行。
(四)國庫科。
編製全市財政年度收支決算草案;負責金市財政收支預算執行;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及總預算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和政府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市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相關制度辦法;管理市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總預算會計和預算外專戶會計核算;負責全市和市級年度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市級財政國庫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五)公共支出科。
承擔行政、黨派團體以及政法、軍分區、武警、人防、外事、教育、科技、文化旅遊、體育、計劃生育等部門預算的編製、追加等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牽頭擬訂行政經費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經費(包括外事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非貿易外匯管理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六)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國土資源、住房和建設、環保、安全生產、供銷、經委、物價、商務等部門預算的編製、追加等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和項目安排;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配置標準,按規定審核資產處置、產權變動和出租、出借國有資產事項;監管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指導縣、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國有資本收益的徵收和監繳工作;負責管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貫徹執行企業財務制度;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八)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部門預算的編製、追加等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管理支農專項資金,承擔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指導工作;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相關工作。
(九)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預算的編製、追加等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執行相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編製審核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基金)的監督管理。
(十)農村財政管理局。
指導全市鄉鎮財政管理工作;監督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管理工作;
(十一)財政監督檢查科(會計科)。
擬訂全市財政監督檢查的有關制度辦法;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和財政財務管理情況;承擔監督檢查全市會計信息質量和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的有關工作;反映財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財政政策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管理會計從業資格;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
(十二)企業科。
承擔市經委和商務等部門的預算編製、追加等相關工作;負責管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追加等相關工作;負責家電下鄉、汽車摩托車下鄉、外貿發展、節能減排等資金和項目管理工作;研究支持全市企業和相關行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貫徹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製辦法;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政府債務和投融資管理科(金融科)。
負責政府債務管理和投融資管理;負責編製政府年度及中長期投融資計劃;負責制定利用政府信用取得建設性資金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報政府債務變化情況和債務風險分析報告;按規定監管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和財務;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類業務;負責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參與制定促進地方金融業發展和服務地方經濟的相關辦法;承擔政府外債和外國政府貸(贈)款的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四)民生辦。
負責牽頭協調全市民生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政策宣傳和督查指導工作。
二級機構
(一)市國庫支付中心。
協助單位編製收支預算;負責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的收支審核;根據單位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定期向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管理單位會計檔案;依法對單位進行會計監督;辦理其他會計事項。
(二)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擬定和執行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政策及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編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和統籌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基金;組織項目申報、評估、審批、檢查、竣工驗收工作
(三)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相關的法規、政策,並研究制定我市相應的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市級財政部門組織的各項收入的徵收管理;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罰沒、耕地佔用稅、契稅票據及其他票據的管理工作。
(四)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承擔市級的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概、預、決算評審及相關諮詢服務工作;行使對財政投資資金監管、管理職能,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地質勘察等項目的前期評估及后評價工作,為財政投資項目的前期決策及項目建成后的效益分析和評價提供依據;承擔已成立項目的概(預)決算和標底審查工作,對市財政專項安排的項目,就建設標準、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出具審查意見,作為項目資金安排主要依據;組織制訂投資評審操作規程和指標體系;負責管理財政投資評審經費。
(五)市財政信息中心。
承擔金財工程的具體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財政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管理本級政府財政管理信息系統,負責網路運行維護工作。

領導班子


蔡懷乾
現任職務: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全面工作。
張傳賓
現任職務: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分管辦公室、預算科、國庫科、公共支出科;牽頭負責效能建設、文明創建、綜合治理、依法行政和保密方面的工作。
王鍇
現任職務: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分管經濟建設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科、企業科、政府債務和投融資管理科(金融科)、財政信息中心;牽頭負責招商引資、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陳昭敏
現任職務:市財政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農業科、民生辦、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國庫支付中心;協助張忠文同志分管農村財政管理局;牽頭負責信訪方面的工作。
張忠文
現任職務: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分管農村財政管理局、財政監督檢查科(會計科);牽頭負責財政規範化管理方面的工作。
周金鐘
現任職務:市財政局總會計師,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分管綜合科、社會保障科、非稅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協助張忠文同志分管財政監督檢查科(會計科);牽頭負責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和計劃生育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