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體骨
異體骨
異體骨即同種異體骨,在骨科領域應用廣泛。異體骨是重建腫瘤切除后骨缺損的重要方式之一,一般分為結構植骨和填充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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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優點是:1、取材廣泛,用量不受限制;2、結構植骨時可獲得與患者切除骨相似的結構;3、癒合后可獲得較好功能。其缺點是:1、不能獲得即刻穩定,需要等待骨癒合時間;2、存在異體骨排斥、吸收、不癒合可能。人體對於任何非自體的植入物都存在排斥,異體骨也不例外。異體骨再植入人體前會經過相應的處理,減少其抗原性,以減少排斥的發生。但仍有一些患者出現異體骨排斥反應,且因個體差異不同,排斥反應強弱也不同。一些患者僅出現發熱、傷口周圍輕微紅腫反應,經過保守治療一般可好轉。一些患者會出現傷口局部紅腫、傷口滲液、傷口不癒合,往往需要手術清創,甚至一部分嚴重排斥患者需要將異體骨取出。異體骨在植入人體後有可能會被人體吸收,但較少發生。若僅少量吸收,不影響骨強度,只需要定期觀察;若嚴重吸收,面積較大且影響骨強度,可能需要重新植骨。所以,異體骨植骨患者需要嚴格定期隨訪,以便醫生前後對比,判斷有無異體骨吸收,以便及時做出處理。異體骨植骨中填充植骨往往填充大量松質骨,一般較好癒合。結構植骨往往需要皮質癒合,癒合較困難,容易發生不癒合。因為異體骨不是自身骨質,需要較長的癒合過程,癒合比自體骨慢,一般需要以12個月來判斷異體骨是否癒合,不要過早的判斷異體骨不癒合。結構異體骨植骨往往需要金屬內固定輔助固定,如果內固定不穩定,植骨接觸差,也會間接影響異體骨癒合。所以,結構異體骨植骨若發生不癒合,需要根據原因加強或更改內固定,或在植骨不癒合間隙再次植骨以促進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