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弧光
電弧性短路起火的現象
電弧光是由電弧性短路起火的現象。
電弧性短路起火:如將兩電極接觸后再拉開建立了電弧,則維持此10mm 長的電弧只需20V 的電壓。也就是說只要先接觸,之後又分開,很可能產生局部溫度很高的電弧而成為起火源。按電弧發生的不同部分可分為帶電導體間的電弧、帶電導體與地之間的電弧和絕緣表面的爬電。
1)帶電導體間的電弧性短路起火:前邊講到短路起火時指出有兩種可能,其一是兩導體(如相線與中性線)接觸時因短路電流產生的高溫,使接觸點金屬熔化,之後金屬熔化成團收縮而脫離接觸的過程,在這種情況下可能建立電弧。“又如線路絕緣水平嚴重下降,雷電產生的瞬態過電壓或電網故障產生的暫態過電壓都可能擊穿劣化的線路絕緣而建立電弧。”“電弧性短路的起火危險遠大於上述金屬性短路的起火危險。”
2) 接地故障電弧起火:由於“接地故障發生的幾率遠大於帶電導體間的短路”,所以“接地故障電弧引起的火災遠多於帶電導體間的電弧火災”。這是因為“在電氣線路施工中,穿鋼管拉電線時帶電導體絕緣外皮之間並無因相對運動而產生的摩擦,但帶電導體絕緣外皮與鋼管間的摩擦卻使絕緣摩薄或受損。另外,發生雷擊時地面上出現瞬變電磁場,它對電氣線路將感應瞬態過電壓”,此時“芯線上感應的瞬態過電壓是基本相同的,而電纜梯架則因接地而為地電壓”,所以,芯線對地的電位差較大。從摩損和電位差大兩方面分析,接地故障電弧起火率自然偏高。
3) 爬電起火:爬電是指電弧不是建立在空氣間隙中的電弧,而是出現在設備絕緣表面上的電弧。例如電源插頭的絕緣表面上的一個或多個相線插腳和PE線插腳,它們之間的絕緣表面可能發生爬電。
焊接作業的危害和預防
· 由焊接火花引發的燃燒爆炸事故。
· 由焊接火焰或燭件引起的燒傷、燙傷事故。
· 焊接過程中發生的觸電事故及高空墜落事故。
· 焊工在作業中會引起血液、眼、皮膚、肺部等發生病變。
· 焊接中焊工常受到的輻射危害有強光、紅外線、紫外線等。焊接中的電子束產生的X射線,會影響焊工的身體健康。
· 焊接過程中,由於高溫使金屬的焊接部位、焊條、污垢、油漆等蒸發或燃燒,形成煙霧狀蒸氣粉塵,引起中毒。
· 焊接中產生的高頻電磁場會使人頭暈疲乏。
焊接作業的危害,並非不可避免。只要每位焊工在作業中都嚴格遵守焊割作業安全規程,這些危害都可以得預防。
使用焊炬和割炬安全事項
· 使用焊炬必須先檢查吸射性能和氣密性,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能道及調節閥等處,不得沾有油脂。
· 使用割炬時,應清理乾淨工作表面的漆皮、銹層等,而且不能在水泥地上作業,以防鏽水和水泥遇高溫爆濺傷人。
· 在割炬點火時,要先做點火試驗,檢查割嘴是否安裝好。停火時,應先關乙炔,再關氧氣。
“十不焊割”
· 焊工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未領取操作證者不能焊割。
· 在重點要害部門和重要場所施焊,未採取防火措施,未經單位有關領導、車間和安全保衛部門批准,未辦理動火證手續者,不能焊割。
· 在禁火區內(防爆車間、危險品倉庫附近)未採取嚴格的隔離措施,不能焊割。
· 未經領導的同意,車間、部門擅自拿來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況和構造情況下,不能焊割。
· 焊接場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採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 在容器內工作時,如沒有12V低壓照明、通風不良及無人在外監護不能焊割。
· 盛裝過易燃、易爆氣體(固體)的容器管道,未經鹼水等徹底清洗和處理,未消除火災、爆炸危險的,不能焊割。
· 對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溫、隔熱、隔音設施的部位,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 有壓力的管道或密閉容器,如空氣壓縮機、高壓氣瓶、高壓管道、帶氣鍋爐等,不能焊割。
· 在一定距離內有與焊割明火安全操作相抵觸的工作,如汽油擦洗、噴漆、罐裝汽油等,不能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