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際距離

概念

交際距離(communicative distance),交際需要距離,或遠或近分寸有度,交際就會產生奇效,而一切過猶不及的交際只能事倍功半,甚至會半途而廢。交際距離的遠近,大致確定出相互間的親疏程度。

概念介紹


交際距離
交際距離
人與人之間需要保持一定的空間距離。任何一個人,都需要在自己的周圍有一個自己把握的自我空間,它就像一個無形的“氣泡”一樣為自己“割據”了一定的“領域”。而當這個自我空間被人觸犯就會感到不舒服,不安全,甚至惱怒起來。
一位心理學家做過這樣一個實驗。在一個剛剛開門的大閱覽室里,當裡面只有一位讀者時,心理學家就進去拿椅子坐在他或她的旁邊。試驗進行了整整80個人次。結果證明,在一個只有兩位讀者的空曠的閱覽室里,沒有一個被試者能夠忍受一個陌生人緊挨自己坐下。
就一般而言,交往雙方的人際關係以及所處情境決定著相互間自我空間的範圍。美國人類學家愛德華·霍爾博士劃分了四種區域或距離,各種距離都與對方的關係相稱。

研究發現


美國學者霍爾研究發現,46厘米至61厘米屬私人空間,女友可以安然地呆在男友的私人空間內。若其他女人處在這一空間內,她就會顯得不高興,甚至會大發雷霆。同樣,男友也可以自由自在地呆在女友的私人空間內。
若其他男人進入這空間時間稍長,他肯定會吃醋。私人空間可以延長到76厘米至122厘米,若討論個人問題是恰當不過的了。你若是與情人約會,可千萬不能超過46厘米,否則對方覺得你疏遠了他(她),對他或她沒有熱情,可能引起情人間的誤解。到辦公室找領導辦事,最佳的空間距離為122厘米至213厘米。小於該距離,領導會誤認為你強人所難;大於這個距離,領導會誤認為你不真心實意想辦事。領導人的辦公桌較為寬大,就告訴了你這一空間信息。

交往空間距離


交際中空間距離可以分以下四種:

親密距離

交際距離
交際距離
親密距離在0.5 米以內,多用於情侶或夫妻間,也可以用於父母與子女之間或知心朋友間。兩位成年男子間一般不採用此距離。又叫私人距離。

社交距離

社交距離一般在0.5 米到1.5 米之間,表現為伸手可以握到對方的手,但不易接觸到對方的身體,這一距離對討論個人問題是很合適的。絕對不要把對方逼到牆邊,否則他會覺得你把他囚禁起來,因而覺得有壓迫感。記得給別人留點轉身的空間,這意味著他能自由轉身走開。

禮儀距離

禮儀距離大約在1.5 米到3 米之間,屬於禮節上較正式的交往關係。該距離主要適用於向交往對象表示特有的敬重,或用於舉行會議、儀式等。

公共距離

公共距離指大於3 米的空間距離,一般適用於演講者與聽眾。又稱大眾距離或者“有距離的距離“。主要適用於與自己不相識的人共處。

交際分析


這四種交際由於性質與形式不同,必須在一定的空間距離中展開。多數情況下這種空間距離是有規有序的,不能人為打破,否則交際就會出現障礙,甚至中斷。舉一個例子說,如果一個人在公共場所突然接近一個相互不認識的人,除了你使用公眾用語還能與對方簡單搭訕一下以外,超出這個範圍以外的問話都會招致對方的懷疑甚至反感。為什麼會產生這種情緒呢?因為這種交際的性質確定了既不能近距離交際,更不能深入交際,一旦破壞了這種格局,交際就會出現問題,或者根本就不能交際。相反,如果彼此之間是友人或者是情人,而你卻用公共交際的形式去進行,即便你使用非常客套的語言,也會讓對方產生狐疑與不安,徒生不必要的矛盾。因此,交際必須有空間距離。

心理學研究


交際距離
交際距離
若你想從非親密朋友那裡獲得某種信息,有效的空間距離為213厘米至366厘米。小於這一空間給人以盛氣凌人的印象;大於這一空間會使別人覺得你沒禮貌,你也就不可能獲得真實的信息。這個空間距離也是與普通朋友交談的適當距離,過小他人就認為你倆在密謀不可告人的勾當;過大你們都會覺得話不投機半句多。366厘米以上的距離,是演講者與聽眾或兩人不愉快談話的有效空間。
有趣的是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交往,要處理不同的人際空間。若與美國人交談,必須保持在60厘米左右的空間距離上,這是他們認為最有分寸最友好的空間;若與一名阿拉伯人談話,就要小於這個距離,否則就會出現你往後退他往前追的滑稽場面。因為,前者生活在非接觸性文化環境中,而後者則生活在接觸性文化環境中。
心理學家研究表明,人們離他喜歡的人比離他討厭的人更近些,要好的人比一般熟人靠得更近些。同樣親密關係情況下,性格內向的人比性格外向的人保持較遠些的距離;異性談話比同性相距遠一點,兩個女人談話總比兩個男人談話挨得更近些。
合理運用你和他人的空間,會使你取得意想不到的交際效果。

空間選擇


人際交往的空間距離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具有一定的伸縮性,這依賴於具體情境、交談雙方的關係、社會地位、文化背景、性格特徵、心境等。
社會地位不同,交往的自我空間距離也有差異。一般說來,有權力有地位的人對於個人空間的需求相應會大一些。此外,人們對自我空間需要也會隨具體情境的變化而變化。例如,在擁擠的公共汽車上,人們無法考慮自我空間。若在較為空曠的公共場合,人們的空間距離就會擴大,如公園休息亭和較空的餐館,別人毫無理由挨著自己坐下,就會引起懷疑和不自然的感覺。
我們了解了交往中人們所需的自我空間及適當的交往距離,就能有意識地選擇與人交往的最佳距離,而且,通過空間距離的信息,還可以很好地了解一個人的實際社會地位、性格以及人們之間的相互關係,更好地進行人際交往。
交際必須有空間距離,那麼,如何調適交際的空間距離呢?
情友交際
這裡指的情友,包括:夫妻、情人、至親、好友。情友交際屬於親密型交際,其空間距離可在15厘米—100厘米以內。 夫妻、情人、至親交際,正常情況下,其距離在15厘米—45厘米為宜,使之很容易接觸到對方身體,必要時可縮短為零距離,以顯示出親昵感,有利於表達心聲、交流情感、彼此愛撫。如果相互距離過大,就說明彼此情感上已出現鴻溝;並且如要修補這種裂痕,也需要近距離溝通,不然身體的距離就會產生心理上的距離。親密交際的範圍是有限的,人們對這種交際的距離也控制得相當嚴,決不允許一般人隨便進入,如有擅自進入者,就會遭到擁有者的堅決抵抗。故此,作為交際者,要分清對象,掌握分寸,不要隨意破界交際,否則就會招惹是非。 友人交際,正常情況下其距離在45厘米—100厘米以內,以雙方可以握到對方手為宜,但不容易接觸到對方身體。特殊情況下,友人交際的距離也可以小於45厘米,如:雙方見面或告別時握手、擁抱等,亦屬這種距離。但友人交際畢竟不是情人或親人交際,應適當保持一定的空間感,只是這種距離不宜過大,這樣才有利於交際,也有利於迴避在交際過程中出現的尷尬與不悅。
同事交際
交際者與同級之間、下級之間的交際,屬於夥伴型交際。這種交際,其距離應保持在100厘米—150厘米左右。 同事之間的交際,多數是工作上的交往,既有工作計劃的安排布置,也有工作問題的研究探討,因此這種交際的空間距離應該遠近適度,除非在大會上作報告應該保持必要的空間距離(一般在300厘米)以外,如果是小團體甚至是個別交往,其距離就不應該太遠,那樣就缺乏親和感,但也不應該太近,那樣容易造成“拉小團體”之嫌;更不能以交頭接耳的方式進行,這樣就容易把很嚴肅的工作變成“克格勃”式的工作。尤其與異性同事交往,其空間距離更應該保持適度,否則就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如果與同事進行思想溝通,其距離可適當近些,一般以80厘米到100厘米為宜,以便交流順暢,不被空間距離所阻隔。如果這種溝通距離太開,就會使溝通者加大音量,容易激怒情緒,須知,人的內心話與知心話常常需要和風細雨式的談話才能誘發,情緒亢奮時激發的不是知心話,而是與理智相左的“氣話”。同事之間的空間距離還體現一定的空間權,在一定的工作領域中有所表現。例如:人與人之間的辦公場地、生產工作場地,是有一定界定和區別的,如果隨意地無故地進入就會招致不滿;如果無故佔有,就會遭到反對,如:你將一件與其無關的東西放置在對方的工作場地,對方自然就會不快,甚至對方還會以同樣的方式“以牙還牙”,由此造成不該有的矛盾。對此,管理者在進行同事交際時,應盡量不使用權力或某種不當理由佔領對方必要的距離空間,這是對對方尊重的一種表現,如果不拘小節,隨意“侵犯”,不但實現不了初衷的交際,反而會帶來負面效應。
業務交際
交際者因業務關係與相關人員進行的交往,如:業務接洽、產品推銷、合作談判等,屬於合作型交際。這種交際,其距離比較靈活,近可到100厘米左右,遠可至300厘米以上,根據具體的交往程度與熟悉程度而定。 業務交際,通常情況下在初期不宜距離太近,一般在200厘米到300厘米為佳。如果一開始就靠得太近,有“套近乎”之嫌,容易造成對方懷疑而產生反感。而保持適當距離進行簡明扼要、有理有節的交往,讓人在心裡上有迴旋餘地、在舉止上有動彈空間,這樣的交際,容易給對方留下好感。如果距離太近,有咄咄逼人之感,就難以留下好印象,交際也難獲得應有收穫。 但隨著交際程度的加深,交際雙方的空間距離應適當縮短,可保持在100厘米左右,也就是雙方能達到握手的距離。這時的距離縮短,不但表示彼此認識在加深,且在誤差上正在縮小。這時,交際者就應抓緊時間趁熱打鐵,促使事情朝著理想方向發展,最後實現握手言和、順利成交。這之中,交際者要主動掌握事態進展,利用空間距離的長短,趁勢而進,切不可原地不動、保持原樣,這樣就很難突破雙方在認知上的障礙、實現“零接點”。在北京舉行的第五輪“朝核六方會談”中,當會談進入到僵持階段時,中方代表特地安排了一起氣氛融洽、形式別緻的晚宴,讓朝美特使進行零距離接觸,此舉不但化解了會議之中因雙方各持己見所造成的緊張局勢,而且增進了相互的包容與理解,最終達成了具有指導意義的《主席聲明》,以實際行動邁出了推動朝核問題從“承諾”到“行動”的第一步。企業之間的業務交際也如此,交際者只要善於把握事態,反客為主,變被動為主動,轉換交際形式,拉近交際距離,那麼,交際就會收到理想效果。
公共交際
每個人都離不開公共交際,當我們走上大街、乘上公共汽車、步入公共場所等,都勢必與人打照面,甚至發生短暫交往,這時就需要我們以公共交際應對。公共交際不同於其他交際,它要求有足夠的空間感,這是因為每個人都要有一定的公共距離需求,除非在公共汽車、火車、飛機、輪船或電影院、戲院造成客觀近距離的形式以外,一般情況下,公共交際距離多在300厘米以外;如果發生語言交往,也不應該低於200厘米。公共交際十分忌諱近距離接觸,那樣會讓對方頓生疑竇,甚至會反目為仇。 多數情況下,公共交際都表現一種禮節,如:人們在公共場所擦肩而過,對視一眼即過,必要時最多禮節性地點下頭,或者微笑一下,而這時的目光一定不能貪婪、面帶兇相,甚至還無事生非地與之打招呼,那樣的舉動會招來白眼或者討個沒趣兒。試想,倘若一個男士在公共汽車裡目不轉睛地看著一位年輕姑娘,最後得到的結果很可能是“精神病”這句甩在男士身後的咒罵。面對對方的禮節,正確的態度是以禮還禮,切不可得寸進尺。因為公共關係距離適度的遠是美好的,而一旦走近反而會破壞美感,就像欣賞一幅油畫一樣,遠看賞心悅目,近看則色塊蔟擁,不知所云。不需要走近的,走近了反而適得其反。就像有一位教授,每次路過必經路邊一戶人家門口時,常見一位少女向他點頭微笑,久而久之,引起了教授好感。於是,一次教授購買了一束鮮花準備送給那位女士,殊不知當教授靠近少女正準備送花時,少女卻瞠目結舌,一臉恐懼感。教授十分尷尬,最後悻悻離去。從此,教授再也看不見少女那美麗的微笑了。美好的東西一旦沒有了空間距離,其性質也將發生變化,自此,美好也就不復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