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秋影案件

1956年於彥夫執導的懸疑電影

《徐秋影案件》是長春電影製片廠於1956年拍攝的一部電影,由於彥夫執導,瀋水凝主演。

影片是以解放初期在哈爾濱市松花江邊發生的一起兇殺案為主線,描寫一個叫徐秋影的民政局戰勤科科員,在與同事何彬結婚前夜遇害江邊的故事。影片揭露了敵人的殘酷無情和我偵察人員的機智勇敢,這部反映我公安人員在錯綜複雜的案件中擒獲真兇的偵探影片,被評為優秀反特影片;但經過近半個世紀的風雨洗滌,發生在松花江邊上的那宗真實案件,人們發現那是一宗流血的冤案;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黑龍江省高院對“徐秋影案件”的原型邵玉魁案件的改判意見,對邵玉魁宣告無罪。

劇情簡介


黑夜,在江心島,徐秋影被人暗殺了。公安局某處長杜家楷,偵查科長汪亮聞訊后,立即帶領公安人員出發到殺人現場進行偵查。在現場上找到一個軍服紐扣,一個子彈殼。
影片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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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上找到的紐扣證明是彭放衣服上的,同時,在徐秋影被殺前後有人看到他從江心島經過。彭放是教育局的幹部,徐秋影愛過他。現在徐秋影又愛上了何彬,彭放非常氣憤,曾經給徐秋影寫過恐嚇信。彭放是杜家楷的內弟,杜家楷決定和妻子彭聰一道去看他。彭放剛喝完酒,氣色很不好。杜家楷在字紙簍里發現一張被撕壞了的徐秋影的相片,它悄悄把它拾起來。杜家楷問彭放晚上到哪兒去了。彭放撒謊說看電影去了。
彭放有重大的殺人嫌疑,但是彭放有槍嗎?恰好,徐秋影的干姐邱滌凡來檢舉彭放私藏一支手槍。果然,彭放在轉業時私自留下了一支手槍和五粒子彈,現在只有四粒,槍經過化驗確是殺人的兇器。根據這些材料,杜家楷確定彭放是殺人兇手,請求上級批准逮捕他。但是,偵查科長汪亮卻在這些材料中發現了不少疑點。首先,現場並無扭打痕迹,衣服紐扣從何而來?其次,他在徐秋影的日記中發現一個可疑的地址:花園街48號,還發現一個可疑的人,日記中稱他為“死”而復活的人。
與此同時,城內發現了一個代號P491的特務。領導上沒有批准逮捕彭放,並指示杜家楷等同志應充分估計到政治謀殺的可能。公安局傳訊了彭放。彭放在傳訊后突然中毒,這是什麼原因呢?正在這個時候,花園街48號的老看門人被齊綠勻領來,他談到“八一五”勝利后這裡曾經住過一個從重慶來的沒有職業但生活很闊氣的人,叫羅精達。據說,解放前這個人就突然病死了。同時,何彬也向汪亮談到了徐秋影被害前,在江畔食堂不知遇到了什麼人,使她神色大變。而這個人就是徐秋影在日記中稱為“死”而復活的人。經過看門老人的辨認,證明了邱滌凡就是羅精達的外甥女。邱滌凡在彭放中毒后,就積極拉攏何彬,企圖盜竊我軍戰勤情報,同時,還準備把盜竊來的假情報發到台灣去。就在這時她被逮捕了。在審訊中,邱滌凡供認徐秋影是他們殺害的,為了欺騙公安人員,給彭放栽了贓;槍是邱滌凡從彭放那裡盜竊來的,紐扣是她布置的;彭放中毒是邱滌凡在他的酒瓶中放了毒。
影片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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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務分子羅精達就是代號P491的反革命分子。朝鮮戰爭爆發后,他被派到這裡來搜集我軍的戰勤情報,當他知道邱滌凡被捕后,企圖化妝潛逃,但在輪船碼頭被我公安人員逮捕了。他們為什麼要殺死徐秋影呢?原來徐秋影在解放前參加過特務組織進行過反革命活動,解放后她雖然不幹了,但卻一直未向政府坦白。羅精達在江畔食堂遇到她后,就和邱滌凡一起對她進行威脅利誘要她繼續參加反革命活動,但她一再表示不願意再干。於是,為了滅口,他們把她殺害了。
“徐秋影案件”的真相終於大白了;彭放經過急救傷病好轉,他參加了志願軍出發到朝鮮前線去了。公安人員汪亮等同志又接受了新任務,走向新的戰鬥。

演員表


角色演員
徐秋影Bingning Shen
何 彬劉增慶
杜永楷浦 克
汪 亮李亞林
隋 福王春英
齊錄勻曲 偉
邱滌凡張 圓
徐 母許 蘭
彭 放於中義
彭 聰黃 玲
沈支書郝 光
吳大爺劉 儒
羅精達張巨光

職員表


總導演於彥夫
副導演鮑月千
編劇叢深 李赤
攝影尹志

幕後製作


影片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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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末,一位中年婦女因刑滿釋放,走出被囚禁了26年的牢獄鐵門。她就是當年震驚全國的反特電影《徐秋影案件》中的“殺人主犯”邵玉魁。
這樁因為“疑罪從有”而被作出錯誤判決的殺人錯案,終於在33年之後的1987年,被當初審理此案的法院推翻了。
今天,回眸這個歷史錯案的始末,會更加感到建立社會主義法制是多麼重要。
作為反特教育樣板影片的《徐秋影案件》卻因歷史的誤會,而變成了當事人的一場噩夢。
它的發生和演變,已遠離了國家公訴人的本意及被害人的泣血抗爭;當我們回顧這起案件的真實過程時,無數觀眾感慨萬端的是:在共和國的大廈底下,我們應當加固法制的基石!

江畔槍聲

1948年初冬,哈爾濱市松花江畔,寒風蕭瑟,人跡渺然,松花江江面即將冰封。
11月7日黃昏時分,一位漁民朝岸邊眺望,發現有一像人形狀的物體橫卧江邊,遂划船到岸上細看,竟然是一具女屍。公安局接警后,迅即派出偵察員趕赴案發現場。死者是個20多歲的年輕女人,短髮,穿咖啡色女大衣。經法醫鑒定:死者已死去多日,死因系從其頭部后側中彈而死,從死者的體征看,沒有搏鬥廝打的跡象,周圍沒有作案后遺留的兇器,可以認定為蓄意謀殺。公安人員發現子彈從她的後腦穿過,從太陽穴出來,斷定她是在散步時被人從背後近距離用槍打死的。公安人員發現:死者身上帶著譙某的一枚手章和一個小紅皮記事本,除此之外,公安人員沒發現任何其他東西。通過查找屍源,發現死者即是其親屬一周前報案失蹤的趙潔珊。對於這樣一個神秘遇害的年輕女子,警方的第一個疑點是情殺。很快,對趙潔珊有過愛慕之心並先後向其求婚的李德君、劉寶庫、張雲飛等幾位男士,進入了公安人員的視線,經反覆詢閬和嚴密調查,這幾個人都沒有作案時間和條件。
在死者身上留有印章的譙某是趙潔珊文教局的同事,是她比較鍾情的男人。公安人員找到譙某,他回憶說,趙潔珊在被害前,時常緊張不 安,經常談到死。說:“我是一顆不幸的種子,只能忍受永生不能出芽的痛苦。誰要和我接近,誰就要不幸……”這句話被原版搬上了銀幕。
譙某還說:有一次他們在街上散步,迎面來了3個人,她突然緊張起來,拉他躲進一家電影院。他問怎麼啦?她說:“你現在不要問,而且沒有權利問,過些日子我就可以告訴你了。”
趙潔珊的父親也曾收到過兩封匿名信,字跡潦草,口氣下流,說他的女兒亂搞男女關係,喜新厭舊,要讓她不得好死。
在趙潔珊被殺后,市公安局司法科做了大量的偵查工作。但線索太少,查無所獲,不得不將此案擱了下來。於是這起被疑為情殺的重特大持槍殺人案沒有了頭緒,只好作為懸案擱置起來。
案發3年後的1951年底,死者趙沽珊的父親趙富瑞給市政府寫了一封上訪信,要求公安部門早日破獲女兒被人謀殺的積案,市政府領_導拆既唇,批示給公安局限期偵破此案。時值全國各地正在開展鎮壓反革命運動。公安局立即組成了“乙號案件偵破組”,專門負責偵破趙潔珊被殺一案。偵破組行動了。偵察員在趙潔珊死後身上的農襲里撥現了一個筆記本,其中夾了一張小紙條’,紙條上寫了一行鋼筆字:“水道街10號、工廠街25號。”
警方對紙條上的這兩個地址進行偵察后發現:這是兩條街通往同一家的前後門的門牌號,它的前門是水道街lO號,後門是工廠街25號。這戶人家的戶主叫邵植華,他的女兒是和趙潔珊同在原國民黨“哈爾濱婦女協進會”里一起共過事的邵玉魁。
在深入展開的調查中,警方發現邵家有著非常複雜的家庭政治問題:邵玉魁的大弟弟邵連魁和小弟弟邵亞魁都曾是國民黨兵,邵玉魁的妹夫李子和還是國民黨特務劉精一發展的情報員,該人於1948年10月已隨同敵偽新七軍向我東北民主聯軍投誠。而更為關鍵的是:邵玉魁的父親邵植華曾向市工商聯合會上交過一支新三號擼子。槍證標明該槍配有15發子彈,而邵植華上交該槍時,只有未加查詢和說明的14發子彈。i行漁法醫鑒定的趙潔珊屍檢報告上,死者頭部槍口就是三號擼子的子彈所致。
有鑒於此,專案組感到案件有了實質性的突破,離罪犯落網不遠了。

飛來橫禍

1954年5月中旬陰冷的一天,哈爾濱市民政局文書邵玉魁頂著風趕往哈爾濱王崗車站,她要去瀋陽參加東北局召集的建政工作座談會,並負責給本局到會的王科長做會議記錄。當她上車還沒坐穩當的時候,兩名公安人員突然出現在她面前,亮出一張逮捕證,說:“你被逮捕了!”面對眼前突如其來的一幕,邵玉魁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而意想不到的厄運真的就像天上的隕石那樣,砸到了她的頭上。
在連夜進行的審訊中,邵玉魁得知:自己攤上了人命官司!
問:“你認識趙潔珊嗎?”
邵玉魁對趙潔珊豈止認識,兩個人壓根就是親密的朋友。邵玉魁和趙潔珊在1945年抗戰勝利后,作為知識婦女,一起加入到國民黨的“哈爾濱婦女協進會”,在協會裡均為副主任委員。既是同事,更是朋友。1946年春天,東北民主聯軍進駐哈爾濱,原“婦女協進會”的大多數職員均被留用並重新分配了工作。邵玉魁和趙潔珊同在一個單位的大樓里工作,並且在單位組織的文藝演出活動中,一起登台唱歌、演戲,關係十分親密。
“趙潔珊是怎麼死的?你要老實交代!”
在進一步的審訊中,辦案人員對她進行了一輪又一輪的車輪大戰,不給她喘息和睡覺的機會。此時,邵玉魁懷有8個月的身孕,經過40多次的輪番審訊,她實在是受不了了。她想:自己如果堅持下去,肯定會把身體搞垮,孩子也保不住了。如果招認了殺人罪名,自己懷有身孕,不會被馬上槍斃,這能讓孩子保留下來。
一宗折騰了多年的懸案,經過深挖徹查和四五十個回合的輪番審訊,終於有了“突破”。一個脆弱無助的女人,為了給胎中的孩子留下問世的機會,竟然招認了殺頭之罪。
辦案人員拿到了口供,長長地鬆了一口氣。然而事情並未到此為止,在當時的全國鎮壓反革命運動中,由於“罪犯”邵氏家族與國民黨有染的政治背景,這起兇殺案被認定是特務謀殺案,破獲此案是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的一個有代表性的重大勝利。於是上級為偵破這一案件召開了慶功大會。對辦案人員進行表彰獎勵。當時的《哈爾濱日報》和《人民日報》都在主要版面,用整版篇幅詳盡地對此案進行了報道。邵玉魁等一小撮“特務和反革命分子的謀殺罪行”一時間轟動全國。接著,黑龍江的一位作家把“邵玉魁謀殺趙潔珊”一案寫成了電影劇本《徐秋影案件》,長影組織了攝製組和優秀演員,很快就把此案搬上銀幕。

亦真亦幻

現在60歲左右的中老年人,幾乎都知道這部電影和這個案件。其中最驚險最具懸疑的鏡頭是影片開頭的一幕:一個男人與趙潔珊在松花江邊散步。接著,一隻持槍的手從趙的身後緩慢舉起,隨著一聲槍響,趙潔珊倒下了……
是這部並不需要作家分擔責任的電影,把一宗歷史錯案定格在人們的記憶深處。
對於任何一宗歷史錯案的重新審視,不能脫離開當時的歷史環境及其對具體事物所產生的局限和影響。
哈爾濱曾是日本關東軍長期盤踞的東北大城市。國民黨在抗戰勝利前後,不斷地向這裡派遣特務,在國共兩黨爭奪東北控制權時,國民黨的特務活動更是變本加厲。1948年,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東北抗聯所組成的東北民主自治聯軍掌握了哈爾濱政權,在剛剛取得勝利的情況下,對於所發生的案件,必然首先從敵我鬥爭的角度去調查、分析、認定。在徹查中掌握了邵玉魁自身和親屬與國民黨的各種聯繫后,也就很自然地從最初考慮的是“情殺案”,轉而認定為政治性質的謀殺案,把祝線集中到與國民黨藕斷絲連的邵玉魁及其一家。
辦案人員推理認定:邵玉魁家可以說是特務基地。而趙潔珊也是國民黨婦女協進會的副主任委員,雖然解放后留用了,但其本質上還是國民黨的殘渣餘孽。因為,在對趙潔珊遺物的查找中,發現了趙潔珊抄錄過魯迅先生所寫的《無花的薔薇》中痛斥時政的句子。辦案人員通過想象推斷:這是趙潔珊藉此發泄對人民政府的不滿。因而認定:她也是和邵玉魁一夥的,也是國民黨特務劉精一發展的成員。
那麼,為什麼這幾個特務要自相殘殺呢?專案組又是經過推理分析:在我方對反動勢力強大的政治攻勢下,趙潔珊可能動搖了,不想當特務了,想棄暗投明,並被同夥所察覺,因而遭到暗殺。辦案人員按照這樣一個思路作出分析、判斷後,將邵玉魁的親兄弟邵連魁:邵亞魁和妹夫李子和一併逮捕,分頭進行突審。在攻勢凌厲的突審中,在誘供、逼供等違法手段的重壓下,嫌疑人作出了“認罪”的口供。
案件告破,邵玉魁等人被投進監獄。她生下孩子之後,懷著一線希望給市法院寫了申訴材料,否認被強加在自己身上的特務罪名和殺人罪行,上訴材料受到了法院的重視。
1956年6月中旬,經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複查后,對“邵玉魁乙號案件”以“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理由予以駁回。接著由哈爾濱市檢察院、市法院和市公安局組成了聯合檢查組,對邵玉魁“乙號案件”進行調查。為了對上級司法機關的意見和邵玉魁的申訴作出真實負責的回答,調查組去了被原專案組忽略的長春市。在那裡詳盡查閱了被我繳獲的國民黨保密局東北地區檔案,查出了特務劉精一屬下的特務成員名單。但是,名單上根本沒有邵玉魁、邵連魁、邵亞魁和趙潔珊的名字。調查組在案卷複核中還發現:邵玉魁姐弟三人與李子和所作的罪行供述存有諸多的不同之處,在一些關鍵細節上相互矛盾。特別是在邵玉魁與李子和“槍殺”趙潔珊的詳細時間、精確位置、開槍的動作和逃跑的路線上都不一樣,相互之間不能形成定案所必備的證據鏈條。
最初,辦案人員認定邵植華上交的手槍少了一粒子彈,就是用於槍殺趙潔珊的。可是調查組感到:如果事實是那樣的話,邵植華在事後主動向上級交槍,那豈不是自投羅網、上門送死嗎?
針對複查中發現的諸多重大紕漏,聯合調查組感到這是一起非同小可的錯案。在調查結束后,認真寫出了詳細的調查報告,認為:“乙號案件缺少證據。”
案件缺少確鑿證據,不能形成證據鏈條,以當今人們的法制常識來看,都知道:這是絕對不能認定犯罪事實的。如果在法庭上出現這種情況,應該當庭宣告證據不足,嫌疑人不能構成犯罪。所以,當時的法院一位副院長看完調查報告后,義憤地斥責道:“不能捕風捉影,好大喜功,讓無辜的百姓蒙冤!”
儘管蒙受冤屈的當事人一直上訴,儘管司法機關的聯合調查組作出了符合事實的調查,但是,在社會主義法制並不健全的當時,想要推翻一件已有定論的案件仍是難乎其難。當時一位市委常委兼公安局負責人就曾出面說:“這個案件的影響已波及全國,各大報紙上過,連環畫畫過,書也出過,還拍過電影,輕易地推翻好嗎?”市公安局一位參與辦案的副處長也大發雷霆地說:“邵家姐弟自己都承認殺死了趙潔珊,他們沒殺是誰殺的?”
在隨後開展的1957年全國“反右派”鬥爭中,在“乙號案件”上,因為“階級立場問題”而遭到批判和株連的幹部,竟然多達200餘人。所以,對“乙號案件”的是是非非再也沒有人敢吭聲了。
1959年春季,哈爾濱市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邵玉魁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邵玉魁的大弟邵連魁和其妹夫李子和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邵玉魁的小弟邵亞魁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隨後,邵玉魁的男人和她離了婚,帶著孩子走了。錯案致使邵家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春風驅雲

邵玉魁的弟弟邵連魁和妹夫李子和被槍決后,被判處死緩的邵玉魁在鐵窗中開始了不見天日的死囚生活。但是,生完孩子的邵玉魁依然堅強地與命運抗爭,她決心不停地上訴。她一年又一年地給市、省政法機關乃至國家高層的司法部門寫申訴。在上訴的同時,邵玉魁遵守牢規,從不對監獄和管教抱有私怨。她的良好表現和爭取平反昭雪的強烈願望,引起改造機關的注意和管教人員的同情。按照對重刑犯人視其良好表現,定期予以相應減刑的人道主義規定,邵玉魁由死刑緩期執行的判決,先後幾次被監管改造機關減為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1981年12月,在高牆內度過了26年鐵窗生活的邵玉魁,刑滿釋放走出牢獄的大門。當邵玉魁呼吸到大地上第一口自由而新鮮的空氣時,她覺得自己終於等到了冰雪消融的春天。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如春風化雨,溫暖著神州兒女,歷史上所造成和遺留的各種冤假錯案,都被黨和政府納入視線,一場史無前例的平反工作在全國各地卓有成效地開展起來了。邵玉魁感到,自己雖然得到了自由,被釋放出獄,但是“殺人罪”的冤案並沒有得到平反,死去的親人仍然含冤九泉。她決心為自己和親人討回公道與尊嚴,於是一封封申訴信像雪片一樣飛向省委和相關的政府機關。
像邵玉魁這樣的全國知名大案的當事人喊冤叫屈,理所當然地受到了改革開放后的黑江第一屆省委、省政府和政法機關的關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此案向省委領導作了3次專題彙報。省委書記李力安、省政法委書記趙德尊作了親筆批示,要求政法機關尊重事實,依法調查上訴人的申訴。
這一次的徹底複查從1982年夏季開始,到年底便拿出了複查意見。複查意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實事求是地指出:“ 1955年審結的‘乙號案件’,是一宗缺少確鑿證據的冤假錯案,應當給予改判。”
因為這是一起年代久遠、影響廣泛、已經執行的重特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本著對法律、對歷史和當事人負責的原則,認真進行了反覆、過細地審核。
198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對“乙號案件”所作的改判:“對邵玉魁宣告無罪,撤銷對邵連魁、李子和的死刑判決,對李子和按國民黨投誠人員對待。”
至於趙潔珊到底是誰殺的,為什麼殺死她,至今沒搞清楚,也許永遠是個謎了。
一宗迷霧繚繞的錯案——“徐秋影案件”,終於以邵玉魁等人無罪的事實真相,告白於天下。

作品評價


20世紀50年代,共和國誕生之初,連連推出不少驚險激烈的反特影片,在《英雄虎膽》、《寂靜的山林》、《羊城暗哨》、《天羅地網》等一大批經典懸疑故事片中,更為吸引人們眼球的當屬《徐秋影案件》。
影片劇照
影片劇照
故事是以解放初期在哈爾濱市松花江邊發生的一起兇殺案為主線,描寫一個叫徐秋影的民政局戰勤科科員,在與同事何彬結婚前夜遇害江邊。偵察員們在現場發現了一個軍服紐扣和一個子彈殼,經查,紐扣是徐秋影前戀人彭放軍服上的,接著又在彭放處搜出手槍和子彈。據此,認定彭放是兇手。而偵察員汪亮在迷局面前,仍持異議。
他又深入偵察,發現徐秋影原來在解放前是一個特務組織成員,后在人民政府寬大政策感召下,產生了棄暗投明的想法。但是徐秋影動搖不決,這時敵人令她搜集我軍情報,遭到婉拒,最終被誘騙到江邊殺掉。敵特為掩蓋罪行,轉移視線,又偽造了一些移花接木的假證,企圖把我公安人員引向迷途。
偵察員汪亮不為敵特布下的迷宮所惑,細查蛛絲馬跡,與敵鬥智斗勇,終將暗藏的特務團伙一網打盡。
影片中不幸的女主角徐秋影漂亮溫柔,影片中有一句當時成為經典的台詞:“我是一顆不幸的種子,只能忍受永生不能出芽的痛苦。誰要和我接近,誰就要不幸……”
當敵人判斷她肯定要背叛時,就對她下了毒手。在政治上的動搖不定和浪漫的個人生活,使得影片故事充滿錯綜複雜的懸念和趣味性。
影片揭露了敵人的殘酷無情和我偵察人員的機智勇敢,這部反映我公安人員在錯綜複雜的迷團中擒獲真兇的偵探影片,被評為優秀反特影片。從這影片本身來看,確實是一部可圈可點的經典影片,編導和演員們也是很優秀的。
但是經過仔細縝密的調查之後,最終發現發生在松花江邊上的那宗真實案件,經過近半個世紀的風雨洗滌,人們發現那是一宗流血的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