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文廣新局

濱州市文廣新局

濱州市文廣新局是濱州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關於文化藝術、文物保護、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改革
(三)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的交流與合作。
(四)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全市圖書館、藝術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五)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扶助貧困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基層文化設施、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六)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擬訂全省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
(八)負責全市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負責全市網路遊戲服務的監管工作。
(九)擬訂全市動漫、遊戲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
(十一)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監督實施;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管理文化娛樂市場、藝術品市場、音像市場、美術品市場、文藝演出市場、出版物發行市場、印刷業市場、動漫遊戲市場、電影市場、文物市場、網際網路上網經營服務場所;負責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等經營活動的管理。
(十二)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工作;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三)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電影、電視劇(含電視動畫片)創作生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十四)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覆蓋、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十五)領導、管理濱州市人民廣播電台、濱州電視台、濱州廣播電視網路公司、濱州電視發射台,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六)負責全市廣播電台、電視台的建台審查、報批和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頻率、頻道、功率的規劃和指配;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工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設計、施工安裝業務的論證、報批、驗收以及頒發資格證書;對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規劃和管理;制定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政策、規章,指導分級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
(十七)負責全市電視劇製作許可證、廣播電視節目生產經營許可證和接受衛星傳送境外電視衛星節目許可證的審查報批;負責接收衛星傳送境內電視節目許可證發放、撤銷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利用衛星設施接收衛星節目的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廣告經營活動。
(十八)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實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十九)負責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工作。
(二十)負責全市出版物內容監管工作,指導並依法審核出版物的出版計劃和選題;組織指導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制定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二十一)審核、申報地方單位創辦的正式報紙和出版省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審核、申報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開本、頁碼等項目的變更;審核、申報外地報社、期刊社在濱州設立的記者站、辦事處;負責境外一般出版物印製的審核、申報和管理;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市方案三)
(二十二)審核、申報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的設立。
(二十三)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負責出版物的進出口管理工作。
(二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點


濱州市黃河八路5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