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清池

原國民革命軍整編第六十九師副師長

甘清池(1900年10月—1951年12月),廣東信宜徠人,黃埔軍校第一期畢業。

曾任國民革命軍整編第六十九師副師長,陸軍少將。抗戰期間,參加粵北第一、二次會戰,鄂西各次會戰。1949年率部起義。

1951年在鎮反運動中被錯誤處決。1982年獲得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

人物生平


甘清池(1900—1951),廣東信宜水口雙山村人。曾任國民革命軍整編第六十九師副師長,陸軍少將。黃埔軍校第一期步科畢業。
1900年10月,出生於廣東信宜。少時畢業於廣東省第九中學,任廉江縣科員。
1921年起,任廣州大本營輜重營書記,粵軍第二旅機槍營副官,黃埔軍校教導團九連連長,黨軍第一師中校參謀。
1922年,在粵軍第二旅機關槍營任書記。
1923年,任廉江縣安鋪區區長,曾因反對鄧本殷而被捕。
徠1924年,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1925年加入中國國民黨。畢業后被委任為黃埔軍校教導團第九連排長、連長、第一師參謀等職。
1926年起,先後任國民革命軍北伐東路軍第十路指揮部上校參謀上任、浙江省防軍司令部參謀長、溫州戒嚴司令。
1930年,任浙江省平陽縣縣長。
1931年,赴南京參與籌辦陸軍步兵專門學校。該校成立后,他任教導總隊隊長兼戰爭史教官。
1935年,任第九十二師和六十師參謀長。
1937年5月,授國民革命軍陸軍少將。
1938年,任第十二集出軍總司令部高級參謀,兼任軍事總隊隊長,參加抗戰中的粵北第一、二次會戰。
1941年,任第九十四軍參謀長,參加鄂西各次會戰。後任第九十九軍副軍長,參加湘贛諸戰役。
1946年起,任國民革命軍整編第六十九師副師長,
1947年4月,接替林時清任廣東第七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陽江縣長。
1948年春,免去廣東第七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由劉其寬接任。
1949年春,任廣東省陽江縣縣長。11月5日,率縣保安隊、自衛隊在信宜宣布起義。
1950年,被任命為信宜縣電力廠廠長。
1951年3月,於鎮反運動中被捕。同年12月,被處決。
1982年5月24日,縣委對甘清池等157名在人民解放戰爭中起義投誠的信宜籍人員分別落實政策,做好安撫工作。
1982年8月,信宜縣人民法院宣布對其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