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封

漢字詞語

敕封,漢字詞語,拼音為chì fēng 。皇帝頒詔書封賜臣僚爵號、官位、財物、奴婢、妃妾、其它頭銜,是帝王制度的專屬辭彙。出自白居易《賣炭翁》。

詞語解釋


指皇帝頒詔書封賜臣僚爵號、官位、財物、奴婢、妃妾、其它頭銜,是帝王制度的專屬辭彙。

引申


明、清對文武官員及其先代妻室贈予爵位名號時,皇帝詔命有誥命與敕命之分,五品以上授誥命,稱誥封;六品以下授敕命,稱敕封。誥命與敕命形如畫卷,軸端一品用玉,二品用犀,三品與四品用裹金,五品以下用角,參見“封贈”。明《東江疏揭塘報節抄》:“除一而移會登萊巡撫(袁可立)外,既經委臣查勘前來,合行覆請,伏乞皇上亟賜冊號封典敕於該部,速遣使臣航海前來,不致風高浪阻,誤敕封大典,並誤疆場大事也。”
它的頒賞一般多物中在慶典時進行,頒賞時有著嚴格的等級規定,一品至五品官員以“誥命”授予,也誥封。五品以下官員以“敕命”授予,也稱敕封。如清朝規定,一品官的曾祖父以下均有封典或物。,三品以上其祖父母以下,七品以上其父母以下,九品以僅賜予官員本人。
明朝的誥封或敕封般均為一色織錦,自右向左豎行書寫,上鈐“廣運之寶”“制誥之寶”或“敕命之寶”御璽。部目分織錦的右側首部織有“奉天誥命"四字,左側尾部一般有織造時間。后朝使用前朝織造的織錦書寫誥(敕)封進行封典情況常見。
紅樓夢“敕造寧國府”
紅樓夢“敕造寧國府”
清朝的誥封或敕封一般為紅、青錦,物官、赭石、淺黃、明黃五色織錦,單色織較為少見。其大部分織錦的右側首部也同明朝的相同,織有“奉天誥命”四字,左側首部織有滿文“奉天誥命”四字,沒有織造時間。織錦均用滿、漢兩種文字書寫,其左自左向右書寫滿文,右部自右向左書寫漢文,稱之為“滿漢合璧”。中部鈐滿漢文“制誥之寶”或“敕命之寶”御璽。
紅樓夢第三回中道:“敕造寧國府

歷史


敕封昭靈
早市無所得,故人送來壽山石章“敕封普庇昭靈廣佑王印”,據查,唐末淮兵圍蘇,吳越錢氏禱於李明祠,頗有靈應,於是,封其為昭靈侯,並改祠為廟。宋元間,當地人俗呼昭靈侯為城隍神,故昭靈侯廟又名城隍廟。元大德三年(1299年),改名為“衍慶昭靈觀”。明洪武二年(1369年),封侯為“監察司民城隍”。此後,歷代對禊湖道院之神多有加封,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進封為“廣佑王”,同治六年(1867年),加封為“普庇按會典城隍神”。又湯某呈示象牙陰刻人物筆筒,象牙陰刻詩文紙鎮,落“玉堂”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