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方式

證券交易方式

徠證券交易方式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來認識。根據交易合約的簽訂與實際交割之間的關係,證券交易的方式有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在短期資金市場,結合現貨交易和遠期交易的特點,存在著債券的回購交易。如果投資者買賣證券時允許向經紀商融資或融券,則發生信用交易

類型介紹


現貨類型

所謂現貨交易,是指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后就辦理交收手續,買入者付出資金並得到證券,賣出者交付證券並得到資金。所以,現貨交易的特徵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即以現款買現貨方式進行交易。

遠期類型

遠期交易是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刻(或時間段內)按照現在確定的價格進行交易。期貨交易是在交易所進行的標準化的遠期交易,即交易雙方在集中性的市場以公開競價方式所進行的期貨合約的交易。而期貨合約則是由交易雙方訂立的、約定在未來某日期’按成交時約定的價格交割一定數量的某種商品的標準化協議。

期貨類型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有類似的地方,都是現在定約成交,將來交割。但遠期交易是非標準化的,在場外市場進行;期貨交易則是標準化的,有規定格式的合約,一般在場內市場進行。另外,現貨交易和遠期交易以通過交易獲取標的物為目的;而期貨交易在多數情況下不進行實物交收,而是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交易、平倉了結。

回購類型

回購交易更多地具有短期融資的屬性。從運作方式看,它結合r現貨交易和遠期交易的特點,通常在債券交易巾運用。債券回購交易就是指債券買賣雙方在成交的同時,約定於未來某一時問以某一價格雙方再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在債券網購交易中,當債券持有者有短期的資金需求時,就町以將持有的債券作質押或賣出而融進資金;反過米,資金供應者則因在相應的期間內讓渡資金使用權而得到一定的利息回報。

信用類型

信用交易是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取得經紀商信用而進行的交易,也稱為“融資融券交易”。這一交易的主要特徵在於經紀商向投資者提供了信用,即投資者買賣證券的資金或證券有一部分是從經紀商借入的。
我國過去是禁止信用交易的。2005年10月重新修訂后的《證券法》取消了證券公司不得為客戶交易融資融券的規定。隨後,中國證監會發布r《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公布了融資融券交易試點的實施細則。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的規定,融資融券業務足徠指證券公司向客戶出藉資金供其買人上市證券或者出借上證券供其賣出,並收取擔保物的經傳活動。